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井家派来轿子迎接,对女性的义举大加赞誉。又鉴于宇兵卫中途脱退,沉溺于青楼,未参加复仇行动,决定由丽瑶继承山本家。九郎右卫门也增加禄米百石。森鸥外把这个事件写成了小说《护持院原复仇》,他让小说里那位弟弟在寻仇的艰难中发生疑问:这么消磨自己的人生有什么意义呢?靠什么来支撑自己历尽磨难?神佛真的会帮助自己吗? 复仇路上故事多。很爱写复仇故事的武士小说家池波正太郎说:复仇者和仇家都不断地濒临人生的悬崖边,逃走,追赶,展开必死的生活情景,那种状态也多种多样。不仅是他们二人,还有他们的家属,以及环绕他们的社会、经济状况。有时甚至在政治方面产生大问题,这样就不是单纯地描写复仇,而是当作种种环境中发生的人的戏剧所共有的主题。 武士小说里常写到“奉命讨贼”,执行主子的命令,或者杀奸夫淫妇,就不可以复仇。凶手要溜之大吉,当场杀了他,算作代权力处罚,亲属不可以复仇。复了仇,对方不能再反过来复仇。江户前期,山形有一个叫阿部弥市左卫门的,为人轻浮,被松井三七给杀了。弥市左卫门的弟弟与右卫门替兄报仇,杀了三七。本应到此为止,但三七的弟弟权三郎又杀了与右卫门。与右卫门的外甥重太郎又为舅舅复仇,杀了权三郎。权三郎的堂弟源八再追杀重太郎,下文不得而知。山形的藩主被幕府训斥:纵容这么杀下去,山形的男人不都得死光吗! 助太刀 见人复仇,即便请求,衙役也不许出手相助,只能维护现场,处理后事。复仇者和仇家都可以找帮手,叫作“助太刀”。特别是女人或孩子复仇,大都要请人帮忙,当然是和死者关系比较深的人,同仇敌忾。因为是助拳,不到万不得已的关头不出手。 津本阳有一个短篇小说,写的是史上有名的高田马场决斗:元禄七年(1694),村上庄左卫门吊儿郎当,被六十多岁的菅野六郎左卫门训斥,怀恨在心,逼菅野决斗。作为武士,菅野不能不应战。第二天早上,去高田马场决斗之前,派仆人市助给堀部安兵卫送去一封信,托付后事。他们是同一武馆的好友。 安兵卫当即向主人告假,赶去助拳。虽然刀法已小有名气,真动刀却是头一遭,路上喝了几杯水酒壮胆。到场时决斗已经开始了。村上一侧有弟弟三郎右卫门和枪术师傅中津川祐见协助。村上和中津川夹斗菅野,三郎右卫门对付市助。菅野已多处受伤。安兵卫愤然上前,接连把对方三人砍倒。菅野被抬回去,不治身亡。后来安兵卫参加赤穗事件,四十七士当中唯有他事前实际砍过人,切腹而死时年仅三十四岁。 因喝酒下棋而闹翻,为偷情夺爱而结仇,事情一开始就是愚蠢的,整个复仇也不过是一场愚蠢的行动。支撑行动的是个人的面子和孝心,无从上升为国仇民族恨,给私仇一个台阶下,所以无化解可言。有时会说到正义,那其实是要求公平,即杀人偿命。赤穗事件归根结底也是为公平而诉诸行动。五味康佑获得芥川奖的短篇小说《丧神》写父亲与幻云斋比武被杀,哲郎太投到幻云斋门下,练成了本事,下山时回手杀死了送行的幻云斋,丝毫不像中国的武侠总要为情或义动摇、痛苦,用冤家宜解不宜结来升华思想性。 福尾某的两个儿子和家臣找森胁新右卫门报仇。家臣先混进森胁家,当上了持枪侍从,深得信赖。某日,两个儿子扮作刀商,被家臣领进门。但森胁虎背熊腰,两个儿子难以上前下手,败兴而去。家臣便坦白:你是我原先主君的仇敌,那两个刀商就是主君之子,多年来一直要复仇,昨日总算得到了机会,却不敢动手。请杀了我罢。森胁说:你是个忠臣,我照样用你,你可以伺机杀我。虽然有机会,家臣却始终鼓不起复仇的情绪。过了三年,森胁说:从今往后要死了心,给我当忠臣。家臣说:可我还是想去照看旧主君的孩子们。请辞而去。下文如何,未见流传,看来是不了了之,仿佛奴仆替主子化解了恩仇。 原野上的杂草 江户幕府日薄西山之际,儒学家坂井虎山作诗感慨复仇之两难:若使无兹事,臣节何由力;若常有此事,终将无王法。王法不可废,臣节不可已,茫茫天地古今间,兹事独许赤城士。 1873年2月,明治政府司法卿发布“敌讨禁止令”,严禁复仇。令曰:杀人是国家的大禁,处罚杀人者是政府的公权。自古有旧习,把为父兄复仇当作子弟的义务。虽然出于至情而不得已,但毕竟以私愤破大禁,以私事犯公权,因而擅杀之罪不可免。 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1872至76年撰写《学问之劝》,断然否定复仇行为,就国法之贵谆谆开启民智:破国法复仇的赤穗浪人“其形似美,但其实无益于世”,算不上义士。当时日本的政府是德川幕府,浅野和吉良以及浅野家的家臣都是日本国民,契约了遵从政府的法律,受其保护。家臣们认为裁判不公,为何不向政府提诉?即便是暴政,起初不受理,或者抓人杀人,但四十七个人拼命说理,什么样的坏政府也终将服理,处罚吉良,纠正裁判。这才称得上真正的义士。 过去不知此理,身为国民,却不顾国法之重,滥杀吉良,这是弄错了国民的本分,触犯了政府的权力,私下裁决他人之罪。所幸当时德川政府惩处了这些暴徒,圆满收场。若予以赦免,吉良家族必然又报仇,杀赤穗家臣。而家臣的家族又报仇,攻击吉良家族。冤冤相报无已,直至双方家族朋友死绝乃止。无政无法的社会就是这样的。私自裁决之害国者如是,不可不慎。 但积习难改。1880年7月颁布刑法及治罪法,可复仇讨敌仍然被当作美谈。这一年11月一个叫川上行义的,二十七岁当兵,得知父亲被杀,便擅自离营,割下了仇人的头颅,仿赤穗故事,供在亡父墓前,翌日自首。报纸大加报道,很快被写成小说,搬上舞台。国法却容不得他,川上被判终身监禁,十五年后遇赦出狱,参加自由民权运动,五十四岁时刺杀政友,以报宿怨,用的是武州名匠锻造的短刀,长九寸五分。被判刑十五年,出狱后又活了六年,寿终正寝。 长谷川伸卒于1963年,是小说家、剧作家,还开办作家学习班“新鹰会”,培养了村上元三、山手树一郎、山冈庄八、平岩弓枝、池波正太郎等一流武士小说家。晚年所作《日本复仇异相》,描述了一些特殊的复仇事例。有人说,复仇好似正义原野上生长的杂草,越是在人心中蔓延越需要法律努力拔掉它的根。武士小说本来以抗拒日本现代化为基调,更像是与法律作对,用所谓正义或人情扶植这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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