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一词的原始词意即是指人类最原始最基本的生产方式--农业耕作,无论是英语中的“文化”(culture),还是俄语中的“文化”(КУЛЪТУРА),词源都是“耕耘”或“栽培”。因此研究俄罗斯文化传统,必须研究其经济文化传统。经济文化传统的概念即是把人类所经历的经济制度,采用的生产方式和传承的经济心理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和民族传统予以研究。它有两层含意:(1)长期运行并占据统治地位的经济制度;(2)受该经济制度制约并适应其社会需要的生产者的经济行为和经济价值观念。 一 农奴制是在俄国经济生活中保持370余年绝对统治的经济制度,是俄罗斯经济文化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奴制在俄国却表现了极强的生命力,一直存在到19世纪中期。俄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农业耕作是俄罗斯先民维持生存的主要手段。早在公元10世纪俄罗斯的第一个国家基辅罗斯建立之前,俄罗斯人便已从原始社会直接进入封建社会,开始封建化过程。私人土地所有制的出现和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化为农奴制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伊凡三世完成了俄罗斯国家的统一,封建地主经济得到较大发展,农奴制生产关系开始在全国确立。1497年法典规定:限制农民的自由流动和依附关系的转换,农民只有在每年的尤里节(旧历11月26日)前后一星期内,才允许迁徙它乡,寻找工作。从而通过法律形式把10世纪以来封建化过程中所形成的农民对封建主的依附关系--农奴制关系在全国确立下来。16世纪初,一个完整的农奴制经济体系和隶属关系在俄国已经形成。农民被分为领属农奴、宫廷农奴和国有农奴。16世纪80年代,政府又相继颁布了“禁年令”,宣布废除尤里节前后农民可自由迁徙的规定,农民最后的一点合法权利也被彻底剥夺。1649年法典中再次规定农奴主对农民有无限期的占有权。农民连同其家庭及财产都归属农奴主,从而把农民世世代代都束缚在土地上。因此“1649年法典是农奴制胜利道路上的重大里程碑”①,它标志农奴制在全国统治的稳固。从1497年法典到1649年法典,以超经济强制为特征的农奴制终于在俄国完全确立。从16世纪初到19世纪中期,农奴制在俄国始终占据绝对统治地位。 农奴制经济就其实质来说就是集权专制主义在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体现,是一种野蛮落后的经济体制。在隶属关系上,农奴完全丧失人身自由,依附于农奴主,农奴主可随意用农奴抵押、转让、流放以致杀戮。即“一方是无限专横,另一方是毫无权利”②。在生产方式上,实行密集型的超经济强制劳动,绝少采用先进技术。因此列宁认为:“农奴制、特别是在俄国维持得最久,表现得最粗暴的农奴制同奴隶制并没有什么区别”③。俄国民主革命家别林斯基也曾尖锐地指出:“农奴制下的俄国是一个景象可怕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当人们贩卖人口时,用不着象美国农场主那样狡猾地利用这样或那样的理由”④。农奴制是专制制度最稳固的经济基础,专制制度则是农奴制存在和发展的政治保障。17世纪中叶,农奴制的最终确立,为俄国政治制度的转换,即由等级代表君主制向绝对专制君主制过渡奠定了经济前提。18世纪初,彼得一世统治时期这一过渡最终完成,农奴制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18世纪下半期,西欧各国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资产阶级民主思想深入人心时,俄国正处在农奴制和专制制度的黄金时代,“农奴主的女皇”--叶卡特琳娜二世将俄国农奴制和专制制度的统治推向巅峰状态。 一种封建制度的建立,便有封建意识形态的认同。农奴制的发展不仅需要专制制度政治上的保障,而且还需要封建思想在理论上的认同。19世纪初的贵族历史学家包果丁主张。俄国历史进程与西欧完全不同,西欧的自由未必适合于俄罗斯民族,“好的农奴主会比农民自己能更好地维护农民利益”⑤。19世纪30年代的贵族思想家、教育大臣乌瓦罗夫则炮制出一个正统的官方国民性理论,称“东正教、专制制度和民族性”是俄罗斯的国民性原则,“专制制度与农奴制是两种平行的势力,二者必须同时发展。”因此“不发生普遍震荡,即不能触动农奴制度”⑥。贵族思想家的主张为农奴制的发展在理论上赋与了合理性,以知识教化的形式浸蚀了一代代俄罗斯人。尽管19世纪初,世界资本主义的发展已成大潮,但俄国的农奴制仍顽固地延续了半个世纪的统治,到19世纪60年代才被废除。而农奴制残余却浓聚不散,长期地阻碍着俄国现代化进程。 二 农民和地主做为前资本主义的主要社会群体,是封建生产方式的代表者,该群体的经济活动应做为我们的考察对象。农奴制统治下,农民经济行为的异化,导致农民劳动态度的扭曲、劳动目的的相悖、劳动积极性的下降和劳动生产率的低下。原始社会里俄罗斯农民受益于村社和土地,村社是互助和谐的集体,土地是养育农民的母亲。然而当私有制的封建社会取代了田园诗般的原始社会后,农民对劳动对土地的态度发生剧变。自由农民变成了农奴主的依附品,原来曾给予农民幸福和希望的土地变成了禁锢他们的牢笼,一年的辛勤劳动之所得几乎全部交予地主。于是农民发现原来自身所固有的素质和力量已变成与自己对立并支配自己的异己力量,农民“只是物,是耕地的工具”⑦,农民经济行为出现了异化。在人身不自由、精神受压抑、生活乏饱暖、未来无希望的情况下,农民厌恶劳动,因为劳动不再是幸福的源泉;憎恨土地,因为土地是地主的财产。农民劳动态度变得消极被动,对生产和收成漠不关心。18、19世纪,地主申诉书中经常有这样的抱怨,称农民的劳动是“懒散、迟钝和毫无兴趣的”,“农民荒废领地、践踏庄稼、毒死牲畜,想方设法破坏主人的田产”⑧。俄国的农业收获量与种子比例经常是3.5∶1,单位面积产量10年、甚至上百年也无增长⑨。几百年来广大俄罗斯农民就处于这种悲惨境地,在这种矛盾心理背景下被迫从事经济活动。 价值观念属于民族文化传统的内核,决定了人们的行为取向,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一定文化背景下的人们。俄国的封建农民群体(包括从事农业经营的地主)对经济事物的价值判断和道德评估是在其直观封闭型思维方式下进行的。该群体经济价值观念特点之一是其财产观念的狭隘性。仅从消费和自然的角度看待财富,把财产和金钱当做养家糊口必需的生产资料,认为利用它发财致富是不道德的。即“财富没有独立价值,也不是他们的生活目的,因为按照基督教的世界观,只有贫穷才能保证阴间得救”。另外农民群体“总是认为,资本不如土地稳定,虽然它对人有相当诱惑力,但比土地更易失掉”⑩。大多数地主也把巧取豪夺而得的金钱仅仅看做是生活资料,忙于用其进行淫逸享乐,疏于用其进行扩大再生产,更绝少将金钱投入流通领域或开矿办厂。特点之二即农民群体价值观念的封闭保守性。农民长期厮守于土地和村社,村民的生活“完全是建立在世代沿袭的民间传统基础之上”(11),封闭守旧的生产方式更促成了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思想。他们在进行价值判断时,习惯于把旧的体制、旧的模式、旧的章法、旧的生活方式和先人圣典作为标准,对于新生事物总是持怀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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