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西德重新武装及其对欧洲政治格局的影响
50年代初,重新武装西德,并把它拉入北约组织,这是美国及其西欧盟国的一个中心议题,也是美苏[1]在德国问题上斗争的焦点。重新武装西德,法国最不情愿。但在50年代初,西欧国家的恢复和发展仍需要美国的经济援助,法国还背着侵略印度支那战争的沉重负担。另一方面,在美国“遏制”苏联的“冷战”政策下,一些西欧国家对苏联可能侵略的担心,虽然言过其实,但为美国重新武装西德提供了心理上的准备。因此,西德通过《巴黎协定》获得了主权,以与英、法平等的地位加入西欧联盟和北约组织,结果是改变了美国及其西欧盟国之间的相互关系,对欧洲政治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一、美国对苏联“冷战”的军事化 “马歇尔计划”是要以经济形式把西欧纳入美国的势力范围,这是一枚银币的一面。银币的另一面则是建立包括西欧国家在内的“共同安全防御体系”。战后初期,一些西欧国家对德国将来的可能侵略,或是对来自苏联的可能威胁所隐含的不安全感,是美国建立“共同安全防御体系”的有利条件。1947年3月,法国和英国签订《敦刻尔克条约》,双方同意“一旦德国重新发动侵略,两国要在防御上互相声援”。[2]1948年1月,英国外交大臣贝文在取得美国的支持下,建议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5国建立共同防御联盟。经5国外长谈判,3月17日在布鲁塞尔签署了《关于经济、社会、文化合作和集体正当自卫的条约》,简称《布鲁塞尔条约》。“条约”序言第6段写道,缔约国决定“一旦德国恢复其侵略政策,就坚持采取可能成为必要的一切步骤。”[3]根据该条约建立的“布鲁塞尔条约组织”,既是战后初期以英法为核心的经济合作组织,又是针对德国的军事集团。 美国为把西欧防务纳入其对苏联的军事战略体系,1948年6月11日,参议院通过“范登堡决议”,这表明参议院赞成“在经常的和有效的自助和互相支持的基础上”,缔结区域性协定。[4]为此,美国决定在《布鲁塞尔条约》的基础上建立遏制苏联的工具--大西洋安全体系。7月6日,美国、加拿大和《布鲁塞尔条约》5国开始在华盛顿进行谈判,草拟条约文本。1949年4月4日,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葡萄牙、丹麦、挪威和冰岛12国外长在华盛顿签署了《北大西洋公约》,其中第5条规定:“各缔约国同意对于欧洲或北美之一个或数个缔约国之武装攻击,应视为对缔约国全体之攻击。因此,缔约国同意如此种武装攻击发生,每一缔约国按照联合国宪章第51条所承认之单独或集体自卫权利之行使,应单独并会同其他缔约国采取视为必要之行为,包括武力之使用,协助被攻击之一国或数国以恢复并维持北大西洋区域之安全。”[5]由此可见,北约组织是一个具有进攻性的防御联盟,是美国以欧美联盟形式控制西欧,遏制和威慑苏联的政治军事集团。 《北大西洋公约》签署后,法国舆论界敏锐地意识到美国的下一步将是重新武装西德,并把它拉入北约组织。法国《世界报》在一篇文章中指出:“不管你愿意承认与否,德国的重新武装孕育在大西洋联盟之中。”[6]但法国外长舒曼对此仍不以为然,他在国民议会批准该条约的辩论中说:“允许德国作为能够保卫自己或出力保卫其他国家的国家加入大西洋联盟,对法国及其盟国来讲是不能想象的。”[7] 二、美国和法国在重新武装西德问题上的分歧 西德参加大西洋联盟,对法国已不是一个想象的问题,而是即将面临的重大外交课题。1950年9月,美国政府正式向北约组织部长理事会提出重新武装西德问题。杜鲁门总统在其回忆录中指出:“没有德国,欧洲的防御不过是大西洋岸边的一场后卫战。