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奥多•罗斯福与排华(2)
但是,1904年对罗斯福排华政策起制约作用的因素也开始显露出来,使得罗斯福在大选获胜后不得不对其排华政策作适当调整。首先是清政府迫于人民及舆论压力,于年初即通知美国,中美“华工条约”1904年12月7日到期后不再续订,并建议中美双方重新谈判,签订一项新的移民条约。中国废约的坚决态度令罗斯福猝不及防,因为罗斯福的密友巴诺特曾满有把握地谈到,中国正面临着领土被他国攘夺的危险,与此相比,排华是小事一桩,中国定会乐意接受,因为中国指望美国帮助它保护领土完整。〔(11)〕而现在中国不仅要废约,且积极提出新约草案,要求与美方签订一项宽松的移民条约,并提出若要求得不到满足,将对美国来华人员作相应限制,使罗斯福深为触动。更有甚者,中国方面于11月份通知美方取消给美华合兴公司的粤汉铁路租让权,显然也被罗斯福看作是中国对美国排华政策的某种报复。中国方面的这些举措是促使罗斯福改变策略的外部推动因素。其次,美国的“门户开放”利益集团向罗斯福施加了更大压力。中国的商界、学界、知识舆论界从1904年秋开始即在酝酿抵制美货,这使得美国的“门户开放”势力深感不安。他们纷纷要求罗斯福改变现行的排华政策。上海美中公司的沙特勒(Frederick W.Sutterle)在7月即提醒罗斯福,“中国士大夫与商人阶层内”已出现了强烈的反美情绪,美国若不改变排华政策,则中国人可能会以排斥美国在华贸易作为报复手段。〔(12)〕而此时别说是抵制美货,即使是声言抵制对美国在华利益都将是灾难性的影响。类似的观点与意见不断地给罗斯福以刺激。甚至对远东问题较为熟悉的外交官如柔克义、亨廷顿·威尔逊(Huntington Wilson)等从维护美国在华利益出发,也主张放松排华法的限制,允许非劳工华人入美。这些压力构成了罗斯福调整排华政策的内部因素。 然而,内外两方面的压力在1904年并未能促成罗斯福采取行动,一是因为排华势力仍远远强过“门户开放”势力,他们施加给美国政府的压力更大,二是因为罗斯福为赢得竞选胜利,有赖于排华势力的选票,自然不敢不满足他们的排华要求,三是因为中国拟议中的抵制美货运动尚未给美国政府造成现实压力。在11月份罗斯福竞选获胜后,他在排华政策上也不可能急转弯。12月2日,罗斯福召集内阁会议,讨论中美条约到期后的华人来美问题,最后决定,现行排华法继续有效,直到新约订立后再作考虑。〔(13)〕 这几年间,罗斯福的排华政策虽很严厉,但他的排华态度还是有所变化的。尽管罗斯福的种族主义言论带有浓厚的理想主义色彩,但当政后他的外交政策都是极为现实主义的。他多次提到要善待来美的中国商人与学生,〔(14)〕一方面固与“门户开放”势力的压力有关,另一方面也在于罗斯福想笼络中国商人与知识阶层的感情,更好地保护美国在华利益。他的这一态度与他以前将中国人作为一个种族而全面加以排斥的主张是明显不同的。 三 到1905年春,罗斯福的排华政策因局势的进一步发展而不得不有所改变。鉴于美国仍严厉排华,拒签新约,5月20日,上海各界代表开会,一致同意以两月为期,到时若美国仍不签新约,则在全国各大城市与商埠开展抵制美货运动。面对局势的严重与紧迫,各与中国有涉的利益集团纷纷吁请罗斯福采取措施,放松排华政策,缓和中国人的不满情绪,确保美国在华利益安全。5月16日,美亚协会会长福尔德(John Foord)致函罗斯福,称美国若仍不与中国签订一个给中国商人、学生、旅游者“公平待遇”的条约,则中国将在8月份抵制美货。福尔德警告总统,中国抵制美货将对美国商业造成严重后果,特别是对新英格兰各州的棉织业将造成灾难性的后果。