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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世纪日本城市的演进(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日本学刊》 王顺利 参加讨论

诚然,日本的自治城市尚不能与西欧的自由城市相提并论。西欧中世纪的城市一般是建立在商品经济和社会分工相当发达的基础上。在那里,手工业者为摆脱领主的奴役,在便于发展商品经济的区域长期集结为工商业中心。早期曾作为政治、军事和宗教中心的城市,也在商品经济发展和城市居民结构中工商业者日趋成为主体的前提下转化为工商业城市。城市居民为摆脱封建领主的控制,争取自由权力,展开了长期的斗争,终于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自治权。这些城市的自治权和市民的人身自由,一般都得到法律的认可。而日本中世纪的自治城市却不是基于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相应水平,而是趁封建领主征战之机,争取到一定范围的自治权。城市居民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人身自由权,他们的权利主要来自某些封建领主的“恩赐”,并且未得到法律的认定。所以,“日本的所谓自由城市并不是欧洲那种经济史意义上的自由城市”。(注:豊田武:“日本の封建都市”、岩波书店、1952年、168页。 )从本质上说它并未超出领主城市的范畴,自治仅仅是在领主权所能容纳的范围内。
    由于日本中世纪的自治城市缺少稳固的经济基础,未能完全摆脱封建领主的控制;在与封建领主的对抗中,不去组织手工业者和下层市民;与农村的经济联系不多,甚至往往同农民起义相敌对;各个城市间的联系也十分有限。所有这些,都使日本的自治城市十分脆弱。当战国大名的割据纷争被幕藩体制的统一政权代替的时候,城市的各种自治也相继被取消。尽管如此,日本中世纪的城市自治运动不仅作用于当时的经济和文化,而且对其后的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
    
    如果说日本中世纪城市的前几种形态的概念还较难确定的话,那么在江户时代的幕藩体制下的城市称其为幕藩城市,却是较为确切的。如上文所述,自室町时代守护大名的政治、经济实力持续发展,幕府→守护大名→守护代的关系代替了领主→庄官→名主的关系后,庄园制的消亡与分封制的确立已是不可避免的了。战国大名的据地称雄,否定了律令制时代后期逐渐形成的封建领主对庄园的占有,与此相适应的是“形成了小自耕农为主要成员的村庄”和“把武士和兵士从农村、农业脱离开来,编成专门进行统治和战斗的集团,使之集中居住在大名城下”。(注:〔日〕井上清:《日本历史》(上册),天津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51、225、233页。)这种封建城市的格局,在织田信长、 丰臣秀吉统一日本的过程中得以发展,在德川幕府建立后使其完善和定型。
    在幕藩体制下,基本实行一藩一城制,即一个大名领有的藩国只允许有一座城市,作为藩国的首府。当时日本约有藩国260多个, 号称三百诸侯,城市的数量也与此基本相当。有的幕藩城市是在以往的门前町、宿场町或港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多数是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形成的,著名的如丰臣氏的大阪、德川氏的江户、岛津氏的鹿儿岛、大内氏的山口、今川氏的骏府(静冈县)、北条氏的小田原等。
    由于幕藩体制实行严格的兵农分离和士、农、工、商的等级身份制,武士必须与其在农村的领地相脱离,移居大名城下,又因生活需要招徕相当数量的工商业者。于是,围绕大名的城堡就形成界限分明的三个区域:武士、寺社和工商业者。据统计,17世纪中叶,日本的工商业者约130万,其中京都40万、江户20万、大阪20万, 其余的工商业者分布于日本各地的城市中。在幕藩城市中,武士居住区域较大。以江户为例,大名、旗本、御家人等武士的居住地占全市总面积的60%,寺社和工商业者各占20%。商人町和手工业者町一般是区分开的。在城市与主要街道上设置商人町,而手工业者町大多设于小街小巷里。根据经营种类组成特定的商业专卖市场,如木材町、米町、油屋町、盐町、茶町、鱼町、服装町、纸屋町等等。除制造弓矢、刀剑、步枪的“御用工人”住在藩主的城堡附近外,多数手工业者也按其从事的工种分成市町,如锅工町、瓦町、木工町、染师町等,住在商人町背后的小巷里。
    从士农工商的等级身份制来看,商人的身份似乎低于手工业者。其实这只是传统的轻商抑商思想的反映,在实际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商人的地位一般都高于手工业者。商人不仅在工商业者中居主导地位,而且由于他们更易于获利,政治、经济地位都呈上升趋势。由于整个社会严格划分为尊卑分明的等级,工商业者内也依据其出身和财产区分贵贱。例如:大阪的工商业者分为町人(地主、家持),准町人和“借家”;江户则划成地主、家主,“地借人”和“店借人”;仙台用上判、中判、下判和下下判来区分工商业者的身份。其中地主、家主、町人、上判等,是具有土地、房产的富商,其余则为中下层工商业者。被称为本町人的上层商人具有选举城市管理机构--“町役人”的权利,又要承担纳税、公役和城市生活中必要的其他义务,如祭礼、架桥、给排水、消防等。
    豪商的兴起,是江户时代商人队伍的突出特点。早在战国时代,巨商大贾通过对大名贷款与大名权力结合,形成门阀豪商,控制商业经营权。进入江户时代,豪商大都将批发庄作为中心,对某一区域或某种商品实行垄断专卖。批发庄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为专业批发庄,如木材、米、油、棉等特定商品;另一类为收货批发庄,委托贩卖,定点销售。其中,收货批发庄在江户时代早期较为普遍。由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专业批发商才日见兴盛。以江户、大阪为中心经商的著名豪商,主要出身于近江的八幡、日野等地。近江豪商和主要出身于伊势松坂的伊势豪商则活跃在日本各地,推动了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
    幕藩城市由幕府和各藩派遣称为“奉行”的官员实行统治。在江户城内南北西区各置奉行一人,下设职员、雇员330余人, 分两班隔月轮执。京都、长崎、伏见、宇治山田等亦设奉行,而大阪设大阪代。在将军或大名城堡外的居民区、武士区实行自治,寺社区设寺社奉行,工商业者居住区设町奉行。町奉行再从富商中选任町役人。町役人分为三个层次:町年寄、名主、组头。町年寄受町奉行或代官之命传达政令,征收贡赋,管理市场等。名主、组头的职责是辅佐町年寄行使权力。可见,在幕藩城市中,尽管领主权相当强大,但部分民事、商务的管理权却委托富商中选任的町役人,说明战国时代自治城市影响的存在。
    幕藩体制是一种相当于领主组合体的封建专制体制,“以德川将军为代表的中央集权势力,与‘外样大名’为骨干的地方分权势力,彼此对立,互相依赖,处于均衡状态,实行中央控制下的地方割据统治”。(注:王家骅:《试论近代中国和日本走上不同道路的内部历史原因》,载《日本史论文集》,辽宁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93页。)在这种体制下,城市也和领地的领属方式一样,既有幕府直领城市,如京都、大阪、长崎、骏府等,又有各藩领有的城市;各藩领有的城市既要听命于幕府将军,在制订政策时又有相对独立性;既取消了自治城市,又给富商一定的城市管理权。将军、大名和武士(除部分“乡士”外),几乎都住在城里,却向农民收缴以米为主的年贡,再将其换成货币,投入商品经济的消费渠道。可见,幕藩城市处于明显的自我矛盾之中,统治者所采取的种种措施是为了将其设计成维护封建制度的桥头堡;而那些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的诸多因素,却使它成为较易于向近代工业城市转化的顺风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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