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尔特认为,在地区的背景下对城市进行研究是一种系统的研究方法,这种研究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种关系基础。这一关系基础并不是反对具体的研究,而是对具体研究的一种补充。这是一种大的关系体系,它反对那种只注意碎小的题目的零散研究。他说,人们更习惯于把城市做为一个实体、一件事来研究,具体地描述城市的土地利用、建筑或司法权,而不太习惯于把城市做为一种复杂的关系进行研究。但是,当我们把城市做为一个关系来研究时,我们就会发现地区方法在几个方面有助于我们处理一些关系:首先,什么是城市(urban)? 只有当我们把什么是非城市与之对比时,我们才会搞清楚。一个特定地区的城区(city)、城镇和乡村的相关的范围,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城市这个词的意义,总之,应把城市看成是一个社会的整体范围。这种地区架构的一个值得注意的方面是应把那些较小的地方,村庄和城镇,看成是一个合成部分。第二,用地区方法有可能更细致地估计城区和城镇在社会中的作用--无论它们是积极地建立这个大社会,还是消极的反映这个大社会。这就是说,把城市(urban)和城区(City)进行区分, 把城市看成是依赖变化而改变的地方--即大的社会力量的产物;把城区看成是独立变化的地方--作为社会变化的机构。城区是被造成的,但是,它们也造就文化本身,并影响周围的生活。第三,地区方法有可能从一个特殊的方面去检验社会中的权力问题。这就是在地图上的一个地区、一个国家或甚至一组国家内运用核心-周边或都市权力等概念去分析权力的来源和运作。第四,用这种方法可以区分在城市发展中什么是普遍性、什么是特殊社会背景的产物。当然,这需要在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甚至文明之间进行比较。但是,它可以使我们认识到:在地方环境中看来像是大山,到大的背景下看上去却变成一个小山包了。〔17〕 根据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斯蒂尔特在三个方面比凯尔莱斯有所创新:首先,他使用了一些更明确的概念,如,他没有笼统地使用都市-腹地这个概念,而是运用了城市(urban)城区(city )城镇(town)和村庄(village)这些概念, 这样依次把地区中的城市到乡村按层次区分出来。第二,他不是把城市看成一个事物,而是一个关系复合体,然后对这一复合体的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并得出一个相对固定的模式。如他说明了城市和城区。谁是主动变化部分,谁是被动变化部分,从而更突出了城区的作用。第三,他提倡地区之间、国家之间甚至文明之间进行比较研究,以确定那些具有特殊性和普遍性的东西。这说明他有着比凯尔莱斯更开阔的眼界。他运用这一方法研究加拿大各地区的特殊性,并运用这一方法研究美国、澳大利亚和拉丁美洲那些具有普遍性的内容,我们在下面的文章中还会提到。 斯蒂尔特认为,地区方法在加拿大是非常有效的,因为加拿大是一个地区性非常强的国家。他说,人们通常把1867年建立联邦解释为几个具有各自同一性的地区走到一起。这种情况有点与制宪以前的美国的几个州联盟的情况相似,不是人民享有主权,而是人民处于君主统治下的特殊社会。这也许部分地是由于英裔法裔的二元社会,但另外几个讲英语的地区也显示出不同的特色。人们习惯于把加拿大人做为集团和社区看待,而不是个人和公民看待,这正反映了各地区不同的种族混合。但这还不是全部的原因。他认为加拿大地区主义的本质主要不是基于意识形态和文化因素,而是经济和政治因素。物产资源在加拿大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一个地区有什么样的物产,就决定了它的经济类型。腹地具有资源,城区和城镇直接介入物产的加工和出口。即由物产来组织这一地区的经济。 安大略省是以小麦生产地区为开端,以后发展成广泛的小城市和城镇系统。这一系统先是由蒙特利尔控制,后由多伦多取代。由农产品资源奠定了消费品生产的基础,到19世纪后期成为国家工业的心脏地区。魁北克省城市系统的发展基于魁北克市和蒙特利尔,没有中等城市。从17世纪开始,魁北克就形成了这种向心式的城市系统,具有高度集中的行政、宗教和军事设施,并有一到二种物产资源的出口。自从被英国征服以后,法裔与英裔的二元主义与城市与乡村的二元主义并存。直到近年,蒙特利尔成为国家级的都市。大西洋地区的城市直到19世纪中期始终是以物产出口和横跨大西洋的运输为其主要经济,以此与其他地区抗衡。在这以后,地方企业阶级的失策,交通系统结构的改变以及地区资源基础的管理不善,特别是加拿大中部的兴起使这一地区衰落了。这一地区的种族同一性极强。因为20世纪的非英裔移民没到这里来,所以使这一地区保持了老不列颠的特色。加拿大西部的发展是由于交通运输技术(铁路)的发展和资源生产。温尼伯和温哥华是处于领导地位的城市。这一地区的建筑风格和生活方式受到美国加州的影响,具有太平洋沿岸的特色。以上是斯蒂尔特对加拿大国内几个地区的划分。我们看到,他是把物产、经济和种族做为主要区分的标志。〔18〕 除了按地区进行划分,他还把加拿大各地区的发展大致划分为四个时期。第一时期是商业时期。此时,殖民地的城市是母国城市的代理机构,是货物集散地。第二时期是19世纪,即商业/工业时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地区的发展和地区之间关系的发展。此时,前一阶段的殖民城镇变成商业和工业的中心,周围是林业、农业和渔业的腹地。运输系统得到改善,各城市人口的密度由它在国家中的等级地位而定。此时,加拿大的城市开始取代海外帝国的职能,成为本国政治文化中心,但这时的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仍占少数。第三时期,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中期。这一时期工厂生产是主要特征,由于工业发展,多伦多在城市等级地位中跃居最主要的城市。从职能上说,都市把它的经济和政治影响扩展到疆界以外的广大区域。以蒙特利尔和多伦多为首的城市系统出现了,尽管依然依赖境外更大的都市,如纽约。此时,人口的绝大多数居住在城市、城市意识成了大多数人,包括居住在小地方的人的意识。在第四个时期,一些传统的称谓如城市(unban)、城区(city )都成了问题,因为城市性(urbanity)已经不是城市居民独有的属性。在加拿大,新的形式似乎正在形成,但是,城区做为文化、经济和交通等联系的枢纽似乎还有前途。〔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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