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与其上帝的关系放在希腊罗马世界看是非常独特的。这种关系以一种立约的形式表现出来:犹太人要独尊耶和华;耶和华因此将他们从众民族中单独选出来予以特别垂青和祝福。可见,选民观与一神教互为因果,共同构成犹太人独特信仰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方面,犹太人习惯将选民传统追溯至摩西时代,认为上帝在西奈山与摩西订立的“传十诫的约”就是他们成为上帝选民的约。摩西给犹太民族打下的这一烙印使他们倍感自豪。他们感到自己距离上帝更近,他们说的是上帝创世时使用的语言,耶路撒冷则是人间的中心(注:约翰·布莱特:《以色列史》(John Bright,A History of Israel),伦敦1972年版, 第447页。)。许多民族都认为自己优于其他民族, 希腊人眼中的外邦人就是野蛮人,但他们从不像犹太人那样把这点固定成宗教信仰的一部分。不可否认,犹太人因选民思想获得了赖以生存的凝聚力。然而,到了罗马帝国,罗马人成功的征服打破了民族的疆界,随之而来的民族融合加速了“天下一体,世界大同”理想的传播。犹太人的选民思想在该理想的衬托下,显得不合时宜。它不利于犹太人以一种平等的心态与周围民族交往,因而只能加深别人对他们的误解。另一方面,犹太人彻底的一神观使他们坚信历史上通过他们向全人类显现的上帝是世间唯一的真神。与之相比,其余的神祗不过是一些被赋予了虚假神性的偶像罢了。他们只是人手所造,是木头石头的,所以既不能说话行走,又无力降祸降福(注:《旧约·列王记下》19:18;《旧约·耶律米书》10:5。 )。对这些偶像进行膜拜“不仅抹杀上帝的灵光,而且使人产生统治他人的野心,所以它是一切社会弊端和道德败坏的根源”(注:阿巴·埃班:《犹太史》,阎瑞松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52-53页。)。因此,正确对待异教神祗的态度应该是,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砍下他们的木偶,用火焚烧他们的偶像(注:《旧约·申命记》7:5;12:3。)。总之, 犹太人独特的信仰使他们在对待异教徒和异教信仰时不能怀有信奉多神教的普鲁塔克在概括异教崇拜时怀有的那份理解和宽容。这势必会在民族关系上产生消极影响,激起非犹太人的强烈反感。帝制初期的老普林尼指责“犹太人是以藐视众神著称的民族”(注:莫莉·韦塔克:《犹太人和基督徒:希腊罗马观点》,第120页。); 塔西佗抱怨皈依犹太教的人“所接受的最早的教训就是藐视诸神,同他们自己的国家脱离关系并且不把双亲、儿女和兄弟放在心上”(注:塔西佗:《历史》5:5。)。皇帝克劳狄在一条敕令中也告诫犹太人“不要把其他敬神民族的宗教信仰看得一无是处”(注:约瑟夫斯:《犹太古事记》(Josephus,Jewish Antiquities), 洛布古典丛书版,19.5.3。)。这些言论表明,周围民族已感到犹太人的独特信仰威胁了他们自己的信仰,并对他们的世界观构成挑战。在古代,政教不相分离,所以,由宗教信仰引发的误解和不宽容就极易产生超越宗教范畴的冲突。 尽管希腊罗马的宗教流于形式且缺乏动人的情感力量,它却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法宝。玷污它的任何行为往往被看作对国家现存秩序的颠覆。苏格拉底的致命罪名就是不敬国家所奉之神。在罗马,宗教是立国之本亦得到充分肯定。波利比乌认为罗马人虔诚的宗教情感是促成罗马繁荣昌盛的最重要的因素;李维揭示了王政时期的努玛王如何把对众神的恐惧当作控制无知大众的最有效手段施加在罗马人身上(注:T.R.