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 见吕思勉《先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347-349页。 ② 顾颉刚:《顾颉刚古史论文集》第2册,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331页。 ③ 杨宽:《西周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20-321页。 ④ 王冠英:《殷周的外服及其演变》,《历史研究》1984年第5期。 ⑤ 陈恩林:《先秦两汉文献中所见周代诸侯五等爵》,《历史研究》1994年第6期。 ⑥ 葛志毅:《周代分封制度研究》第2章第1节,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⑦ 主要论文有:《史密簋铭文与齐国的方伯地位》,《郑州大学学报》2002年第2期;《西周方伯发微》,《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5期;《从楚公逆钟铭文论到西周的方伯制度》,《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2辑;《周初管叔的方伯地位》,《中州学刊》2003年第1期;《西周卫国为方伯考》,《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4年第4期。又氏著《西周政治地理结构研究》第4章《西周方伯研究(上)》和第5章《西周方伯研究(下)》,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⑧ 参见王健《西周政治地理结构研究》第4章第1节之“西周方伯的起源”,第138-146页。 ⑨ 《说文·人部》:“伯,长也。”王官伯即王官之长,《左传》昭公十一年叔向称“今单子为王官伯”。《礼记·曲礼下》“五官之长曰伯”孔颖达疏:“三公加一命出为分陕二伯者也。伯,长也,谓朝廷之长,言此二伯为内外官之长也。”《仪礼·觐礼》郑玄注:“诸侯初入门,王官之伯帅之耳。”李如圭《仪礼集释》:“《康王之诰》曰帅诸侯入者,大保、毕公,所谓王官伯。”《左传》哀公十三年“伯合诸侯,则侯帅子男以见于伯”,杜预注:“伯,诸侯长。”则称礼书所谓东西二伯为王官伯是合适的。 ⑩ 历代学者对方伯所指意见不同,大部分学者认为方伯是大国诸侯出任的诸侯长,但也有学者认为方伯即二公出任的二伯,如上引《周礼·大宗伯》“九命作伯”郑玄注引郑司农说。据王冠英先生研究,殷代卜辞中的方伯与《礼记·王制》所说的方伯明显不同。为方便起见,本文仍从方伯为地方诸侯长说。 (11) 《春秋左传正义》,《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第2171页。 (12) 见黄怀信等编撰《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451页。 (13) 见黄怀信等编撰《逸周书汇校集注》,第776页。 (14) 见黄怀信等编撰《逸周书汇校集注》,第778页。 (15)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载:“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蕃屏周:管、蔡、郕、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邗、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 (16) 参见杨宽《西周史》第3编第1章《西周中央政权机构剖析》及第2章《西周王朝公卿官爵制度的分析》,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王世民认为西周金文中的公是王之卿士,见《西周春秋金文中的诸侯爵称》,《历史研究》1983年第3期。盛冬铃认为西周金文中诸侯国君也可以称公,但这种称呼应该是尊称而非爵称,见《西周铜器铭文中的人名及其对断代的意义》,《文史》第17辑。我们可以把金文中诸侯国君称公,理解如《春秋》经文所记,是国君在本国内的称谓。 (17) 这一点是郭沫若先生最先提出的,见《〈班簋〉的再发现》,《文物》1972年第9期。其后,杨宽(《西周史》,第337页)、王世民(《西周春秋金文中的诸侯爵称》)、李学勤(《斑簋续考》,《古文字研究》第13辑)诸先生都持这样的看法。 (18) 唐兰:《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07页。 (19) 参见朱凤瀚《柞伯鼎与周公南征》,《文物》2006年第5期。 (20) 王世民:《西周春秋金文中的诸侯爵称》。 (21) 张亚初、刘雨:《西周金文官制研究》,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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