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世纪欧洲,基督教异端运动作为反封建斗争的一个方面军,无疑,在促进欧洲社会发展的历史上具有特殊的意义。因而,对它的作用、意义以及历史地位给予公正的评价很有必要。 基督教是在历史上取得合法地位并成为罗马帝国国教之后跨入中世纪的。公元四世纪后期,作为意识形态的基督教,在成为罗马帝国国教的同时也就成了帝国的统治思想。这就使得帝国原来的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往往披上一层宗教的外衣。凡矛头指向帝国奴隶主贵族的斗争必然也同时指向它的辩护士基督教教会。所以凡与罗马帝国占统治地位的所谓官方“正统”教会相对立的各种教派,被官方通统斥之为“异端”而遭到迫害。 基督教“异端”是所谓“正统”教会的对立物,而正统教会之确立是与得到世俗政权的认可紧密联系的。教会史已经证明,当它得到世俗统治者的承认并蜕变成为统治阶级的御用工具的时候,它已成为世俗政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和世俗政权相依为命,同流合污。然而早期基督教的进步思想和积极因素,却为罗马帝国晚期的人民群众以及后来欧洲封建社会的劳动人民提供了反抗专制斗争的思想武器。他们起来反抗奴隶主和封建主阶级的斗争经常是以“恢复早期基督教的原则”为口号在宗教外衣的掩护下进行的。正如恩格斯所说:“它既没有后世基督教的教义,也没有后世基督教的伦理,但是却有正在进行一场全世界的斗争以及对这一斗争必将胜利的感觉,有斗争的欢悦和胜利的信心,这种欢悦和信心在现代的基督徒身上已经完全丧失,在我们这个时代里,它们只存在于社会的另一极——社会主义者方面。”(恩格斯“论早期基督教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第536—537页)而早期基督教的消极因素,如唯心主义的教义宣传,关于宿命论的来世因果报应的宣传,赞美贫苦,宣扬禁欲主义的宣传,要人顺从忍让,对现世剥削制度妥协的宣传等,都是有利于统治阶级的,因而基督教很快就为统治阶级所利用,成为欺骗和愚弄人民的精神武器。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异端运动和反异端斗争就是这种早期基督教的积极因素和消极因素各自外向地发展的反映和结果。 正统教会之所以称异端为“异端”,是因为它一般都具有反“正统”教会的普遍意义。正统教会实际上就是世俗统治的代表,因而一般的异端就或多或少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关于基督教异端的意义,恩格斯说:“城市异教——这才是中世纪真正的公开的异教——主要是反对僧侣,攻击他们的富有和他们的政治地位。”“另一种异教则有完全不同的性质,这种异教乃是农民和平民的要求之直接表现,并且几乎总是和起义结合着的。这种异教虽然也同意市民阶级异教关于僧侣、教皇权力以及恢复原始基督教教会制度的一切要求,但它却走得更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403页)中世纪,尤其当基督教会和世俗政权相结合建立起封建神权统治之后,异端运动的作用和意义就显得更清楚了。 欧洲进入封建社会以后,从公元五世纪末到十一世纪,作为它的意识形态,与这一时期相适应的是所谓“教父哲学”,其中心是提倡“信仰主义”。它不要思想,只要信仰;不要理性,只要盲从。教父们利用新柏拉图主义和新斯多葛主义等唯心主义糟粕,制订并论证了基督教的一整套教义,如“三位一体”说、“创世”说、“原罪”说、“来世果报”说等等,宣扬迷信,腐蚀人民的革命意志,麻痹他们反抗剥削压迫的斗争精神,让人们听天由命,甘当马牛,服从统治者的剥削压迫和统治。主要是因为这个原因,欧洲封建社会初期,即从五世纪至八世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公元九世纪以后,特别是十一到十二世纪以后,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随着封建剥削、压迫的加强,农民和被压迫劳苦群众为反抗封建教会的统治及其特权,开展了广泛有力的起义。而这时所有社会矛盾斗争反映在思想上便是代表着不同阶级和阶层利益的“异端”运动。 中世纪“异端”运动虽然以多种形式出现过,但主要的是“二重真理”说和各种神秘主义派别。