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永磊
【英文标题】On the Interpretation of “Bian Tianzi” (Dispraising the Emperor) in 【作者简介】赵永磊,厦门大学历史系2005级本科生。 【内容提要】 关于《史记》“贬天子”的问题,颇受到后人的争议,一方面《史记》“谤书”说直接根源于其“贬天子”之法,另一方面《史记》“贬天子”之法被人认为是背离《春秋》之义的。通过对前人研究成果的回顾及几条关键性史料的重视,我认为《史记》“贬天子”并没有背离《春秋》之义,而是明显存在着思想上的内在继承与演进,同时与《史记》“贬天子”直接相关的“谤书”说则又明显具有其内在的局限性。《史记》“贬天子”问题的产生,实际上是多具现实寓意的,一方面是与汉武帝时“亡秦之迹”的法家式的内外政策及其产生的相关问题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则又是与太史公儒家式的思维方式内在相连。在多重的现实因素的左右下,太史公通过“直书”的变式——“曲笔”的方式,以秦为鉴,暗针时弊,从而承《春秋》“讥天王”之义而至于“贬天子”之法,以规正汉武帝之失,进而达到“反王道之本”,为后世立训的目的。 【关 键 词】《史记》贬天子 “谤书”说 《春秋》之义
纵观《史记》为人所称“述汉非”① 的论题,其中贯穿着一条内在的线索。东汉初卫宏《汉书旧仪注》言:“司马迁作《景帝本纪》,极言其短及武帝过,武帝怒而削去之”② 班固《典引序》引汉明帝诏书曰“(司马迁)微文刺讥,贬损当世,非谊士也”③;东汉末王允言:“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④;曹魏王肃言“汉武帝闻其(司马迁)述《史记》,取孝景及己本纪览之,于是大怒,削而投之”⑤,其因当与司马迁非贬孝景及汉武有直接关系。唐章怀太子李贤在《后汉书注》中言:“谓迁所著《史记》,但是汉家不善之事,皆为谤也。非独指武帝之身,即高祖善家令之言,武帝算缗、榷酤之类是也。”⑥ 刘知幾在《史通•探赜》中言:“(太史公)遭彼腐刑,怨刺孝武”⑦,宋李廌《师友读书记》言司马迁作《史记》,“大抵讥汉武帝所短为多,故其用意远,扬雄、班固之论不得其实(原注:见班固《司马迁传》)。《秦始皇本纪》皆讥武帝也”⑧;明末王夫之在《读通鉴论》中言:“迁之书,为背公死党之言,而恶足信哉?”⑨ 清李晚芳在《读史摘微》中言:“《平准》、《封禅书》尽属谤书”⑩,其因则又与其文多言武帝之非有很大关系。关于以上种种评判之辞,有些说法已为学术界所质疑(11),笔者以为既然有此种说法的存在,又必有其存在的缘由,《史记》“述汉非”的种种表现,其内在的主线便是“谤书”二字。那么《史记》被人称为“谤书”内在原因又是什么呢?此点已为钱穆先生一语道破,即《史记》“贬天子”的一面(12),而以上种种评判之辞,无疑又是围绕着《史记》“贬天子”的问题而展开的。劳榦先生指出《史记》被认为“谤书”与《汉书•司马迁传》中的《报任安书》有着很大关系(13),其因恐怕当源于其文中有诸多怨愤当世的言辞,或如清李晚芳所言:“尝观其《报任少卿》一书,怼君者十之六七,忿朝臣朋友者十之二三,全无一言反己内咎。”(14) 而此又是有着“贬天子”倾向的。《史记》成书之后,《汉书•艺文志》言其“十篇有录无书”(15),其中就包括孝景及汉武两本纪,其二者未能流传于后世(16),恐怕又是与其“贬天子”有着很大关系。通观以上“贬天子”的种种论断,可以看出《史记》“贬天子”所涉及到的汉初帝王有汉高祖、汉景帝及汉武帝,而尤以汉武帝为主。 一、《史记》“贬天子”的书法与《春秋》思想的内在渊源 从表面上看《史记》“贬天子”的书法无疑是与以“尊王”为第一要义的《春秋》背道而驰的,“尊王”在《春秋》中表现为“尊尊”之义。《春秋》有“三讳”之说,其最要者即《春秋公羊传》所言“为尊者讳”(17) 此点在《春秋穀梁传》则释为“为尊者讳耻”(18),而《史记》在此点上无疑又是与《春秋》“尊尊”之义格格不入的。