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乌尔曼对于西欧中世纪政治思想历程提供的基本解释。他自从在《中世纪政府与政治原理》一书中明确地论述了这一观点后,在60年代和70年代的一系列著述中又多次从不同角度重申和发挥了这一观点。(37)其实,乌尔曼的上述学说是有这样一个基本立意的,即在中世纪的政治思想发展和近代政治思想发展之间架起一座直通桥。他突出西欧封建主义在宪政发展上的意义,显然是有此用意的。用他的话说,西欧封建主义在“个人从臣民向成熟的公民过渡,也就是从中世纪向近代过渡中”具有重要的作用。(38)“13世纪后期以来,个人作为成熟的公民逐渐形成了”,“在西欧,12、13世纪之交是这样一个时期:促使未来宪政的发展和个人在社会中立足的种子正是在此期间播撒的。”(39)在《中世纪政治思想史》中,乌尔曼进一步论证了中世纪政治思想与近代政治思想之间的连续性。他认为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价值,在于探索近代政治思想是怎样形成的。“中世纪一直伸展到近代这种常见的论断,特别关系到中世纪政治思想对那些政治理论的形成的影响,后者只是在近代才得以充分的实现。的确,除了思想领域,再没有其他领域具有如此显著的连续的发展。”(40)乌尔曼的《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的中世纪基础》一书的旨意,同样是要在文艺复兴时的人文主义和中世纪社会之间建立直接联系。他说,如果人们把文艺复兴时的人文主义看作是历史地发生的现象,并从历史的角度看待这种现象,“就会很快地意识到,这种现象是多么明显地嵌在文艺复兴之前的中世纪历史上。”“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的开端,可以追溯到11世纪后期的历史形势,”这个过程“始于政府本身的世俗化”。(41)因此,乌尔曼的这本书专门讨论了中世纪政府的世俗化和政治上的人文主义。由此表明,乌尔曼在50年代以后的学术研究,其实是围绕着西方近代政治理论的形成这一潜在的主题进行的,他为这个主题从历史上寻求答案。他提供的主要解释,意味着中世纪的政治思想,特别是中世纪中后期的政治思想与近代思想之间没有断裂。从中世纪到近代,在政治思想方面其实是连续发展的过程,因为中世纪的社会土壤已经孕育了近代政治理论的种子。近代政治理论中的诸多概念,源自中世纪,它们不过是在近代社会的土壤中充分发育并茁壮成长起来的。 乌尔曼的西欧中世纪政治思想史研究,在方法上是比较独特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方法是对历史实际的“抽象”和“提纯”。《中世纪政府与政治原理》一书的前言专门交代了作者的方法论。用作者的话说,本书致力于分析“能够从历史过程中抽象出来的”的那些元素,并“阐明中世纪政府赖以运转的那些基本原理。”由于中世纪的政府、法律、司法是彼此紧密相连的,因此作者既采用历史学方法,也运用法学的方法。这两种方法的结合“至少应部分实现这一要求:从内部看中世纪的制度。”这种方法“通过考察导致政府活动首先是法律的那些一般原理、理论或观点等,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历史过程。”作者关注的是一般原理的普遍有效性及其对历史的作用,至于一般原理在具体时间、空间下的变异或失效,并不重要。“由于本书研究的是从历史发展过程中抽象出来的一般原理,因此特殊、例外和个别现象在本书中不能也不应找到位置。”只有掌握中世纪政府立足的思想前提和基础,才能真正理解中世纪。这些思想前提是至关重要的因素,因为“看来无需争辩的是,历史事实是由原理、理论规定和决定的,然而原理、理论也从属于历史背景”,但是“行动和事实不过是背后的思想和原理的表象。”(42)乌尔曼运用的具体方法是对文本进行语义分析。他认为语义分析显然是政治思想史研究的重要方法,因为在政治思想史研究涉及的文献里,文字有着非常确切的意义,是表达思想的工具。因此,对思想的分析一定要“集中在特定语境和时间下的文字的意义。语义分析的实际运用可以认为是内部形态学。”(43) 乌尔曼著述众多,观点明确,思想和方法具有相当的连贯性。可以说,乌尔曼的政治思想史研究渗透着所谓“移情式的理解”。他并不隐藏他的价值判断,世不遮掩他的历史解释的现实性。他说:“中世纪占统治地位的政府和政治思想创立的正是我们的世界。我们现代的概念、我们现代的制度、我们的政治义务和宪政思想,”有一些“是中世纪那些思想的直接继承者”。他认为政治思想史研究比其他研究能够更加令人信服地揭示“不同国家存在的各种政府类型之间的差异。”总之,“中世纪政治思想史研究有助于解释中世纪的历史进程,因而也就为现代提供了遗传学的解释。”(44)明确的观点、鲜明的价值观和强烈的现实性,使乌尔曼的一系列著作一度非常具有影响力,甚至感染力。但另一方面,乌尔曼也不缺少批评者,甚至是尖锐的批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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