“二重真理”说主张宗教和哲学都是真理,理性(哲学)和信仰(宗教)可以并行不悖。显然,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但是在当时宗教独占统治的欧洲,却为哲学和科学争取了一席之地,因而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有的神秘主义则直接和正统派教义针锋相对,主张上帝是万物的本质,上帝即在万物之中,则万物皆有神性,因此,人人也都是神圣的,“原罪”的说法是不真实的。同时,上帝内在于每个人的心中,因而一切外在的宗教仪式都是不必要的。有的神秘主义要求恢复原始基督教的平等和贫穷的使徒生活。他们痛恨封建等级特权,要对罪恶的世界进行“末日审判”,实现“千年幸福”;他们从“上帝儿女的平等,推论到市民社会的平等,甚至已经多少推论到财产的平等,它要求农民和贵族平等,平民和城市贵族及特权市民平等,它要求取消徭役、地租、捐税和特权,它要求至少消除那些最不堪忍受的财富差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401页)中世纪后期属于异端形式的唯名论同唯实论的斗争则长达几个世纪,终于导致中世纪经院哲学的垮台。 从查理曼时代起,基督教会利用世俗统治者给予的特权,不断扩大自己的领地和财产,从而使自己跃到和世俗统治者并驾齐驱的地位,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苦难深重,这时一个仆人要伺候两个主人。世俗封建主的征兵,徭役,苛捐杂税,横征暴敛,到处是兵燹匪祸,民不聊生,反封建教俗统治的农民起义风起云涌,连绵不绝。所有这些中世纪的反封建教会的异端运动和反封建主统治的农民起义汇聚一起便迎来了规模空前影响深远的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恩格斯指出:“十六世纪的所谓宗教战争也根本上是为着十分明确的物质的阶级利益进行的”,“是阶级斗争”。(《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7卷第400页)中世纪早期教会已成为教会封建领主及世俗统治者的综合代表。教会镇压异端运动以及他们与世俗封建主国王的斗争也完全是为着自己教会统治斗争的物质利益进行的。这时的一切斗争都十分明确地表现为被统治阶级与统治阶级的斗争。中世纪教会代表着封建制度的利益并作为它的产物,可以根据它的经济活动来研究它认识它,准确地说,可以根据它的收入和收入的来源研究认识它。法国一位历史学家说:“财政问题在教皇信札中所占的地位和神学问题一样多”。十三世纪起,出售教会职位成为教皇国库最能获利的收入来源。根据天主教历史学者阿尔道夫·戈脱劳勃的估计,自西克斯脱四世纪至庇护四世止近百年期间,教皇们出售职位总共收入得了一百九十二万三千兹库提。在德国,(十三世纪编年史记载)大主教的收入年达二十万一千马克,而当时萨克森大公的年收入为二千马克。十四世纪时捷克的“教会几乎拥有全国所有土地的二分之一。”([苏联]约·拉甫列茨基:《梵蒂冈》世界知识出版社一九五九年北京,第24页)据恩格斯考查,巴黎的圣热尔门——德——普雷修道院在查理曼时代的领地,住有二千七百八十八户人家,其中二千○八十户是隶农,……只有八户是自由的佃农。(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在1954年单行本,第148页)日尔曼著名的富尔达修道院竟拥有一万五千处产业。这些修道院领地上的农奴负担沉重,生活极其贫困。除沉重的徭役外,还要交纳什一税、实物租,甚至要交人头税、盐税、走路税、过桥税等。因此,教会修道院成了又一个大封建农奴主。这时异端运动也由开始反对教会占有财产及神职人员腐化逐渐发展为要抛弃某些教义和仪式,如反对“原罪”说和“救赎”说,反对儿童洗礼及敬拜十字架。群众甚至不进教堂,当面斥责主教:“我们不要听你的?我们也不要你祝福!”不言而喻,这种反抗和教义纷争的背后是隐伏着一种政治上的斗争,即异端教派反对官方支持的正统教会以及教会与世俗统治日益结合,同流合污。正统教会则企图从唯心主义有神论观点出发,阐明宗教信仰与现实世界和现实社会的关系,让人们相信这种关系是合理的天经地义的,使宗教神学为世俗政权的统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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