世界民主浪潮下的新加坡威权体制(2)
二、自然性与主动性:人民行动党回应挑战的路径特征 人民行动党在选择回应政治民主化挑战的路径时呈现出明显的自然性与主动性特征,即人民行动党主动地、自觉地主导了政治民主化进程。就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新加坡政治生态而言,虽然产生了一些挑战人民行动党威权统治的因素,如新一代选民对政治民主的诉求增多,西方媒体对新加坡的人权状况与民主进程指手画脚,反对党的势力开始崛起,但从整体上看来,这些因素在短期内无法成为新加坡政治生态的主要方面,其烈度和影响力都不足以“迫使”人民行动党改变其传统的威权体制,人民行动党仍然有足够的社会控制力来左右新加坡的社会局势而不至于在短期内丧失其执政地位,甚至执政合法性。但是,正如人民行动党的“自我更新”一样,人民行动党应对政治民主化的挑战也显现出了其务实与未雨绸缪的政治传统,主动地迎接政治民主化的挑战又使得新加坡的政治民主化进程具有可控性--其路径选择、进度和深度都在人民行动党的控制之下,这就使新加坡自内而外、自上而下的政治转型的成功具备了重要前提。 (一)民选总统的“分权”与总理选举方式的改变 进入20世纪90年代,人民行动党开始在政治权力结构方面进行调整,最主要的就是民选总统制的实行。新加坡的权力过去集中于行政机关,主要集中在内阁总理手中,而作为国家元首的总统无实权。1991年1月修改宪法,增加总统的权力,使总统拥有对财政预算和国家财政开支的否决权,等等。由于权力增加了,总统产生的方式也改变了,由原来的国会选举改为由选民直选产生。这至少表明了还政于民的一种姿态。第一任民选总统王鼎昌和第二任民选总统纳丹都曾经是人民行动党的老党员,他们也尚未切实履行过总统实质性的对政府的监督职能。尽管如此,民选总统的出现毕竟标志着新加坡政治体制改革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成为新加坡政治发展史上的一大成果,成为政治权力由人民行动党及其政府独享到与国家元首分享的肇端。但是,虽然规定总统可享有各项具体权力,但到目前为止,总统基本仍然只是虚位元首,没有操控国家方向的权力。甚至当民选总统与内阁发生矛盾时,内阁仍然占上风,妥协退让的是民选总统。“王鼎昌总统与内阁成员在对其职责的解释上所发生的矛盾,使他在任期结束时退位”[8],无意再连任总统。至于随着世界民主浪潮不可逆转的推进,将来一旦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无党派背景的人士出任总统,而又想切实履行对人民行动党政府的实质性监督,“分权”进入实质阶段,人民行动党能否从容应付,尚不得而知。 2004年初,吴作栋在马林百列欢迎新居民的聚会上,透露新总理从下任开始将由执政的人民行动党国会议员选出,而不再只是由现任领导人及内阁决定。这个程序由他开始后,就会成为人民行动党的一个正式机制。他强调新总理的人选将只由行动党议员选出,因为执政的是人民行动党政府。[9] 2004年5月29日,新加坡人民行动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会议上,通过了副总理李显龙出任下届政府总理的决定。 (二)政府决策过程中民主因素的引入 1987年2月,李显龙发起“全国议事日程”,由人民行动党邀请公众参与重大问题,如政治稳定、种族与宗教问题、人口政策等的讨论。吴作栋经常提到政治改革的必要性:“我们必须在党内让不同意见存在。我们必须保持开放的思想,通过官委议员制度,让其他人的意见在国会里发表。我们所设法做的是建立一个架构,让这个制度带进不同的功能组织和个人的想法。”[10] 142 吴作栋先是仿照英国的政治体制提出设立“影子内阁”的设想,后又于2001年底提出了“替代政策献议团”概念,过了几天,吴作栋又发表更具体的构想--“人民行动论坛”。按吴作栋的构想,人民行动论坛主要由20名人民行动党议员组成,如果再加上9名官委议员、2名反对党议员和1名非选区议员,“献议团”的成员达到32名。其中的人民行动党议员和官委议员在国会辩论政策与法案时,免受行动党党督的限制。论坛成员的“尖锐的观点与建议”,能影响或左右,甚至冲击政策或法案在国会通过。国会今后就会有32名议员可投下反对票。上一届国会才只有两名反对党议员有投反对票的表决权,因此新一届国会开会将别具历史意义,这是新加坡独立36年来的首创,不能不说是新加坡国会政治的进步。宪法是无形的约束,党督是有形的箝制,既像煞车器,又好比冷冻剂。[11] 也就是说,“煞车器”控制在政府手中,随时可踩。政府完全能在国会上取得超过2/3的支持票。 2004年新年伊始,新加坡外交部兼贸工部政务部长林双吉在民意处理组属下民意团所举行的常年大会上说,尽管国人非常信任政府,但政府有时看起来却好像是“过于保护孩子的家长”,现在这种情况正在改变。林双吉指出,新加坡将更多元化,不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新加坡社会必须先维持团结,只有团结的社会才可能包容多元化,因此社会究竟能多元化到怎样的程度,将取决于社会的团结程度。