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权与西欧中世纪中后期的政治发展(2)
3.教权的组织体系为世俗权力机构的发展作出了榜样。教权集中早于并快于政权集中,教廷是当时西欧最严密、最有效率的组织。普雷维特一奥顿称赞那些教廷的领导者,说他们是一些“有抱负、有实践经验、有法律头脑、事务式的管理者”,教廷为西方显示了“高度组织的、高度有才干的、实质上是世俗化的官僚政治的典范。”[(17)] 不仅教廷成了当时各国国家机关发展的榜样,教会的公会议或宗教会议的形式也有助于等级会议的形成。教权崛起期间宗教会议特别频繁。1123-1312年间,在西欧举行了七次基督教公会议(地方性的宗教会议就更多了)。而此前的680-1123年间只有三次,且全在拜占廷境内举行。[(18)]《欧洲文明》的作者因此说道:“一群群人从广阔的地方聚集在一起相会,讨论他们的利益,这一复杂的制度对人们的思想有巨大影响。一方面它使所有的人深切地认识到教会组织的团结……另一方面,这种协作行动对后来的世俗机构作出了榜样。”法国的等级会议和英国的议会“无疑都与教会的做法有关。”[(19)]《剑桥中世纪史》也认为:“教士无疑对后来代议制的发展起过重要作用。”[(20)] 实际上,等级思想就是在教会影响下发展起来的。最早有组织地发展起等级结构的是克吕尼派。等级,在当时是反对“普遍无政府状况的反映。”[(21)]此外,等级思想、等级制度赖以形成的一个很重要的思想条件--骑士精神,也是教会思想孕育的结果。骑士精神后来成为一套装腔作势的东西,但在当时确实是“提高了封建阶级的公共规范”[(22)],是封建等级制度不可或缺的精神条件。 以上的讨论表明,11到13世纪间,即西欧历史上政教斗争最为尖锐和表面化的时期,双方关系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自觉与不自觉地合作,正如萨瑟恩所说的:“教权为政权铺平了道路,这是这整个发展过程最为奇异的特征之一。”[(23)]教皇与皇帝的斗争虽不利于德国王权的发展,但教皇与法国国王的联盟却“曾是近二个世纪以来欧洲政治中一种稳定的力量。”[(24)]这种联盟只是到13世纪末才大体失去意义,但政教合作在新的基础上继续进行。 《剑桥中世纪史》说:“教会和立奥九世以来的历史……可以视为是向团结、秩序、中央控制的进程。地方统治者和大主教及他们的宗教会议恢复了法律和地方教会的教规。但教会的努力则使这些地方建立起联系和集中的控制,并实际上提供了所有继续存在的共同的法律和使法律每日都发生作用的法庭。”该书还说道:“教会的改革和团结实际上是统一、秩序、法律的方法对无政府主义的胜利。”[(25)]这可看成是总结了教权崛起和王权集中关系的一个方面。 三 说教权为王权铺平了道路,不是为了抹杀政教斗争,而只是为了说明西欧封建社会政权结构的典型特征:政教二元权力互相斗争又互相依赖,教权成为抑制、约束王权的主要力量。 皇帝或国王们是绝对离不开教会的。当10世纪德国王权处于全盛、罗马教廷陷于一片混乱之时,奥托一世仍感到,“为了执行他对德国教会的政策,需要教皇支持。”[(26)]因为那些极其贪婪的贵族企图把每一寸教会土地都化为世俗财产,这意味着分裂。只有教会能给他一种统一感。他以后的德国皇帝皆无法摆脱这种需要。他们一次次不辞辛劳翻过阿尔卑斯山,并非仅仅为了山那边的肥沃土地。 但世俗君主们要利用教会,在当时条件下必然引起教权集中。皇帝们想在控制教皇的情况下改造教会,使之成为自己言听计从的助手,其实是办不到的。因为教会改革“直接依赖于教会里一个强有力的集中的执行机构的行动”;皇帝们控制教廷的做法“弄得改革实际上不可能进行。”[(27)] 教权集中必然引起政教斗争,11到13世纪西欧政治舞台上充满了一幅幅惊心动魄的政教搏斗的景象。1243年当选为教皇的英诺森四世曾是博罗尼亚法学教授,具有皇帝党的声誉。