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中叶的英国革命和18世纪末叶的法国革命,是两次典型的资产阶级革命。这两次革命,都摧毁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但是,在革命过程中,对土地问题的处理,两国却采取了不同的方式。 英国废除了封建骑士领地制,取消了贵族地主对国王所担负的义务,没收并高价出卖王室和王党分子的土地。曾希望获得土地并作为革命重要力量的广大农民,由于贫困而不能获得土地,拍卖的土地都落入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手中,形成了资本主义大土地占有制。 法国对农民土地问题的处理是随着革命的深入不断发展的。开始也是把土地分成大块出卖,到雅各宾派专政时,先后通过一系列法令,规定把领主侵占的公有地归还给农民,并按人口进行分配,没收的王室、教会和逃亡贵族的土地则分成小块出卖,地价分二十年付清,不收利息,同时无偿废除一切封建义务,使农民成为小土地占有者。这样,革命后,在法国形成了广泛的小农土地占有形式。 以上就是英法革命中对土地问题的不同处理方式。史学界一部分人认为英国方式是革命不彻底在经济上的表现,而法国方式是革命彻底的一个标志。我认为这是值得商榷的。下面试从三个方面论述。 一、两种不同方式是各自国内经济、政治关系运动发展的必然产物。 革命前,英国资本主义发展最突出的就是广泛深入农村。早在14世纪末期,英国农奴制就已经瓦解。15世纪货币地租占居统治地位,这就为资本主义在农业中的发展准备了条件。以后,随着呢绒业的发展,养羊成为有利可图的事业,因而引起了以“圈地”为主要内容,实质是改变土地关系的“农业革命”。大量公有土地被贵族圈占,农民在暴力的驱赶下被迫离开土地。贵族领主在圈占的土地上采用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建立起资本主义的牧场,以及后来的大农场。他们自身也转变为资产阶级化的新贵族。不仅如此,寺院的地产,王室和封建贵族的土地也不断落入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手中。1536年到1539年都铎王朝废除了寺院土地占有制,没收的土地落入大小封建官僚之手,不久便转移到投机商手里,国王和封建贵族因经济窘迫不得不向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出卖土地。1561年到1640年,王室土地减少75%,贵族土地减少50%,新贵族的土地却增加了20%。新贵族成了全国最大的土地占有者。1640年时,他们的土地与王室土地的比例是25∶1,与封建贵族土地的比例是25∶2。[①]正如马克思指出的:“英国在16世纪末,产生了一个就当时情况来说已经是很富有的‘资本主义农场主’阶级了”,[②]资本主义农场主阶级的形成过程也就是资本主义渗入农业,对旧土地制度破坏的过程。 土地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阶级关系的变动。由于圈地运动,大量农民被从土地上抛出去,少数留用的农民转化为农业工人,而大多数却在“血腥立法”下成为资本主义手工工场的工人。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力量也日益薄弱。在1455年到1485年的“红白玫瑰战争”后,旧贵族已大多被消灭。而且,封建统治阶级内部分化出了一支强有力的异已力量--新贵新。新贵族与资产阶级由于利益上的一致结成同盟,共同反对封建制度,并且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领导力量。随着圈地运动的发展,新贵族虽然占了不少土地,但这些土地还不是他们自己绝对的私有财产。他们仍处于中世纪以来的“骑士领有制”的束缚中,承担着对国王的各种封建义务、贡纳和捐税。这些都极大地妨碍了他们在占有的土地上采用先进的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因此,要求废除骑士领有制成了新贵族参加革命的重要原因,以至可以这样说:在17世纪的英国革命中,资产阶级新贵族的利益所在,就是要让他们真正得到土地,并在这些土地上自由地采用资本主义的经营方式。 由此可见,在这样的经济、政治条件下爆发的革命,是对已经蛀空了的封建制度予以最后一击,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扫清道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在制定土地问题的政策时,必然要顾及到自己的利益,而大土地的出卖正符合了他们的要求。资本主义大土地占有形式适合了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因而土地问题的解决终究顺应了这一方向。这就决定了革命中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不可能把土地分成小块出售给农民。相反,为了自身的利益,他们变本加厉地掠夺农民。 在法国,却是另一番情景。正如恩格斯所说:“法国是中古时代封建主义的中心。”[③]其封建关系的发展比英国成熟和稳固得多,形成了最牢固、最典型的封建等级制。贵族领主对土地的垄断权也是牢不可破的。革命前,全国60-70%的土地被不到人口10%左右的封建特权阶级所占有。代役租这一封建剥削方式在农村占统治地位,纳赋制度则是封建性土地利用的典型形式。农民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处于半农奴状态,从而,妨碍了资产阶级对农民的自由剥削,也严重地阻碍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乃是法国资产阶级在革命中必须解决的根本问题,这也正是农民的根本要求。 革命前的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工商业方面,这是有别于英国的一个重要特点。由于蒸汽机、珍妮纺纱机等新式机器已开始运用于工业生产,法国资本主义得到迅速发展,资产阶级的力量也逐渐壮大。但是,法国资本主义在农业中的发展却十分薄弱。因为法国农村中没有出现象英国那样规模的圈地运动,加之封建贵族对土地的垄断权,使农业中的资本转移到商业和高利贷方面。农业资产阶级的力量微乎其微,不能象英国的新贵族那样与城市资产阶级结成一个强大的同盟,相反,倒是资产阶级出现了贵族化的倾向。因而法国资产阶级的力量与封建统治阶级相比,显得十分弱小。这就决定了他们在革命中只有更多地依靠人民,与人民结成联盟,才能取得革命的胜利。法国资产阶级在国内的政治地位也远较英国资产阶级低下,这与他们的经济地位是极不相称的。因此,资产阶级对政治权利的要求,以及在工商业方面的利益和要求,构成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的直接原因。法国资产阶级能够在革命中把土地分给农民,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受若干不同于英国的经济、政治因素制约的。与英国资产阶级不同,面对强大的封建势力,法国资产阶级倘若不把自己变革生产方式的要求与农民平分土地的愿望统一在推翻封建统治的目标下,以借助农民的力量进行革命,他们就不可能谋取统治权利。这样,革命前法国由于封建土地所有制并没有象英国那样被资本主义方式所蛀空,也不存在大规模采用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条件,在旧土地制度的废墟上,必然建立起小土地占有制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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