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承仕的经学史研究(2)
如何撰写符合时代需求的经学史新著呢?吴承仕以南朝末年陆德明所撰的《经典释文序录》作为灌注新义的最佳选本。陆德明的《经典释文》为《周易》以下12种儒家经典及《老子》、《庄子》共14部经典注释音义。全书采集广博,音义兼解,为后世治经者所宗。其卷一《序录》记录了唐以前经学发展沿革的基本线索,记录了除《孟子》之外的12部经书的产生、授受源流及相关的经师、典籍,不啻一部简明的唐前经学史。 《疏证》以陆氏《经典释文序录》为基础,采用古文经学家治经的方法。在书中详征博引,阐述了群经兴衰及经学史变迁,考证了主要人物和典籍,论断精辟。《疏证》的撰述有以下特点:其一,详加校勘,吸收了《经典释文》通志堂本、宋本的优点及卢文弨等清人的一些校勘成果。这些成果在《疏证》行文中时有提及。其二,以章句之法,将《序录》原文按文意分段疏解,疏解首句常点明原文段意。吴氏在《序录·条例》的题解中曰,“此文自述著述体例……相其文势,自分章段。今本皆随行直下,总为一篇”。“兹就其文义,析为数章,略加笺记”(14)。于是将《序录·条例》分为数段,第一段的疏证文首句曰“此明本书与旧作不同”;第二段的疏证文首句曰“此明五经大义世有常宗,不须具说”;以下皆类此。综观全书,这种章句之例则常用在注解长段正文的疏证之中。其三,用考史源之法。陆氏《序录》多本《汉书·艺文志》、前四史传记及旧家诸说。《疏证》追踪史源,或明《序录》言之有据,或加以补充辨证,以明是非曲直。如《序录·注解传述人》“周易”首段之后,《疏证》曰:“自‘伏羲氏’至‘画八卦’,约《下系》‘九事’章文,《艺文志》‘易类’亦引之。”(15)指出《序录》此段叙述,裁自《周易·系辞下》的内容,与《汉书·艺文志》易类小序所述相似,以明其来有自。其四,疏解考证之法,此为全书主要形式。《序录》以“注解传述人”为阐释14部经典产生、授受源流的主体。每部经典为一单元,前为序论,叙述各经渊源、产生、授受、流变,其中兼述历代经师行迹及典籍流传;后为目录,记传注各部经典的作者、书名、卷数。吴氏《疏证》针对不同内容采用不同方法。对于序论,则以疏通源流,考证史实为主;对于目录,则以考证作者行状、典籍真伪、注解书名异同、卷帙分合为主。其五,论断。徐复观认为经学史著作“有传承而无思想,等于有形骸而无血肉”(16);“只言人的传承,而不言传承者对经学把握的意义”,则“经学成为缺乏生命的化石”(17)。《疏证》则既言传承,又有论断,从而突破了以往古文经学家治经学史的局限。书中有许多论断,如《尚书》学史中论清人丁晏《尚书余论》辨伪孔传形成的意义(18);《诗经》学史论小毛公在毛诗传授中的作用(19);《论语》学史中论后出皇侃《论语义疏》本的校勘价值(20),等等。或纠前人之误,或申自得之见,从而凸显了《疏证》的学术品位。 这里还要提出的是,《疏证》出版之后,吴氏在讲授过程仍不断对此书作大量的批注,加以补充,反映出他严谨的治学精神。《疏证》以其详博的材料,深入的论述和独具特色的编撰方式,为人所称道。其值得讨论的学术价值,归结为荦荦大端者有二,一是对经学史的梳理,二是对经学史的考订。 三、《疏证》对经学史的梳理 章学诚在谈到校雠群书、条理学术时认为:“将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非深明于道术精微,群言得失之故者,不足与此。”(21)吴承仕的《疏证》在经学史研究上的重要贡献之一,则表现在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之旨,梳理了古代经学史的先后次第及渊源流变。 (一)对诸经次第的条理辨析 诸经次第的排列,或反映诸经产生的先后,或反映人们接受的次序,从中亦可看出各经在经学史上所处的地位。所以陆德明在《序录》中专设《次第》一章给予阐述,认为五经六籍“不相沿袭,岂无后先?所以次第互有不同”。