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日俄战争时期的上海外交(5)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未知 崔志海 参加讨论

然而,就在俄领事对周案做出判决的同时,俄国政府通告各国,指责清政府违背中立,暗中援助日本,扬言俄国也将“不守战界之约”,威胁要把战火扩大到东三省之外地区。(注:《照译驻美俄使喀希尼致美外部说帖》(1905年1月13日,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初八日)、《照译驻美俄使喀希尼致美外部》(1905年1月18日,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十三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9卷,第6105-6106、6107-6108页。)在此背景之下,外务部对周案的态度发生明显转变,为避免周案问题复杂化,引发暴动,为俄国指责中国没有履行中立义务找到新的借口,决定不再支持袁道的主张,希望速将此案妥协了结。14日,外务部致电两江总督和袁树勋,强调“俄方寻衅,意在坏我中立,务饬寓沪甬绅,切实开导商民,慎勿暴动,授人以隙。大局所关,该绅等必能体察也。”(注:《外务部周馥袁树勋周案已电胡使力争拟归公断电》(十二月初九日),《清季外交史料》卷186,第8页。)15日,外务部便电派商约大臣盛宣怀督同袁道办理此案。(注:《发盛大臣电》(十二月初十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7,第55页。)而盛秉承清政府“速了”的旨意,抱定“以息事宁人,不生枝节为主”,认为以俄舰归我保护,案犯即归华办理缺乏条约根据,难以办到。(注:《收盛大臣致外务部电》(十二月二十一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2,第29页。)因此在与俄方交涉中不再坚持会讯,将争论的问题转到审判是否适当和监禁年限问题上,为周案的解决找退路。17日在与俄领会谈中,盛提出犯者虽系误犯,但杀者实是故杀,判监禁4年,未便照准,应将全案录送复核;另案犯的监禁日期也应自押到俄国之日为始,在沪监禁日期无论久暂,均不计算在内。(注:《收盛大臣致外务部电》(十二月十三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2,第16-17页。)2月3日,盛宣怀督同袁道与俄领再度会议,提出以下4条要求:一、应将案卷检送驻俄胡使照讯俄外部转咨俄海部复核,按俄律第1058款,将案犯判禁8年;二、监禁应自押到俄国之日起算,在沪监禁无论久暂,不在限内;三、应给抚恤银两,可听死者家属自做善举;四、俄船兵民,来者日众,应援引威海卫等处章程,圈禁保护,不得听任游荡,酗酒滋事。对于一、二两条,由于其实际的处理和决定权仍在俄方,俄领事表示照允,后来第一条的要求也被俄国政府拒绝。至于第三条抚恤问题,俄领表示恤金只能给家属,数目请示雷使即可确定。关于第四条内容,俄领表示自周案发生后,即已严禁游荡酗酒,如要订立专章,领事无权。(注:《收盛大臣致外务部电》(十二月二十九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2,第35页。)盛宣怀此时与俄领事的交涉实际上只是表面文章,仅仅出于“稍慰人心”的考虑,已无多少实际意义。会后,盛宣怀即请在座甬绅传谕息争,并电告外务部,宣布了结周案。(注:《收盛大臣电》(十二月二十九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2,第35页。)
    四续来俄船弁兵的安置、管理与遣返
    就在中俄双方因周生有案进行交涉的前后,随着俄国在战事中一再败北,不断有俄船弁兵逃至沪上躲避,给上海的安置和管理带来沉重的压力。