相传皇帝腓特烈二世听到他当选的消息时,叹息说:“我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因为不会有教皇是可能成为吉伯林派(皇帝派)的。”[(28)]皇帝的叹息是合情合理的。 教权集中必然引起政教斗争,是因为教权要夺取君主们的利益。授职权斗争初期的德国,有一半土地在教堂、修道院手中,如果实行了希尔德布兰的主张,皇帝在德国的统治会无法进行。[(29)]另一方面,教会必然要攫取国王的世俗权力。即使在10-11世纪的上帝和平、上帝休战运动中,也包含着教会扩大警察权力、侵占国家权力的危险,因而引起了抗议,甚至一些教士也提出了抗议。[(30)] 伏尔泰说:“教会长期以来,一直与政府相联系。它时而使政府焦虑不安,时而又使之巩固强大。”[(31)]这种关系集中体现了西欧封建社会政治结构的特点。 当然,中世纪西欧存在着几股强大的独立势力,除了教会,还有贵族和城市。通常只强调贵族的分裂要求,或把教俗贵族的独立性等量齐观,这些都是不够确切的。教会是当时最大的集团贵族,它的独立性在某种意义上是整个贵族阶级的独立性和城市的独立性的集中反映。因为只有教会才形成了国际性的组织,具有系统的思想和理论,鲜明地体现了西欧封建社会的典型特征。可以说,教会的组织和理论综合了罗马帝国的世界性和日耳曼贵族的独立性,把贵族们分散的、无系统的、零碎的要求,归纳、升华为一种思想体系和政治制度。至于城市独立,则是以教俗贵族的独立为前提的。 由于教会的独立性具有这样的特点,所以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它始终是钳制王权的主要力量。西欧各国历史上等级会议的出现或有助于等级会议出现的事件,如英国的大宪章(1215)、法国三级会议(1302)、德国的黄金诏书(1356)均以这种或那种方式与教会或高级教士有密切关系。到了专制君主制时代,贵族与城市的独立性渐失去意义,教权也大受削弱,但教会仍有不可忽视的力量。即使被称为太阳王的路易十四时代,“卢瓦尔河以南几乎所有主教辖区,每逢有俸圣职出缺时,国王甚至连一个也不敢授职。”1673年国王与教皇翻脸,教皇毫不退让。后来,那些国王任命的主教们因得不到教皇批准而不耐烦起来,要与教皇讲和、妥协,国王也只好同意了。[(32)] 教权对王权的抑制特别表现在思想意识和政治理论领域。教权一边崛起,一边夺取君主们的神权。11世纪后期以来,教俗界限渐趋分明,世俗统治者失去了神权,[(33)]到了专制君主制时代,当专制君主们想重新占有神权时,资产阶级的代议思想已经出现了。 教会一边专擅神权,一边主张神权高于教权。它认为国家的建立是因为人类有罪,其目的非常有限。一旦有罪的人们皈依上帝,服从至善至美的上帝律法,国家就不需要了。从这些神学的语言中导出了反暴君论。托马斯·阿奎那就主张:“统治者的命令不应超过人们所授予的权力,也不应强使臣民承受无益的或不平均的负担。在所有这些情况下,服从是以权力的正当行使为条件的。不法的命令没有约束力。昏君必须加以反抗。”[(34)] 从中世纪中期以来,关于反暴君论的争论不绝于书,主要原因在于存在多种权力激烈冲突这一政治现实。反暴君论后来经宗教改革家和耶稣会学者的发展,渐成为资产阶级的革命理论。艾肯说:“中世纪的国家起源说,是与后来文艺复兴时期和18世纪的国家起源说一致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想用社会契约的学说证明人民的权利高于王权,而在中世纪则是企图证明教会的权利高于世俗的国家权利。”[(35)]寥寥数语,精辟地说明了政教斗争与近代的关系。当然,那时的人民还只限于贵族和上层市民。 这样看来,教会确实是抑制、约束王权的最强有力的力量,或者说是各种独立力量的总代表,起了某种不利王权集中或者按通常说法是分裂的作用。我们该怎样看待这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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