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年,皇家艺术与科学协会(Royal Society of Arts and Sciences)在阿什肯纳兹犹太人的聚居地梅斯举行了题为“是否存在使法国犹太人更为有用和更加幸福的方式?”的征文比赛。据保拉·E·黑曼分析,这次征文比赛组织者的目的和征文标题本身就反映出犹太人地位的卑微,也反映出对改变犹太人现状的要求,即包含着对社会进步与犹太人自身进步的双重要求。洛林的一个深受启蒙思想影响的天主教神甫格雷古瓦、南锡的新教徒律师梯叶里(Thierry)、波兰裔的犹太人扎尔坎·乌尔魏兹(Zalkind Hourwitz)等3人获奖。 各位获奖者的主张虽有不同,体现的原则却大体一致。笔者无法找到三篇征文的全文,但据埃斯特·邦巴萨尤其是保拉·E·黑曼的总结,还是可以看到征文的基本内容。(21)首先,作者依据启蒙思想强调犹太人与非犹太人的平等性,认为犹太人生来就具有和法国人一样的性情,(22)犹太人的缺点并不是天生的。其次,他们还进一步认为,犹太人的诸多缺点源于法国社会的仇视,也就是说,导致犹太人具有这些缺点的根源在于法国社会本身。既然是法国社会对犹太人的歧视导致了犹太人的卑鄙,那么,法国社会就必须为犹太人的“堕落”负责任;同时,基于这一前提,犹太人不仅可以改变自己的卑鄙性情,而且改变的前提还要由法国的非犹太人负责--他们必须首先改变对犹太人的态度和放弃对犹太人的歧视性措施。在这两个基本认识的基础上,他们进一步指出,犹太人不仅可以改造,而且可以改造成“我们想要的样子”。这就是说,在法国民众的解放犹太人的模式中,暗含着与启蒙思想家以及法国政府相近的思想,即犹太人必须作为个人得到解放,而不是作为民族得到解放。 在这次有关犹太人地位的讨论中,法国社会各界对犹太人的解放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不论是新式思想的代表者,还是传统势力的代言人,或是处于社会底层的广大民众,都从各自的角度论证了解放犹太人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甚至将改造犹太人的责任推到非犹太人的身上。这就提供了解放犹太人的理论依据,而这一理论问题的解决,对犹太人在随后的大革命中获得平等法律地位起了不可缺少的作用,是法国犹太人获得解放的前提条件。但是,有一点需要说明:前面叙述的社会各界对犹太人的宽容态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文已经分别说明各界对犹太人的有限宽容。他们都不否认现实中的犹太人缺点相当多,提出了关于改造犹太人缺点的方案,即按照非犹太人的方式改造犹太人。笔者以为,法国社会的这种思想倾向具有相当大偏差,这是近代西方社会在文化方面一贯的错误,它过分执著地将西方文化作为几乎惟一的标准改造异质文化,并自以为此举旨在使这些地区的人民文明化。这是殖民主义者的理论思路--当代的西方文化也或多或少地具有这一不良倾向。笔者以为,自启蒙运动以来的西方文化从来就没有彻底摆脱自身的殖民主义倾向,而启蒙思想家的所谓普世主义也是有条件的。 从总体上看,启蒙运动关于犹太人问题的讨论所起的指导作用是双重的。这主要不是启蒙运动本身的理论或启蒙思想家的行为有如此大的反差,进而导致人们对启蒙思想的理解分歧,而是由于讨论犹太人缺点的人用不同的目的去理解启蒙思想。大家都在启蒙思想家的著作中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有的符合启蒙思想家的原意,有的则属断章取义,对伏尔泰思想理解的分歧就是例证。在这里,我们尚不敢肯定启蒙运动对有关犹太人问题讨论的作用是积极因素多还是消极因素多,但从较长的历史时期看,启蒙运动为犹太人的解放至少提供了两个有利条件:一是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思想前提,即人类生而平等的思想:在此之前犹太人的解放是没有任何思想依据的,可以不夸张地说,大革命中犹太人最终获得公民权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前提就是启蒙思想所提供的全民平等的原则以及由此而培养出来的广大的革命者的推动;二是启蒙运动提供了宗教宽容的思想:大多数启蒙思想家都认为宗教的本质是非理性的,是有害的,他们认为世界如果没有犹太一基督教就会更好,两个教派都使自己的教徒互不接纳、互不宽容甚至相互仇恨;(23)启蒙思想家同时认为,个人应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他们的任务是用理性教育民众不相信宗教,但反对不同宗教之间以及一个宗教内部不同教派之间的歧视与迫害,他们倾向于宽容的宗教政策。这也是犹太人在革命中获得解放的思想前提。 不过,必须注意的是,不论是为犹太人缺点辩护或谴责犹太人的缺陷,思想家事实上都认为犹太人的确有缺点,必须加以改造。这是革命中将犹太人用法兰西民族文化进行改造的前提,以法兰西民族为范例改造犹太人--这是启蒙运动的负面影响。可以说,启蒙运动不仅为法国犹太人的解放提供了必要的思想前提,而且为如何解放犹太人设计了方式。 注释: ①参见Dale Van Kley,The French Idea of Freedom,the Old Regime and Declaration of Rights of 1789,Stanford:Stan 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p.152. ②③参见George M.Fredrickson,Racism,a Short Histor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2,pp,58-60,64. ④参见雷吉娜·佩尔努:《法国资产阶级史》(下),康新文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1年,第250页。 ⑤参见Dale Van Kley,The French Idea of Freedom,the Old Regime and Declaration of Rights of 1789,p.295. ⑥雷吉娜·佩尔努:《法国资产阶级史》(下),康新文等译,第255页。 ⑦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88页。 ⑧本文此处所描写的法国18世纪非宗教倾向,其中资料大多来源于雷吉娜·佩尔努:《法国资产阶级史》(下),康新文等译,第231-256页。为行文方便,以下不再引注,特在此说明。 ⑨参见陈文海:《中世纪教廷“封圣”问题研究:对“封圣”过程的非宗教层面考察》,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此文对圣徒封授条件有非常详细的介绍。 ⑩参见Peter McPhee,A Social History of France,1780-1880,London,1992,p.1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