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骑士行为准则的基督教特征
西欧中世纪骑士阶层有其内部共同认可的行为准则,由于教会的多方面影响, 骑士行为准则带有明显的基督教思想特征。 本文拟通过对11、12世纪西欧骑士行为准则的考察,揭示其中的基督教特征,并对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社会原因和意义加以分析和认识。 一 11、12世纪,随着西欧封建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的迅速发展,骑士制度臻于完善,骑士阶层内部形成一套较为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其基本内容如下: 信仰基督教所有教义并遵守其戒律;保护教会;尊重所有弱者并成为他们的保护者;热爱祖国;在敌人面前勇敢而不退缩;毫不留情地与异教徒战斗;严格履行封建义务,如果它们不是与上帝的法律相违背;绝不撒谎,信守诺言;慷慨大方,宽大为怀;无论在何处都应是用正义反对邪恶的战士。〔1〕 从以上的内容中,我们可明显看到基督教思想特征。西欧骑士制度大体根植于日耳曼人的军事传统,从最初日耳曼军事贵族的习俗到11、12世纪骑士的行为准则,教会进行了长期、广泛、深刻的干预与影响,使骑士行为准则中的每一条几乎都带有基督教思想烙印,其总的特征有以下几方面: 1.骑士必须是基督教徒并遵守教义。中世纪早期,许多日耳曼贵族对基督教的信仰并不虔诚,有的甚至根本不信。他们常常杀人越货,焚毁教堂,奸淫修女,否认上帝。贵族哈德拉(hardre)劝告他的教子:“不要侍奉上帝,绝不讲真话。如果你遇到一个诚实的人,欺骗他。把城镇、村庄和房屋夷为平地,推翻圣坛,捣毁十字架”。〔2〕到11、 12世纪,信仰上帝,遵守基督教教义已成为骑士们首要的行为准则。“一个人如果不是基督徒,没有接受过洗礼就不能成为骑士”。“没有信仰,你不能很好地履行骑士义务”。〔3〕信仰基督教, 遵守教义不仅成为衡量骑士是否优秀的标准,也成了这一时期能否取得骑士资格的前提。教会把骑士们的信仰纳入了基督教轨道,也把对基督教的信仰融入骑士的行为准则。教会使骑士们坚信,上帝万能,可以给他们带来无穷的力量,无尽的勇气,帮助他们战胜各种艰难险阻,直至死后升入天堂。 骑士不仅要信仰上帝,还要遵守教规,履行教义。有条件者每天都要作弥撒,以坚定对上帝的信仰,也要经常不断地忏悔,祈求上帝宽恕。骑士成为虔诚的基督教徒不仅可使他们遵守教规,按教会意愿行事,还可使他们为基督教的利益战斗和献身,成为教会的忠实鹰犬。 2.骑士应成为保护教会利益的忠诚卫士。基督教理论认为,骑士是上帝的战士,他们有义务保护人间“上帝的屋”,保护教会是每个骑士义不容辞的责任。从一位神父对骑士的说教中,可看到教会的这种思想:“我们是神父,当我们为朋友们祈祷时,我们的职责是服务于上帝。然而,做为骑士,你们不要忘记,上帝号召你们成为教会的铁壁铜墙”〔4〕。 骑士的这一行为准则要求他们在教会利益受到侵害时应挺身而出,不惜流尽最后一滴血。 保护教会利益也包括保护教会僧侣和一切神职人员。骑士行为准则中要求骑士保护弱者,弱者不仅指妇女儿童,鳏寡孤独,还包括一切从事宗教活动的人。骑士首先要尊重他们,要保护这些人不受强人的伤害,还要保证他们不受人非礼。 与异教徒进行顽强的战斗不仅是保护教会利益的需要,也是维护和弘扬基督教精神的需要。由于历史的冲突所造成的与异教徒的积怨,使骑士们很容易接受这条准则。以教皇为首的教会也正是利用这一点,发动了十字军东征。许多骑士把参加对异教徒的战斗视为高尚行为。“即使耶路撒冷城是铁打钢铸的,我们用牙齿也要把它撕开”。“我们就是进了天堂也要再下来与撒拉逊人战斗”〔5〕。 