他说,人民必须在协商过程中积极参与,而不是像在家中舒服看电视那样做个旁观者。[12] (三)对言论的控制有所放松 在李光耀时代,对于新闻媒体的自由有严格限制。李光耀认为:“报章自由和新闻媒体的自由,必须服从新加坡首要需求,也需服从民选政府的首要职责。”[13] 533 近年来,吴作栋及其继任者李显龙都放松了对言论的控制。吴作栋指出,很多新加坡人,尤其是年轻人希望能对新加坡的治国方式有更多的发言权,因此政府要允许人们更自由地发表不同的政见。2000年,人民行动党政府批准设立了演说角,一些公民也成立了论坛组织,可以谈论一些政治问题。当然,一旦这些言论和意见危及新加坡的国家利益,政府就会依法进行反驳。李显龙曾说:“在国会里,我们也鼓励行动党议员之间进行更多的讨论,这也包括和官委议员,甚至反对党议员的讨论。当他们提出严肃的课题时,我们也认真看待他们,而不是提供敷衍的答案。”[10] 144 (四)给反对党预留的政治生存空间变大 虽然反对党的活动在短期内仍无法突破人民行动党“一党独大”的政党体制,但反对党政治较20世纪80年代以前有了发展。[14] 1981年安顺区补选中工人党候选人惹耶勒南获胜,人民行动党“一统国会”的局面被打破,反对党议员重入国会。虽然国会中反对党议员的存在并不能改变“一党独大”的政党体制,但人民行动党担心,国会中反对党议员的存在会减少公民对人民行动党的敬畏,进而越来越胆大。随着反对党势力的重新崛起,反对党议员开始在国会中扮演人民行动党监督员的角色。1996年4月,国会中的4名反对党议员指责李光耀和李显龙父子在预购住宅时接受了房地产发展商的特殊优惠。他们认为,李光耀父子在房地产交易中利用了职权,并拟通过房产的预购和转售捞取实惠。为此,吴作栋下令调查,国会进行了3天的辩论。李光耀和李显龙发表长篇演讲,介绍了购买住宅的详细经过,并就反对党议员的提问进行了答辩。虽然最后认定李氏父子无违规行为,但此事件却反映出反对党对人民行动党的监督功能。之后,吴作栋宣布了政府部长、国会议员和国家公务员购置房产新条规:政府部长在购买房产时必须提前得到总理的批准,国会议员必须向总理呈报,国家公务员则必须向本部门常任秘书报告。 人民行动党一方面采取一些措施来限制反对党的生存空间,如利用《国内安全法》等逮捕反对党的活跃分子,运用其他法律手段使反对党领袖远走他乡(如邓亮洪),甚至利用行政手段剥夺反对党领袖的经济来源(如徐顺全);不断增加集选区数量而减少单选区数量,使人民行动党在大选中能“不战而胜”--在提名日即能稳操胜券,大选只不过是用来检验人民行动党有多高的支持率和获得多少席位,只具有数量的意义;但同时,面对西方多党制的诱惑,年轻一代的选民又普遍希望有一个强大的反对党在国会中对人民行动党进行监督和制约。人民行动党日后一个重要的政策取向就是必须做好这两个方面的平衡:一方面如何面对年轻一代选民对多党制的诉求,失去他们也就意味着失去未来;另一方面是如何在绝对保证甚至日益强化人民行动党执政地位的前提下为反对党提供相对来说较为宽松的生存环境和空间。 但是,即便是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下,人们也很难相信反对党会有大的作为。其中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反对党人才缺乏,很难想象反对党会像人民行动党那样网罗新加坡的优秀人才为其效力。因为在新加坡人看来,“一个真正具有政治雄心的人,他所该做的事情,应是加入一个较卓越的党派,而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那些无意义的反对党中”[15] 573。同时,在当今新加坡的政治环境下,舍弃执政党而投奔反对党,对从政者个人来讲自然是失多得少。反对党便试图借重“外脑”来一展抱负。1999年5月,新加坡两个最大的反对党工人党和民主党的秘书长惹耶勒南和徐顺全联合发起了论政团体“新加坡开放中心”,宣称其目标是使新加坡有个“更透明及公开向人民交代一切”的政治制度。2001年大选前夕,“开放中心”曾表示要设立一个由本地和外国观察员所组成的机制来监督新加坡大选,邀请新加坡以外的一些组织,如亚洲自由选举网络、自由与民主理事会、亚洲改革与民主联盟、国际选举制度联盟、卡特中心以及国际民主与选举援助学院等,来组成这个监督机制。可以想象,在新加坡现行体制下,这种“国际监督机制”的建立无异于天方夜谭。 在李光耀看来,“行动党能否继续主导新加坡的政坛,打着民主旗号的反对党将来会形成多大的挑战,这将取决于人民行动党领袖今后如何对教育程度更高的人民不断改变的需求和意愿做出的反应,以及如何在影响民生的决策过程中满足他们享有更大参与权的欲望”。“新加坡可走的路不多,所以即使政见不同,在为我们的问题寻求解决方案时,将不至于无法达成共识。”[16] 126这似乎为人们展现了政治民主化的美妙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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