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是十七世纪英国的唯物主义哲学家。我国有关欧洲哲学史著作,凡是论及霍布斯的时候,都要引证《恩格斯致康·施米特(1890年10月27日)》中的一段话①,作为对他的评价。但是,引证时,有的书只引开头的一句,即“霍布斯是第一个近代唯物主义者(十八世纪意义上的)”;而另外一些书上,即使加上“他是专制制度的拥护者”的后缀,也还要尽力说明霍布斯所拥护的专制制度,并不是封建君主制,而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君主制;为此,还有的书,把霍布斯说成是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思想代表②;甚至,有的书则说,霍布斯在“革命初期,他害怕革命而出走法国”;“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霍布斯同情革命而遭到保皇党人的迫害”③。 这样的引论和评价,是否符合恩格斯的原意,却是值得研究和商榷的。1890年,恩格斯致康·施米特的信有两封(8月5日和10月27日④),共同探讨了哲学与经济、政治、宗教等诸方面的关系。在10月27日的信中,恩格斯论及霍布斯时,原话是:“霍布斯是第一个近代唯物主义者(十八世纪意义上的),但是当君主专制在整个欧洲处于全盛时代,并在英国开始和人民进行斗争的时候,他是专制制度的拥护者”。在这里,恩格斯把霍布斯的哲学思想和他的政治主张,作了严格的区别,前者是唯物主义的,后者则是拥护专制制度的。而恩格斯讲霍布斯是“专制制度的拥护者”时,又特意加上了一个前提,即“当君主专制在整个欧洲处于全盛时代,并在英国开始和人民进行斗争的时期”。显然,恩格斯讲霍布斯拥护的专制制度,是欧洲和英国的封建君主制度。关于这个观点,恩格斯在1892年写的《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中,有更进一步的说明。他指出:“这个新的学说(指唯物主义在英国的兴起)……随着霍布斯,它作为至高无上的王权的保卫者登上了舞台”⑤。可见,在政治主张上,霍布斯并不是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思想的真正代表。相反,他却是英国斯图亚特王朝君主专制制度的拥护者和辩护士。恩格斯对霍布斯作出如此的评价,是有根据的,那就是霍布斯在英国革命时期的种种表现。 霍布斯生活和从事著作的时代,正是英国历史上发生资产阶级革命的大转变时期,他的一言一行,都与革命的政治风云密切相关。 1625年即位的英国国王查理一世,在其统治的三年多时间内,不断与国会发生冲突,其表现为:国会要求弹劾国王的宠臣白金汉公爵和拒绝拨款。1628年6月7日,国会向查理一世提出的《权利请愿书》(Petition of Riqhts),更表明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要求限制王权的斗争的发展。正是在这一年,霍布斯出版了他英译的修昔的底斯《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作为雅典激进派政敌的修昔的底斯,他著此书的目的是十分明确的,是要向人们表明:雅典激进派的民主只不过是公民的茫然无知和政客的{K524101.JPG}众取宠的凑合,因而具有种种的弊端。霍布斯英译出版此书,虽然译本非常优美,但目的同样是显而易见的,他想借鉴修昔的底斯对雅典激进派的攻击,来影射国会中的国王反对派,站在查理一世一边,为专制制度辩护。 1640年11月3日,“长期国会”的召开,标志着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开始。 英国国会的所在地--威斯敏斯特,成了反对查理一世王权专制统治斗争的中心。在国会内,以约翰·皮姆为首的国会领袖,以逮捕和弹劾国王的左右手--斯特拉福伯爵和劳德大主教为发端,掀起反王权的斗争,使专制政体陷入了严重的危机之中;国会大厅外的广场上,伦敦群众的“不要主教,不要教会贵族”的呼声,使白厅内的查理一世胆颤心惊。面对此情此景,霍布斯又想用危险来自人民革命,威胁来自财产共有制的说教,来劝说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放弃反对国王的斗争,毫无怨言地服从国王的统治。他在文章中写道:“如果没有最高权力的话,人民对于任何物品的权利将不是所有权,而是共有权”;“必需有一个最高统治者,不然的话,在国内定要发生叛乱及教会与国家之间的内战”⑥。随着要求审判以斯特拉福为首的“大罪犯”的呼声高涨,霍布斯更加惊恐不安,不久便从伦敦出走,移居法国巴黎。 由于英国革命的深入和发展,越来越多的英国保王党人流亡到法国。在巴黎,霍布斯和大批的英国王党分子保持了密切而频繁的往来,以表明自己是忠实于斯图亚特王朝的。1642年8月22日,查理一世在诺丁汉升起了“讨伐”国会的“勤王旗”,挑起了第一次内战。而在巴黎的霍布斯,写成了《论公民》(De Cive)的小册子,以手抄本形式广为流传。《论公民》,把人民诬称为“强壮而心怀恶意的小伙子”(Puer robustus sed malitiosus),“号召君主专制制度镇压这个强壮而心怀恶意的小伙子,即人民”⑦。可见,虽然英国和法国是隔海相望,然而霍布斯与查理一世,却是“心有灵犀一点通”。1646年7月,从内战前线逃亡出来的查理一世之子威尔士亲王斯图亚特·查理,来到了法国,在其母马丽王后的资助下,定居巴黎。霍布斯便当上了这位未来的查理二世的数学教师,受到了宠信,直到1648年。在此前前后后,霍布斯又从事写著,使其声誉卓著的是1651年出版了他的巨著《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和权力》(Leviathan:or,teh Matter,Form,and Power ofa Commonwealth,Ecclesiastical and Civil)⑧。 《利维坦》(Leviathan),是《圣经》里记载的一种巨大的水生怪物,中文又译为“鳄鱼”,霍布斯用它来比拟国家⑨。关于《利维坦》在经济学和宗教方面的独特的见解,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有过某种肯定性的评价,不必累赘。然而,就其政体观而言,《利维坦》和《论公民》一样,它所表达的政治见解,实属极端的王党政见。在《利维坦》中,霍布斯认为专制君主制是国家组织的最好形式,国家权力应当是绝对的。他希望“万能的君主”,能镇压“强壮而心怀恶意的小伙子,即人民”。如果联系当时的形势,更能说明霍布斯这种希望真正的含义。1651年1月1日,苏格兰长老会派国会,在斯昆(Seone)为查理二世举行盛大的加冕典礼, 并提议由查理二世兼任苏格兰军队的统帅。自此,查理二世的“武装复辟”的闹剧也就开场了。尽管“武装复辟”最终还是失败了,但霍布斯是寄望于查理二世的。《利维坦》出版了,但谁也不喜欢这本书。如果此书,在1649年以前出版,王党分子肯定是会欢迎的,因为它认为“元首”是不能推翻、改换的。然而,此书发表时,查理一世早已在1649年1月30日人头落地了,而在英国掌权的又是王党的死对头,还强调国家权力应当是绝对,势必要使大多数流亡的英国王党分子非常惹恼。加上书中的理性主义,更是王党分子不能接受的。有的西方学者说霍布斯出版《利维坦》是为了讨好克伦威尔,实际上,《利维坦》同样不受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欢迎。因为,名为新教的英国国教也把霍布斯当作无神论者。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唯物主义之所以被中等阶级仇视,既由于它是宗教的异端,也由于它是有反资产阶级的政治联系”⑩。《利维坦》对旧教的猛烈攻击,又触怒了天主教的法国政府。因此,霍布斯在巴黎,再也无法立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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