    鉴于烟台发生俄舰被尾随而至的日舰强行拖走的事情,因俄方要求,滞留烟台的俄兵40余人于11月初乘德船“阜利”号被移至上海安置。(注:《发沪道电》(九月二十五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7,第42页。)11月26日,北洋舰队“海容”号又将烟台俄舰弁兵49人运至上海,安置在俄巡洋舰“满洲”号上。(注:《收北洋大臣致外务部电》(十月二十一日)、《收上海道致外务部电》(十月二十三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1,第14、17页。)至此,在上海安置的俄舰弁兵将近千人。为防止俄舰弁兵逃逸,加入正在东来的俄国波罗的海舰队,重新投入战争,日方一再要求中方切实履行中立国义务,加强对上海俄舰弁兵的管理,严防逃逸,否则,“中国应担暗助之责”。(注:《收沪道致外务部电》(十一月十五日)、《收署南洋大臣致外务部电》(十一月十六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1,第27、28页;《外务部收日本松井署使函》(光绪三十年十一月初七日、十一月十四日、十一月十七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9卷,第5990、5993、5994页。)为此,沪道袁树勋与俄领交涉,要求开送新到俄舰弁兵的衔名、籍贯、年岁清册,或具结申明非中国允准,不得擅离上海。同时,为防止再次发生俄舰弁兵上岸伤人事件,袁道还建议加强对俄弁兵的管理,由中方派人管束,不准俄舰弁兵再赴租界,电禀江督和外务部与俄使交涉。(注:《收沪道致外务部电》(十一月十五日),《收南洋大臣致外务部电》(十一月十七日),《清光绪朝中日交涉史料》卷81,第27、29页。)外务部也照会俄使,敦促饬令俄领将最近两次由烟台运沪俄舰人员具结签印,送沪道备案,并允沪道随时派人上船点检人数。(注:《外务部发俄雷使照会》(光绪三十年十一月十七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9卷,第5995页。)
    由于俄领以种种理由拒绝沪道的要求,1905年1月3日沪道袁树勋又拟定约束俄舰弁兵办法7条:一、俄员弁水手等既为军事犯,应恪守江海关道与俄领订定之章程行事。二、俄员弁水手等只准在关道指定之地即浦东东清码头体操散步,不准他往。三、若俄员弁水手等有潜逃偷渡出口或往指定地界之外,准中国地方官随时捉拿;一经捉拿,即作为有意败坏中立条款,径由地方官审判定罪,无庸会同俄官办理。四、关道应向俄领事坚索停泊浦江各艇舰船主员弁水手等衔名送道,随时派员按册清查。五、关道应与俄领事订明,准中国官员暨海关税务司或海军或陆路官兵上船查察有无装配器械、汽机、军火、煤斤等物,及船主员弁水手人等是否在船。六、关道应分别照会领袖领事及法总领事,分别一体转饬工部局洋包探严查界内有无俄国员弁水手人等。七、关道应禀请南洋大臣咨调北京同文馆俄文翻译一员来沪,派充关道翻译官。(注:《江督周馥咨外部据沪道禀拟约束俄兵七条请照会俄使饬遵文》(十二月十一日),《清季外交史料》卷186,第10页。)袁道的意见得到两江总督和外务部的支持,1月11日外务部就与俄有关的前5条内容照会俄公使雷萨尔,表示沪道所拟5条办法符合国际公法,“系为彼此相安,免再滋事起见”,请转行驻沪总领事饬知俄船员弁水手人等一律遵守。(注:《外务部发俄雷使照会》(光绪三十年十二月初六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9卷,第6021-6022页。)2月9日、13日,外务部又因沪道袁树勋的催促,电令驻俄大臣胡惟德就袁道所拟5条约束章程与俄外部切商,径饬俄领执行。(注:《外务部发驻俄大臣胡惟德电》(光绪三十一年正月初六日、正月初十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9卷,第6044、6046页。)在外务部的一再催促下,俄驻华公使雷萨尔于2月21日照会外务部,虽然认为沪道所拟章程系受日本人指使,文字表述多不友好,与中立条例不符,但同意就这一问题由沪道与俄总领事另订“和睦章程”。(注:《外务部收俄国公使雷萨尔照会》(光绪三十一年正月十八日),《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9卷,第6061-6062页。)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故事
中国古代史
中国近代史
神话故事
中国现代史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学术理论
历史名人
老照片
历史学
中国史
世界史
考古学
学科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