吴氏《疏证》在《序录·次第》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衍为三个层面:一是六经次序;二是十三经中相关经典的次第,如三礼、《春秋》三传;三是单经中不同注家的先后,如《诗经》鲁、齐、韩三家。这是《疏证》辨析诸经次第意义的新发展。 其一,关于六经次第。六经次第,汉前与汉后排列明显不同。《序录·次第》曰:“如《礼记·经解》之说,以《诗》为首;《七略》、《艺文志》所记,用《易》居前……今欲以著述早晚,经义总别,以成次第,出之如左。”陆氏述六经次第比较简略。但他提出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以著述早晚排六经次序。《疏证》进一步注解了《序录》的观点,指出“《经解》以《诗》、《书》、《乐》、《易》、《礼》、《春秋》为次”;《七略》、《汉书·艺文志》“首《易》,次《书》,次《诗》,次《礼》、《乐》、《春秋》”,基本上沿袭了《序录》的看法。其略有发挥者,引郑玄《三礼目录》之说,指出《礼记·经解》中“六经次第,则随意为之,不关本篇弘指”,认为《序录》的六经排序与《七略》、《汉书·艺文志》相同,“或刘、班亦以著述早晚为次,亦未可知”(22)。平心而论,在六经次第的问题上,《疏证》因当时经学研究的沉闷空气所限,因循为多,发明甚少。时至今日,有关六经次第的认识可以逐渐明晰了。汉前关于六经次序,不仅《礼记·经解》如此说,《庄子·天运》也曰:“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23)《诗》、《书》、《礼》、《乐》列在前,因其较早成为西周官学。《礼记·王制》曰:“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其排列顺序大概因贵族子弟的接受程度而先易后难有关。《易》因占筮问天之具,为王室所秘,不列于学官;《春秋》乃孔子所修。故《易》与《春秋》为儒生所研习,应在孔子之后了。至于汉代对六经的排列,当与汉代《易》学的地位逐步提升有关。到刘向、刘歆父子时,《汉书·楚元王传》曰:“歆及向始皆治《易》。”(24)姜广辉等人从刘向著述及《汉书·律历志》收录的刘歆《钟律书》、《三统历》、《三统历谱》之中,分析了向歆父子重《易》的思想,指出因此《七略》、《汉书·艺文志》要以《易》为首(25)。《汉书·艺文志》“六艺略”大序在分析其他五经的意义之后,说:“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故曰‘《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26)可见,二刘、班固以重视程度列《周易》为首的六经次第,其次第先后只是偶与著述早晚相合而已。 其二,关于三礼、《春秋》三传次序。此处《疏证》有较多发明。《序录·次第》曰:“三礼次第,《周礼》为本,《仪礼》为末,先后可见。”即以三礼次序为:《周礼》、《仪礼》、《礼记》。《疏证》首先分析陆氏之说源于郑玄注《礼记·礼器》“经礼三百,曲礼三千”一句。郑注以“经礼”为“《周礼》”,“曲礼”为“事礼”,即《仪礼》。孔颖达《礼记正义》又秉承郑、陆之意曰:“《周礼》为本,圣人体之;《仪礼》为末,贤人履之。”接着《疏证》证以反例,指出西晋臣瓒注《汉书·艺文志》曰“礼经三百,谓冠、婚、吉、凶”,乃以《仪礼》为礼经。朱熹作《仪礼经传通释》更倡其义,“自尔更无崇信郑义者矣”。最后论断曰:“自周讫汉,盖以十七篇为《礼》之正经;《周礼》本名《周官》,二戴自为传记,并非正经之比。”(27)由此定三礼次序为《仪礼》、《周礼》、《礼记》,实为允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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