格罗威尔:《早期罗马帝国的宗教冲突》(T.R.Glover,The Conflictof Religions in the Early Roman Empire),纽约1975年版,第3、8页。)。进入帝制后,奥古斯都通过实行一系列宗教改革向世人表明,要想在广土众民的帝国中实现“罗马和平”,宗教仍然举足轻重。为此他大力复兴许多旧风旧俗以抵御日见奢靡的世风。其中就包括复兴对拉瑞斯(Lares)神的崇拜。作为家庭和十字路口的守护神, 拉瑞斯在罗马广为人知。奥古斯都富有创意地把对它的崇拜和对奥古斯都监护神(Genius Augusti)的崇拜结合起来,以便使人们在为各自家庭的福祉祈祷时,也为整个帝国的福祉祈祷。这就是产生深远影响的帝王崇拜。公元前12年,奥古斯都接任大祭司一职,从而同时成为帝国政教双方的首脑,诞生不久的帝王崇拜随之迅即风行帝国全境。罗马当局鼓励它的发展,视之为整合不同文化的有力工具和维系各行省与皇帝个人关系的忠贞之带。在这种背景下,犹太人拒绝崇拜偶像的行为就不仅仅显得古怪,更有政治上不忠于帝国的嫌疑。虽然自凯撒以来犹太人被赋予宗教自由的特权,但他们不崇拜皇帝带来的危险时有发生。犹太巡抚本丢·彼拉多曾让军队乘着夜色将饰有皇帝半身像的军旗带进耶路撒冷,立刻遭到犹太人的激烈抗议。到卡里古拉在位期间,潜在的危险演变成真正的危机。和别的皇帝不一样,卡里古拉在有生之年就公然宣称自己是神,所以对犹太人拒绝在圣殿中放置其塑像的做法十分反感。他曾经质问前来晋见的犹太代表团:“你们是不信我是神的恨神者咯?我被其他民族确认为神,为何你们却不以为然?”当代表们表示他们的宗教信条禁止他们这样做,但为表示对皇帝的尊敬,他们已代表他献了三次祭时,卡里古拉不满地说:“这有什么用?你们又不是向我献祭。”(注:斐洛:《晋见盖尤斯》(Phlio,The Embassy to Gaius),洛布古典丛书版,第352-357页。)差不多同一时候,巴勒斯坦的犹太人砸碎了当地希腊人为皇帝建成的一座祭坛。卡里古拉知悉后,决定将帝国境内所有的犹太会堂改为国家宗教的庙宇,并下令叙利亚总督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中树立一座以他的面容为模型的宙斯像。犹太人则表示宁死也不让此种渎神之事发生。要不是因为卡里古拉突然被暗杀了,一场迫在眉睫的起义势所难免。应该说,非犹太人对犹太一神教的隔膜和犹太人在宗教上的不宽容是促成这次危机的共同原因。在罗马人看来,卡里古拉不过是把在东方盛行已久的神化统治者的行为移植到另一地方,并把犹太人的上帝等同于罗马万神殿中的宙斯,从而试图把犹太宗教纳入维护帝国秩序、对抗地方离心倾向的国家政策中去。如果有何不妥,最多犯一次政治和外交上的失误。但在犹太人眼中,这践踏和刺激了他们无比珍惜的宗教情感,甚至周围希腊人搭建的祭坛也构成对他们信仰的挑衅。这些全是不可容忍的,值得拿生命去抗争。 “宗教的本质特征,在于对神的信仰。”(注:何光沪:《多元化的上帝观》,第1页。转引自王晓朝:《希腊宗教概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29页。)综上所述, 犹太人高度精神化的上帝观与希腊罗马人高度人格化的神灵观有着本质区别,它不利于双方的理解沟通。希腊罗马人习惯站在多神教的立场上对犹太一神教做出种种随心所欲的揣测与曲解。而犹太人在固守其独特信仰的基础上把异教神祗统统贬黜为偶像并大加嘲弄。两种深刻对立的立场交织在一起就引发了冲突。犹太人认定自己在捍卫宗教信仰;非犹太人则指责他们缺乏爱国精神,且倾向于在社会中造成敌对与分离。这种指责又因犹太律法中规定的独特习俗而更形加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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