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5年前的今天,1901年12月10日 (农历十月三十),瑞典首次颁发诺贝尔奖。 图片来源于网络 1901年12月10日(距今115年),瑞典国王和挪威诺贝尔基金会首次颁发了诺贝尔奖。根据诺贝尔的遗嘱:“诺贝尔奖每年发给那些在过去的一年里,在物理、化学、医学、文学及和平事业方面为人类作出最大贡献者。” 1901年诺贝尔奖的获得者有:德国的伦琴(物理奖),他发现了X射线;荷兰的霍夫(化学奖),他发现了化学动力定律和渗透压强;德国的贝林(医学奖),他在血清法的研究方面卓有成就;法国的普吕多姆(文学奖),他在诗歌创作方面颇有建树。1901年诺贝尔和平奖的获得者有:瑞士的邓南遮,他于1864年建立了国际红十字会,经济学家帕西,他建立了法国国际仲裁协会。 此后,根据诺贝尔的遗嘱,诺贝尔奖由四个机构(瑞典3个,挪威1个)颁发。从按诺贝尔遗嘱建立的基金中拨款。授奖仪式每年于12月10日诺贝尔逝世周年纪念日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和挪威的奥斯陆举行。瑞典银行在1968年增设一项经济科学奖,1969年第一次颁奖。 诺贝尔在其遗嘱中所提及的颁奖机构是:位于斯德哥尔摩的瑞典皇家科学院(物理学奖和化学奖)、皇家卡罗林外科医学研究院(生理学或医学奖)和瑞典文学院(文学奖),以及位于奥斯陆的、由挪威议会任命的诺贝尔奖评定委员会(和平奖)。瑞典科学院还监督经济学的颁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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