值得注意的是,在《史记•太史公自序》中引董生所谓“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19),在《汉书•司马迁传》中则将“天子退”删去,成为“贬诸侯,讨大夫”(20),宋真德秀《文章正宗》卷十二《议论八•董仲舒论〈春秋〉》,自言其文出自《太史公自叙》,而亦作“贬诸侯,讨大夫”(21),与《汉书•司马迁传》如出一辙。这更加深了我们认为《史记》“贬天子”的书法是与《春秋》大义相背离的印象。 那么《史记》“贬天子”的书法与《春秋》之义究竟存在着何种关系呢?是《史记•太史公自序》抑或是《汉书•司马迁传》更符合《春秋》之义呢?在此问题上,学术界尚存在着某种分歧。清末李笠在《史记订补》一书中指出“孔子作《春秋》,所以扶君抑臣,明上下之分,故曰‘达王事’也。‘贬天子’非其义矣。”(22) 日人泷川资言在《史记会注考证》中曾引用李氏之言(23),虽有个别文字与今本略有出入,无疑又表明了泷川氏的立场。陈其泰先生亦持与以上两位学者相同的看法,认为“贬天子”是“与孔子本意和《春秋》内容不合”(24)。而与此三者相对立的是钱穆及徐复观先生,钱氏认为“太史公《史记》,是学《春秋》的”,“贬天子”也是近似《春秋》“贬天子”的(25),徐氏认为“贬天子”是符合《春秋》之义的,不过班固则“深不以史公援《春秋》贬天子之义为然”(26)。 其实在上述两派的讨论中,无疑就忽视了一个重要问题,即“贬天子”问题的提出,并不是太史公个人的见解,实际上是承继董生的,而董生依据《史记集解》中所引服虔言:“仲舒也”,正是指董仲舒。故问题的解答只能回到董仲舒的思想之中,才能找到真实的答案。 《春秋繁露•王道》言:“孔子明得失,羞贵贱,反王道之本。讥天王以致太平。……天王使宰喧来归惠公仲子之上赗,刺不及事也。天王伐郑,讥亲也,会王世子,讥微也。祭公来逆王后,讥失礼也。刺家父求车,武氏毛伯求赙金。”(27) 《春秋繁露》中所言的种种“讥天王”的现象已经得到杨树达及施之勉先生的足够重视,成为施之勉先生借以反驳泷川资言在《史记会注考证》中认为《史记》“贬天子”背离《春秋》之义的有力依据(28)。而杨树达先生通过将《春秋繁露》与《春秋三传》相印证,发现《春秋繁露》中存在的种种“讥天王”的事件实际上源于《春秋三传》的,故而将《春秋》大义概括为“贬天子,退诸侯”这一点(29)。故《春秋繁露》所言的“讥天王”无疑是对《春秋》微言大义的解读,其“讥天王”的种种表现则是对《春秋三传》中此种表现的集中概括。《汉书•艺文志》所谓:“《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于传(30),正是《春秋》“贬天子”思想的真实写照。金春峰先生则指出《太史公自序》中“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是对《春秋繁露》及《春秋公羊传》的“基本精神”的总概括(31),实为精辟。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贬天子”不过是《春秋》“讥天王”的用语转化而已,其内在理念则是一致的。继承董仲舒思想而来的《史记》“贬天子“的书法,无疑是上承《春秋》之义的,并不存在相背离的情况。而后世史家失此道,无疑与《汉书》“饰主阙”(32) 之法一脉相承,遂失《春秋》之教,而此又是儒家思想的“堕退”的显著标志(33)。 “贬天子”被视为与《春秋》之义相背离现象的产生,当是与经学家在对《春秋》大义阐释中出现相左的现象有密切联系,《史记•太史公自序》言:“《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34),对《春秋》大义的阐释恰如陈寅恪先生所谓“画鬼”之说,即“因其(经学)材料残阙寡少及解释无定之故,转可利用一二细微疑似之单证,以附会其广泛难征之结论。