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学资金筹委会接受了霍尔遗产董事会的建议,在筹建哈佛--燕京学社的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1925年,哈佛大学资金筹委会与遗产董事会共同委派哈佛大学艺术系教员兰登·沃纳,前往中国寻找可以合作的大学或研究机构。沃纳于1925年初抵达北京,经过初步考察后发现,燕京大学并不是哈佛大学最理想的合作对象。沃纳倾向于选择与国立北京大学和华北协和华语学校合作,认为它们比燕京大学更有名气,而且重视对中国文化的研究,其工作为学社的建立提供了基础(注:《1925年2月4日沃纳致戴维斯函》(Letter from Langdon Warner toArthur V.Davis,from Peking),哈佛--燕京学社档案;《1925 年2月沃纳致福布斯函》(Letter from Langdon Warner toEdwardForbes,from Peking),哈佛--燕京学社档案。)。但考虑到遗产董事会要求与燕京大学合作的愿望以及1925年初燕京大学在适应中国民族主义运动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沃纳最终改变了对燕京大学的看法和态度,并建议其与华语学校进行合并。合并后的华语学校作为燕京大学的一个独立的系,更名为“北京华文学校”,隶属于哈佛大学、国立北京大学和燕京大学,作为三所大学共同管理的研究生部;该校经发展后将最终变成筹建中的学社(注:西奥多·鲍伊:《沃纳传》(Theodore Bowie,ed.,Langdon Warner Through His Letters), 印第安那大学出版社1966年版,第124-125页。)。但是五卅运动后,中国的民族主义运动日益高涨,国立北京大学开始犹豫,不愿与哈佛大学合作。在这种情况下,沃纳只好放弃与国立北京大学合作的努力,集中精力与华语学校和燕京大学进行谈判。经过数度磋商,燕京大学和华语学校同意合并。合并后的华语学校更名为“燕京华文学校”,双方还共同拟订出了开展中国文化高级研究课程表,而且征得了哈佛大学福格博物馆馆长的同意。至此,哈佛大学在北京寻找一所或多所高校合作的事情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在方案成功的关键和最后一步就是哈佛大学、遗产董事会与燕京大学之间合作协定的签订。 1925年6月5日,哈佛大学与燕京大学代表在美国进行了第一轮正式接触。双方代表讨论了两校合作的形式、燕京大学与华语学校之间的合并、学社派驻北京工作人员的挑选及其住宿以及基金的管理等问题。会议决定电告燕大和华语学校校长于当年9月10日之前到麻省剑桥, 与哈佛大学举行会议,进一步商讨筹建事宜(注:《燕大托事会议备忘录》(Memorandum of a Conference with the Trustees of Peking Univ.,1925年6月5日),哈佛--燕京学社档案。)。9月10日,哈佛大学与燕京大学召开了谈判期间最为重要的一次会议。通过反复讨论协商,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双方合作建立哈佛--北京中国研究学社,在北京和哈佛大学各设立一个活动中心,协调和指导学社的工作。两个中心的共同任务是激发美国人的兴趣和利用现代批评手段来鼓励中国的东方问题研究。学社的目的旨在通过哈佛大学和燕京大学以及中国其他大学之间的合作,为中国文化领域的研究、教学和出版提供资助;基金优先用于中国文化主要包括文学、艺术、历史、语言、哲学和宗教的研究。学社的基金和事务由董事会来管理,9名董事由哈佛大学、 燕京大学和遗产董事会各任命3名;董事会有权批准在北京成立地方行政委员会, 在剑桥成立教育顾问委员会,具体负责两个中心的工作(注:《1925 年9月10 日哈佛--北京中国研究学社会议备忘录》(MemorandumwithReference to a Suggested Oriental Institute:Harvard- PekingInstitute for Chinese Studies-Memo.of Conference of Sept.10,1925,as revised and approved by Harvard Univ.and Peking Univ.),哈佛--燕京学社档案。)。会后,双方进一步就一系列具体问题进行了长达2年多的磋商,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1928年1月4日, 哈佛--燕京学社在美国麻省正式注册成立,总部设在哈佛大学,在燕京大学设立学社驻北平办事处,作为学社在东方的活动中心和联络处。至此,哈佛--燕京学社经过长达近4年的筹备工作, 终于正式建立起来了,并开始顺利开展工作。霍尔遗嘱也借哈佛--燕京学社的成立而告实现,了却了霍尔生前的一大愿望。 (本文的撰写承蒙哈佛--燕京学社、奥柏林--山西纪念协会、奥柏林学院档案馆馆长罗兰德·包曼先生及该校化学系教授诺曼·克雷格等提供帮助,在此一并致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