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藤湖南对中国古代史注的误断
内藤湖南是第一个在大学开设中国史学史课程的日本学者,早在1914年-1915年就在日本京都大学讲授中国史学史,1914年至1925年内藤湖南曾经三次在京都大学讲授中国史学史,《中国史学史》即根据授课内容整理而成,并于1949年由弘文堂出版。在内藤湖南庞大的著作群中,《中国史学史》被称做是“名著中的名著”,对于中国史学史学科的发展具有开启之功。该书对中国史学发展的轨迹、各个时期的重要史学成就等做了全面的分析,对于史学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史注,也给予了很多的讨论,如第七章“《史记》《汉书》以后史书的发展”中有“史注的发展”分目,第八章“六朝末唐代出现的史学变化”中有“史书的注及其变迁”分目,第九章“宋代史学的进展”的“《资治通鉴》”分目中有“《通鉴》的注释书”小目,在其他部分也多次谈及史注。遗憾的是,他对中国古代史注所做的论断在许多地方与实际不符。 一、关于史注在目录著作中的地位 内藤湖南认为,“史注的写作,在两汉六朝时期也兴盛了起来。这在《隋书·经籍志》中几乎完全未予注意”[1]124。《隋书·经籍志》中说:“唯《史记》、《汉书》,师法相传,并有解释。《三国志》及范晔《后汉》,虽有音注,既近世之作,并读之可知。梁时,明《汉书》有刘显、韦棱,陈时有姚察,隋代有包恺、萧该,并为名家。”可见《隋书·经籍志》并不是没有注意到史注,而是对史注家及其注释成就有着特别的关注和论述。史注历来被视做史书的附翼之作,因此将史注附在原作之后,如《史记》之后排列的是宋南中郎外兵参军裴驷注《史记》八十卷、宋中散大夫徐野民撰《史记音义》十二卷、梁轻车录事参军邹诞生撰《史记音》三卷等。因此,《隋书·经籍志》不仅注意到了史注,分析了史注的发展状况,而且给予史注著作很重要的位置。对于这一点,内藤湖南在该书的另一处承认,“在《隋书·经籍志》中,注都是附于本书的,不认为注应该单独归入另一个部类”[1]125。这种办法一直为传统文献目录学著作所采用,历代官私目录皆如此编次,《四库全书总目》也是这样处理的。 二、关于刘知几的《史通·补注》 内藤湖南引用《史通·补注》的资料来说明唐朝以前史注发展的状况: 《史通》的《补注篇》中已经有所注意,到了后世宋人高似孙《史略》中才予以了高度的重视……《史通》中也说,在史注类中当时大体可以分两个种类,其中一类是以非常华丽的辞藻描绘本文,仅仅对事物加以概括,并对末尾之处予以细致记述的方法。作为例子列举出的有今日尚可见到的《三辅决录》、《华阳国志》。但是这些虽说是注,可又是分纲目写作的,而不是那种对古书的注释。真正注的写法,就像徐广《史记音义》那类如同经书音义的著述,作为这类著作举出的例子可见于高似孙《史略》。此外还出现了第三类注的方法,《史通》没有注意此类注。裴松之《三国志》的注就属于这一类,还有刘昭《续汉书》注、刘孝标《世说》注也属于此类,主要目的在于汇集本文未载事例以广异闻,并补本书的缺文。这种注在六朝时期非常兴盛,郦道元《水经注》就是这类注中最大型者。……《史通》中还盛赞杨炫之《洛阳伽蓝记》能够在自己的著述中把本文与注释分别写出的做法,这与上述《华阳国志》多少还有些不同。《华阳国志》以本文华丽为目的的,而《洛阳伽蓝记》却是以本文简洁为目的的。总之,二者大体上还是一致的。[1]124-125 内藤湖南的这段论述,有几点与《史通·补注》的本义有出入。 首先,《史通》将史注分成三类即训解式史注、补阙式史注、史书自注,而不是内藤湖南所说的两类,其分类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于内藤湖南所言。刘知几不是没有注意到裴松之《三国志注》、刘昭《续汉书注》和刘孝标《世说新语注》,而是对这些史注有着专门的论述,称裴松之、刘昭、刘孝标的史书注释者为“好事之子”,《史通·补注》明确表示对这类史注的形式和作用的怀疑:“思广异闻,而才短力微,不能自达,庶凭骥尾,千里绝群,遂乃掇众史之异辞,补前书之所阙。若裴松之《三国志》,陆澄、刘昭《两汉书》,刘彤《晋纪》,刘孝标《世说》之类是也。”刘知几认为补阙式史注“喜聚异同,不加刊定,恣其击难,坐长烦芜”,“皆采摘成注,标为异说,有昏耳目,难为披览”,“复留情于委巷小说,锐思于流俗短书。可谓劳而无功,费而无当者矣”。张舜徽指出:“其实此书(指《世说新语》)得孝标为之注,足以羽翼后汉、魏、晋诸史。乃乙部之支流,佚籍之渊薮,知几斥之为劳而无功,失之远矣”[2]63。张舜徽这种批评说明刘知几对裴、刘史注的判断是不公正的,但也从另一个方面表明刘知几注意到了此类注,且予以大肆挞伐。 其次,内藤湖南认为,刘知几称赞杨炫之“能够在自己的著述中把本文与注释分别写出的做法”。而事实上,刘知几对以杨炫之《洛阳伽蓝记》为代表的史书自注持否定的态度,“亦有躬为史臣,手自刊补,虽志存该博,而才阙伦叙,除烦则意有所吝,毕载则言有所妨,遂乃定彼榛梏,列为子注。若萧大圜《淮海乱离志》,杨炫之《洛阳伽蓝记》,宋孝王《关东风俗传》,王劭《齐志》之类是也”。刘知几不欣赏为史书做自注的办法,他认为自注“琐杂”、“鄙碎”,如同“鸡肋”,“若萧、羊之琐杂,王、宋之鄙碎,言殊拣金,事比鸡肋,异体同病,焉可胜言。大抵撰史加注者,或因人成事,或自我作故,记录无限,规检不存,难以成一家之格言,千载之楷则”。在刘知几看来,自注“不能成一家之格言,千载之楷则”,对史书自注持鄙弃的态度,根本谈不上对杨炫之做法的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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