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60岁生日之际讨论中国近代史学科60年的发展,是很有意义的。我认为,中国近代史学科的发展需要在三个方面予以强化。第一是明确中国近代史的分期,第二是加强中国近代史学科的学术交流,第三是拓宽中国近代史学科的研究领域。①现在可以说,经过60年的发展成长,在中国历史学这个大学科里,中国近代史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已经完全发展成熟。 先说第一点,关于中国近代史的分期,准确地说是关于中国近代史与中国现代史的分期,是确定中国近代史学科对象的重要问题。究竟是以1919年作为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的分界线,还是以1949年作为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的分界线,数十年来,一直争论不休。胡绳先生1954年在《历史研究》创刊号上发表《中国近代历史的分期问题》一文,引起近代史学者的强烈关注和热烈讨论。1957年,《历史研究》编辑部汇集了三年来学者们的讨论文章予以出版。这次讨论,对于中国近代史学界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学习唯物史观,认识近代中国历史的基本线索问题,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这次讨论的主题是中国近代历史的分期问题。所谓中国近代史,胡绳的文章非常明确地局限在1840-1919年之间。无形之中,这次讨论把中国近代史的时限范围,限制为1840-1919年间的历史。从这时开始,史学界出现了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的明确分界。分界线就是1919年发生的五四运动。此后,学术界往往把自1919年五四运动以后的历史称作中国现代史,而把1919年上溯到1840年鸦片战争的历史称作中国近代史。②换一句话说,把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历史称作中国近代史,而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历史称作中国现代史。 即使如此,不同意见也有明确的表达。范文澜、刘大年、荣孟源、李新、林敦奎等学者提出按照社会性质来划分历史时期。因为1840-1949年的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近代史应该包含1840-1949年的整个时期。范文澜是这一主张的最初提出者。他在1947年出版的《中国近代史》上编第一分册中,把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都划作近代中国的历史时期。但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无论是教学、研究或者撰著中国近代历史,都是以1919年五四运动为界的。这是那时的时代条件使然。 进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后,又一次经历了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坚持1919年五四运动是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分界线的学者,主要以旧民主主义革命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区别为根据,为了突出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重要性,坚持主张中国近代史结束于1919年。但是这种主张忽视了以社会性质作为区别历史分期问题的标志的意见,忽视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无论是旧民主主义革命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都是民主革命的性质,都是反帝反封建,区别只是领导力量的不同、革命前途的不同。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主张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1840-1949年为中国近代史的呼声高涨起来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赓续20世纪50年代的主张,再次明确宣布以1840-1949年的中国历史作为近代史研究所的研究对象。李侃、陈旭麓、胡绳、张海鹏等发表文章,论证了认识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分期的种种理由。1998年以前出版的有关中国近代史的出版物,包括通史类性质的学术著作、教科书以及通俗读物,几乎都以1919年五四运动为下限;有关中国现代史的出版物,几乎都以1919年为上限。1999年以来,已经有数种中国近代史书采用了1840-1949年的分期方式。 1999年,张海鹏主编的第一部以1840-1949年为断限的《中国近代史》在群众出版社出版,这是为中国的警察写的一本简明中国近代史。 2000年,辽宁大学董守义等编著的《中国近代史教程》上下册,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2001年,山东大学王文泉、刘天路主编的《中国近代史》,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2007年,《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该书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是全国高等学校本科生必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由本书编写组集体编写,首席专家是沙健孙、马敏、张建国、龚书铎、李捷。本书开篇的第一句话就是:“中国的近现代史,是指1840年以来中国的历史。其中从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的历史,是中国的近代史;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历史,是中国的现代史。”这标志着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的分期已经写进大学教材,得到了学术界的共识。这样的认识有可能成为中国近现代史学界的主流认识。当然我们也不排除在分期问题上还会有不同看法,大概那不会成为主流认识了。 同年,张海鹏主编的《中国近代通史》十卷本在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是第一部写出了1840-1949年间中国近代历史的大部头的通史性著作。 据报载,一本大陆学者编撰的《中国近代史》在台湾出版,受到台湾学生的欢迎。报道说,该书是大陆学者在我国台湾地区出版的第一本完整叙述中国近代历史的著作:“关于中国近代史,大陆与台湾在许多问题上认识并不一致。比如在最基本的历史分期上,台湾把从1840年到1949年的历史作为近代史,而大陆近代史一般断限在1919年,把1919年至1949年作为现代史。”大陆学者编撰的《中国近代史》在台湾出版,当然是海峡两岸学术交流值得注意的好事。但是,报道对海峡两岸有关中国近代史的分期(或称断限)的说法则是完全错误的,既不符合台湾学术界的现实,也不符合大陆学术界的现实。从台湾学术界来说,不可能把1949年作为近代史的下限。这是常识,不需要多加解释。从大陆学术界来说,把近代史断限1919年,基本上是1998年以前的事。1998年以后,一般不做这样的断限。可见,报道者对两岸学术界的情况是隔膜的。也许那本书的作者还坚持以1919年作为中国近代史的断限,这当然是作者的个人主张,是作者的学术自由,但这样的个人意见,恐怕是难以为多数学者接受的。这本书的副题为“告别帝制”,似尚可斟酌。即使以1919年作为近代史的断限,仅仅用“告别帝制”作为那80年历史的概括,似乎并不严谨。从新文化运动到五四运动,在中国近代历史上那么重大的事件,用告别帝制是不足以揭示那段历史的真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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