骑士行为准则中要求骑士“无论何时都应是用正义反对邪恶的战士”。在理论上明确提出坚持正义反对邪恶主张的是教会,所谓“正义”和“邪恶”是依照基督教思想所确立的观念,其目的是让骑士弘扬基督教思想,与一切违反基督教的观念和行为进行斗争。 3.维护封建秩序。基督教是西欧封建社会的精神统治支柱,在对骑士行为准则的影响中自然没忽略这一点。骑士“严格履行封建义务”,对保证封建社会的政治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十分重要。西欧封建社会中领主与附庸间的关系说到底是相互间的利益关系。领主把土地做为采邑封给附庸,附庸以采邑的多寡为领主提供相应的以骑兵兵役为主的封建义务。附庸能否尽职尽责履行这些义务,附庸对领主是否忠诚至关重要。教会对骑士的忠诚十分重视。教会要求骑士忠实于他们的领主,强调不忠于领主所犯下的罪过仅靠忏悔不得解脱,必须进行多年苦修。12世纪,在许多城堡大厅的墙壁上可看到这样一句话:“谁伤害其主人,即否认上帝”〔6〕。基督教思想与封建利益要求可谓融为一体。 “绝不撒谎,信守诺言”。教会对这点的强调随处可见。撒谎是忏悔的敌人,无论忏悔还是宣誓,骑士都必须诚实并信守诺言。诚实和信守诺言也是遵守各种封建契约的保证,骑士阶层内部对此也非常重视,视之为关系到骑士个人声望和荣誉的大事。诚实受到怀疑,被视为是对人格的侮辱,骑士往往会不惜任何代价洗刷这一耻辱。骑士在宣誓时往往把剑放在圣坛或打开的《圣经》或圣徒遗物上,既表示他们要信守诺言,又是对诺言信守的督促。 “慷慨大方,宽大为怀”是基督教一贯主张,对缓和阶级矛盾,化解个人间冲突,稳定社会秩序都起到一定作用。《圣经》道:“如果你要达到完善,得卖掉你所有的产业,把钱捐给穷人,便有财富积存在天上”〔7〕。11 世纪的圣约翰·古尔伯特经常说:“富人所拥有的财富是他们获取谦卑心灵的极大障碍”。〔8〕与此相应, 基督教强调宽恕一切可宽恕的人。这些主张一方面可多少限制骑士对财富无止境的追求和杀人不眨眼的行径,另一方面可使一些骑士,特别是犯了罪过后试图忏悔的骑士做出把部分财产捐献给教会、修道院,或向穷人施舍、释放农奴等善举。 4.顺应并引导骑士的传统观念,使其适合基督教思想。“在敌人面前勇敢而不退缩”是日耳曼战士的传统,战场上任何怯懦的表现都会遭到所有人包括妇女和儿童的耻笑。最初,教会厌恶战争,因为战争意味着杀人,杀人是基督教所反对的。“使用刀剑者将亡于刀剑”。但现实状况使教会逐渐改变其理论。后来,教会提出骑士可参加“正义的战争”,“佩剑是为了惩治邪恶而光大正义。如果这造成罪恶者死亡,这位战士不是杀人,而是杀罪恶者”〔9〕。 所谓“罪恶者”是那些违背基督教利益的异端或异教徒。对付这些人,教会希望骑士越勇敢越好。教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对骑士的勇敢加以引导和利用,使之成为与基督教思想相一致的行为准则。十字军东征是教会引导骑士勇敢行为的突出表现。教会让骑士们坚信,参加十字军,打击异教徒可获得至高无上的荣誉,死后可升入天堂获永恒幸福〔10〕。 忠诚这种观念早就存在于日耳曼人战士与首领的关系中。教会对此也同样加以引导和利用。教会宣扬教权高于俗权,上帝是最高主宰,人们最终应忠实于上帝。这无形中把忠诚引入了基督教思想体系。另外,教会强调,凡被教会开除教籍者,任何人都应与之解除封建关系。从中可见,世俗的忠诚与依附关系是以信仰基督,忠诚上帝,遵守教义为前提的。 在西欧中世纪,骑士与教会僧侣间的关系并非经常十分融洽,双方既相互利用,又相互矛盾。那么,骑士行为准则中之所以能具有如此明显的基督教特征,一定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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