〔(15)〕他请求总统修改排华法,与中国重订移民条约。6月12日,福尔德又亲率美亚协会代表团拜会罗斯福。他们告诉总统,中国的局势使美国在华利益受到严重威胁,排华法的继续存在将使“美国的工业与商业利益”完全丧失,美国在中国精神与教育领域的影响将尽被排除。他们要求总统改变立场。〔(16)〕陆军部长塔夫特(William Taft)也希望罗斯福采取措施。6月15日,他在迈阿密发表演说认为,排华政策“不仅在原则上是错误的,在行为上是不公正的,而且在政策上也是最不合时宜、最不明智的。”〔(17)〕他主张减轻对华人的限制,赢得中国人的友谊,以赢得“四亿中国人的贸易”。〔(18)〕此外,大批商业团体、传教士以及教育界人士写信给罗斯福,要求他采取措施。 中国一触即发的抵制美货运动迫使罗斯福重新检讨其排华政策。尽管排华法只禁华工,但实际上中国商人、学生、旅游者甚至官员入美往往都遭到各种刁难、侮辱与虐待。排华法在执行中是非常苛刻的,为赴美华人深恶痛绝。为减轻中国人的愤怒情绪,罗斯福在5、6月间采取了一系列措施。5月16日,罗斯福向移民官员发布命令,“不许侮辱中国绅士”,对允准入境的华人必须示以“礼貌与关心”,这样做是出于“国家利益”与“文明”的需要。但中国劳工则必须禁止入境。〔(19)〕6月14日,罗斯福又向移民局发布命令,对入境华人行为不端的任何官员,将被解雇或“施以其它惩戒”。罗斯福还特别提到了旧金山的移民官员诺斯(H.H.North),此人曾将中国商人驱逐出境。罗斯福认为诺斯“应受到强烈的指责”。〔(20)〕在国会通过新排华法案前,必须按照总统的命令,放松对非劳工华人的限制。6月16日,罗斯福指示麦特考夫,要他协助起草一个通令,以制止海关与移民机构的腐败,并“足以预防我们很多官员对中国绅、商、游、学等的粗暴行为”。〔(21)〕6月20与23日,罗斯福两次召集内阁会议,最后决定必须放松对排华法的执行,建议国会重开时修改排华法。6月24日,罗斯福再次发布命令,绝对禁止中国劳工入美,但对商人、教师、学生、旅游者及政府官员必须示以“最宽厚最热心的礼貌”,尽量避免让这些人在入境时遇到麻烦,“任何政府官员若对中国人表示不礼貌将立即解雇”。为了减少华人入境时遇到的刁难,罗斯福还把入境签证的手续交给美国驻华使领馆的发证官员办理。一旦华人持有美国使领馆发给的签证抵美,一律准允入境。若发现签证与身份不符,也尽量避免将来人遣返。美国的签证官员将因这种工作失误而被惩处。〔(22)〕 罗斯福迫于中国将要抵制美货的压力,于5、6月间颁布了一系列行政命令,试图改善入美华人的境遇,缓和中国人的反美情绪。但这并不表明他的排华立场有根本改变。实际上,他在各种场合都反复强调要严厉排斥华工。因为在他看来,华工愚昧、无知、落后、不文明、无教养,无权“与我国工人争食”,“廉价的劳工意味着廉价的公民身份”,不配进入美国。〔(23)〕他所采取的上述措施只是想减轻所谓“豁免等级”的华人来美时所遭遇到的限制与侮辱,想博得中国绅商与知识阶层的好感。尽管如某些报刊所评论的,罗斯福的命令是“自排华法通过以来解决中国问题的最重要的行政措施”,〔(24)〕但它还是来得太晚了。1905年春夏之交,中国的民族主义情绪已被充分地鼓励起来,中国人已不满足于罗斯福的点滴改良,他们已“突然苏醒”,美国只有公正地、毫无歧视地对待来美华人才能结束中国人的不满。这正如在美国的康有为的评论,“我们允许所有的美人来华,我们为何不坚持美国允许所有体格健全的华人入美呢?”〔(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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