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月花号”公约 原编者按:“五月花号”公约是美国政治史上的首批文件之一。它于1620年11月11日,当“五月花号”停泊在新英格兰海岸附近时,由移民到美国的英国清教徒草拟并签定。该公约是既体现政府契约论,又体现王权神授说的一个范例。用公约本身的话说,它的目的是要在新世界创设一个治理移民的“民众政治团体”。 以上帝的名义,阿们。我们--本公约末尾署名者,乃是令人敬畏的国王陛下詹姆士的忠实臣民。他蒙上帝的恩惠成为大不列颠、法兰西与爱尔兰国王和基督教信仰的保护者。为了上帝的荣耀,基督教徒信仰的昭显,以及国王和祖国的尊荣,我们已从海路前来弗吉尼亚北部开拓第一个殖民地。为了使上述目标能更好地得到遵循、维护和光大,我们此刻特在上帝面前,神圣地、共同地自相缔约并联合起来,组成一个民众政治团体;借此随时制定、设置和颁布正义的、公平的法律、法令、法案、法规以及官职,务使其能尽量满足并符合殖民地的公众利益,而我们均保证恭顺地予以服从。为示证明,我们谨在下面签名。时间为当朝的国王陛下詹姆士加冕英格兰、法兰西及爱尔兰国王的第十八年;加冕苏格兰国王的第五十四年,亦即公元1620年11月11日,于科德角。 二、弗吉尼亚方案--由埃德蒙·伦道夫呈递联邦会议(1787年5月29日) 原编者按:1787年费城会议召开前夕,几个政府方案送呈与会代表审议。主要的方案有弗吉尼亚方案、新泽西方案、亚历山大·汉密尔顿(纽约州)方案和查理·平克尼(南卡罗来纳州)方案。弗吉尼亚方案是弗吉尼亚代表团在费城等待与会法定人数到齐期间,由詹姆士·麦迪逊领导拟定。5月29日, 弗吉尼亚州州长埃德蒙·伦道夫向会议呈递该方案。总的来说,它代表了大州集团和赞成全面修订邦联条例,并创设一个强有力的全国性政府者的观点。由一系列决议组成的弗吉尼亚方案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成为讨论并最后制定新宪法的主要基础。 一、议决:应修改和增补邦联条例,以完成因形势变化而提出的目标,即“共同防御,自由保障和公众福利。” 二、议决:在联邦立法机关中的投票权应与纳税的份额,或与自由居民的人数成正比例,其中以哪一种为最佳方法,可以视各方面情况而定。 三、议决:联邦立法机关应由两院组成。 四、议决:联邦立法机关的第一院议员得由各州人民每×人选举产生,任期×年,最低年龄×岁,为补偿其致力于公务,应给予丰厚的薪俸;除专门属于第一院职责范围的官职外,他们在任期以内或任期届满后×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州政府或合众国当局设置的官职;在任期届满后×年内无再度当选的资格,并可以被罢免。 五、议决:联邦立法机关的第二院议员应由第一院议员从各州议会提名的适当人选中选举产生,最低年龄×岁;任职期限应足以保证其职务的独立性,为补偿其致力于公务应给予丰厚的俸给;除专门属于第二院职责范围的官职外,他们在任期以内或任期届满后×年内,不得担任任何州政府或合众国当局设置的官职。 六、议决:联邦立法机关的每一院应享有提案权;并享有邦联条例授予邦联国会的立法权,此外,有权对个别州不能胜任或因个别州的履行将会破坏合众国对各方协调的所有事务进行立法;有权否决它认为违反联邦条款的任何州所通过的各项法律;有权召集联邦武装力量反对不履行联邦条款所规定的义务的任何成员。 七、议决:应设置联邦行政长官,应由联邦立法机关选任,任期×年,在规定的时间按时获得因致力于公务而给予的固定薪俸,在任期内其薪俸不得增减,以免使他在薪俸增减时受到影响,并无连任资格;联邦行政机关除享有执行联邦法律的一般职权外,还应享有邦联条例授予邦联国会的行政权。 八、议决:应由联邦行政长官和适当的联邦司法机关成员组成一个修正委员会,有权审查联邦立法机关尚未生效的任何议案,以及将被联邦立法机关否决的任何州议案;修正委员会的异议即等于否决,除非联邦立法机关的议案再次获得通过,或个别州议会的议案再次被联邦立法机关的两院议员×人所否决。 九、议决:联邦司法机关设置一个或几个最高法庭和下级法庭,法官由联邦立法机关选任,若忠于职守,则终身任职;在规定的时间按时获得因致力于公务而给予的固定薪俸,在任职期间其薪俸不得增减,以免在薪俸增减时任职者受到影响。下级法庭的管辖权是审理初审案件;最高法庭的管辖权是审理终审案件,公海上海盗案和重罪案,敌方缴获品案,外国人或其他州的公民认为对他们有利害关系而请求管辖的诉讼,或关系国家税收款项,控告任何国家官员的案件,以及有关国家安全和协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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