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上,公民间财富分配不平等,贫富分化日益加深,财产逐渐集中到少数人手中。财富的集中最突出的表现是土地财产的集中。来库古立法时,约有九千户斯巴达公民家庭得到了土地,到了公元前四世纪,保有田产的公民战士大约只有一千五百户。 在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的同时,平等人公社内穷人数量越来越多。由于嗣多家庭在继承土地被日益分小和土地兼并等原因,许多公民失去土地,有的还陷入债务之中。由于贫困,一些公民无法承担公共食堂的费用。而土地和对公共食堂的义务是斯巴达公民资格和重要依据,不少贫穷的斯巴达人因此而失去了公民权或成为没有完全公民权的“下等公民”(Inferior)。(注:奥斯丁和纳奎特:《古希腊经济和社会史》,第84页。)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说法,斯巴达在历史上某个时期,公民人数不少于一万人,可到了公元前四世纪中期,能够在军中服役的公民人数已不足一千人。(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1270a-1270b。)不论这个数字是否准确,它的确可以说明斯巴达公民之间两极公化的严重性。亚氏关于“寡头政体内包括一富一穷两个城市”的说法,可以准确地概括斯巴达城邦的实际状况。 (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1316b。) 在精神上,斯巴达公民在“勇敢”等男子汉美德方面的竞争,导致了成功与失败者的分化,促使等级制度形成,出现了所谓的高贵者。斯巴达男性公民绝大多数时间都和同伴生活在一起,处于公共视线的监督之下,从小就因行为的好坏而受到长者的奖励和惩罚。团队生活的环境和斯巴达人尚武传统,使他们特别看重荣誉和名声,赞赏男子汉气,渴望胜利和成功。他们十分在意公众舆论,对奖罚机制特别敏感。为了追求荣誉,斯巴达平等人之间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努力获取勇敢的美名和对胆怯者的鄙视是这种竞争的集中表现。 在斯巴达公民精神竞争中的成功者形成平等人公社中的高贵者,处于等级金字塔的上端。在斯巴达军队里,存在着一支由300 名青年战士组成的团体。其名称Hippeis看来好像是骑兵, 但实际是一支优秀的步兵部队。他们除了为保卫国王的荣誉而作战外,还起维持治安的作用。并不是每个青年都能加入这个部队的。只有作战勇敢的青年才有资格入选。(注:色诺芬:《斯巴达政制》(Xenophon, Constitution ofthe Lacedaemonians),Ⅳ,3。)通过这样选拔勇敢者的方式, 在平等人公社中产生了高贵者。 然而,成功者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斯巴达人是不够成功的,还有一些失败者,他们由于懦弱等非经济原因也被贬为“下等公民”(Inferiors)。除此之外,斯巴达平等人公社中还存在着Tresantes,也就是那些在战争中怕得发抖的人。(注:奥斯丁和纳奎特:《古希腊经济和社会史》,第84页。)希罗多德告诉我们,在德摩比利战死的李奥尼达的部队中,有两个人得以幸免,一个叫做潘提铁斯(Pantites),他在回到斯巴达受辱之后上吊自杀,另一个名叫阿里司托达摩斯(Aristodamos),人们称他为“怕的发抖的人”, 没有斯巴达人愿意和他讲话。结果,在后来的劳拉提亚战斗中,他显然抱着去死的愿望。(注:希罗多德:《历史》,Ⅶ,231-231;Ⅸ,71。)“怕的发抖的人”受到污辱和惩罚,并丧失他们的部分公民权力。(注:奥斯丁和纳奎特:《古希腊经济和社会史》,第84页。)所有这些在精神竞争中的失败者与失去土地的下等公民一样都处于平等人等级制度的最底层。因此,斯巴达平等人公社的平等只是形式上的,其实质仍然是不平等的。 斯巴达城邦的两个重要特征对其文化传统和社会风尚发生了深刻影响。作为一个军事共同体,它通过军事教育培养了公民的尚武和吃苦精神;为了繁殖合格的战士,它给予在生育战士中起重要作用的斯巴达妇女以较多的户外锻炼和活动的自由,从而使她们处于较高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不平等公社,它使权力和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建立了由少数贵族寡头进行统治的政治体制,普通公民很少有机会在公民大会上发表自己的政见,因此斯巴达人也不像雅典人那样喜欢高谈阔论,很少产生能言善辨的演说家。对于斯巴达的研究表明,古希腊诸城邦具有不同的特征与文化传统,我们不能对它们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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