有了德国,就能够有一个纵深的防御,有足够的力量来对付来自东方的侵略。”[8]人们不难看出,重新武装西德,并把它拉入北约组织,对于美国遏制苏联的军事战略的重要性。这个重要性在于,北约组织的战线就可向东纵深到易北河畔,西德既是进攻或威胁苏联和东欧人民民主国家的桥头堡,又是威慑苏联的前沿阵地。 美国知道,重新武装西德并非易事,特别是在法国,此事极不得人心。何况,北约组织接受新成员,必须取得新有成员国的一致同意。美国和法国在这个问题上有分歧,但在美国的压力下,法国政府提出“普莱文计划”,即在大西洋联盟范围内建立一支“欧洲军”,西德不得拥有自己的军队,但可以在“欧洲军”内拥人少量德国军队。法国的目的“既是为了满足美国重新武装德国的强烈要求,也是为了以将欧洲一体化的概念引伸到军事领域的方法,来消减人们对控制德国军事部队的担忧。”[9] 1951年2月15日,法国、西德、意大利、比利时和卢森堡5国外交部长在巴黎召开“普莱文计划”会议(荷兰后来也参加),讨论建立欧洲防务集团问题。在讨论中,法国为了限制西德的军事力量,强调西德只能建立小规模的“战斗队”,不得建立独立的军队,而西德则要求结束“占领法规”,以平等地位参加欧洲防务集团。经过各方的谈判与妥协,1952年5月27日,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6国外长在巴黎签署了《欧洲防务集团条约》。该条约规定,“西德将提供12个师加入一支欧洲陆军,……但西德军队要与盟国的其他军队在军一级上混合编制,以防止西德的将军来指挥自己的军队”。[10]与此同时,美国、英国、法国和西德4国外长也在波恩签署了《关于西德与美国、英国、法国关系的公约》,简称《波恩专约》。“专约”规定取消美、英、法3国在西德的“占领法规”,恢复西德的主权国家地位。此项条约只有在《欧洲防务集团条约》生效后方有效。 但在1954年10月30日,“法国国民议会以319票对264票甚至拒绝对条约进行正式讨论,结果把它搁置起来。”[11]美国以建立欧洲防务集团来重新武装西德的计划告吹。 三、西方9国签署《巴黎协定》 《欧洲防务集团条约》的告吹,美国国务卿杜勒斯称之为“不幸事件”。他强调为了欧洲大陆的有效防务,要求西德作出重要的军事贡献。美国为何非要重新武装西德不可,而且显得那么紧迫?原因是“1952年8月,苏联爆炸了它的第一颗氢弹,而在1954年期间,莫斯科开始显示大量的远程轰炸机”。[12]美国随着其核垄断地位的动摇,就把西德的地面部队视为加强北约组织的主要常规军事力量。为此,英国外交大臣艾登提出如下代替方案,即吸收西德和意大利参加《布鲁塞尔条约》,从而使西德参加北约组织。在美国的积极支持下,从1954年9月11日起,艾登穿梭于巴黎、波恩、罗马和布鲁塞尔之间,推行他的计划。在这段所谓协商和准备阶段,除法国有所保留外,其他有关国家都接受了“艾登计划”。 9月28日,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9国外长召开伦敦会议,讨论修改《布鲁塞尔条约》和西德参加北约组织等问题。为了消除法国的疑虑,美国和英国保证将在欧洲大陆继续保持它们的驻军,西德总理阿登纳也发表如下声明:西德“不在联邦共和国的领土上制造任何原子武器、生物武器或化学武器,不生产远程火箭或导弹,不生产威力大的地雷、大型舰艇和轰炸机”。[13]至此,法国态度变软。10月3日,9国外长签署《会议最后议定书》。伦敦会议后,3个专家小组就《会议最后议定书》所确定的方针,分别草拟各项协议文本。10月20日,西方9国外长在巴黎开会,分别就有关问题进行会谈,并在10月23日签署了《巴黎协定》。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