……譬诸图画鬼物,苟形态略具,则能事已毕,其真状之果肖似与否,画者与观者两皆不知也。”(35) 而经学家之释义,又是依据孔子思想进行阐释的,而此无疑又是与《春秋》在思想上存在着内在分歧有很大联系。故“尊尊”与“讥天王”同时并存现象的产生并不足奇。《春秋繁露•竹林》言:“《春秋》之道,固有常有变,变用于变,常用于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36) 可以说“尊尊”是《春秋》常态的阐释法,而“讥天王”则是变态的解读道,而太史公之“贬天子”的书法不过是此道的实际应用而已,与“尊尊”之义并不相妨。 司马迁和董仲舒的思想在很多方面是有分歧的,“董仲舒与司马迁虽然同样讲忠、敬、文三者若循环,在董仲舒是形而上学的历史不变论,在司马迁这里,则是‘物极必反’的变化发展的辩证观。”(37) 然而在对《春秋》之义的理解上,太史公则是承继着董仲舒的思想的,这点是不容否认的。 《史记》“贬天子”书法的背后,还贯穿着一条线索,即《汉书•司马迁传赞》中的“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的“直书实录”精神,而太史公的这种“直书”精神,思想渊源是上承《春秋》的。 尽管《春秋》“虚美者有五焉”(38),但是这些不过是《春秋》“尊尊”之义的外在表现形式,从其内在的思想来看《春秋》又不失为“直书”的典范。此即表现在《春秋》“五例”之教中的“尽而不污”方面,杜预注之为“直言其事,尽其事实,无所污曲。”(39) 杜氏在《春秋序》中又进行了进一步的阐释,“尽而不污,直书其事,具文见义,丹楹刻桷、天王求车、齐侯献捷之类是也。”(40) 而“天王求车”则如前文所言,是《春秋》“讥天王”的一个表现形式,在此则又成为《春秋》“直书”精神的重要例证。 从整体而言,《春秋》又是基本上符合“直书”精神的,此点在后人对《春秋》的解读上基本达成共识。《隋书•经籍志一》言孔子作《春秋》,“或直书其事,以示首恶。”(41) 朱熹指出“《春秋》只是直载当时之事”,“孔子但据直书而善恶自著”,(42) 李晚芳言:“昔孔子之作《春秋》也,心天地之心,法帝王之法,据事直书,而善恶自见。”(43) 钱大昕言:“《春秋》,褒善贬恶之书也,其褒贬奈何?直书其事,使人之善恶无所隐而已矣。”(44) 章学诚言:“夫据事直书,善恶自见,《春秋》之意也。”(45) “直书”精神作为自先秦以来形成的优秀史学传统,以“书法不隐”的董狐、齐太史最为典型。然而董狐及齐太史“直书”二事的记载,《春秋左氏传》又是其中重要的载体,《史记•晋世家》及《齐太公世家》对其二者的记载,大体上沿用《春秋左氏传》的文辞,不过略作文字改动而已。且孔子又是对“直书”精神比较推崇的,《春秋左氏传》宣公二年言:“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46) 由此我们可以说,目的在于继《春秋》而作的《史记》,其“直书”精神的来源,《春秋》之义是其中的主要成分。 故无论是《史记》“贬天子”的书法,抑或是“贬天子”背后的“直书”精神,都是对《春秋》之义的内在继承,并无背离《春秋》之义,而《史记》因“贬天子”而被斥为“谤书”,显然又难以成立,或如裴松之所谓“迁为不隐孝武之失,直书其事耳,何谤之有乎?”(47) 关于《史记》被称为“谤书”的原因,或认为与其个人的遭遇有着密切的关系,关于此点祝总斌先生指出“人的思想形成原因是复杂的,要受多方面因素制约,以司马迁的家世、教育、仕宦经历,仅凭宫刑一个因素,是无法导致他成为‘叛逆’的。”(48) 而宫刑事件对《史记》的主要影响在于其文中多怨辞,此点在《伯夷列传》及《屈原列传》两个“变体”(49) 文中表现的尤为明显,在《史记》诸传赞中也有较为浓厚的色彩,(50) 而此却又不足以成为“谤书”。 可以说,“谤书”说等种种贬斥之论,不过是对《史记》表层次的认识,并未能从深层次中去理解《史记》中所孕育的思想理念,不免有其失矣。由此所见的《史记》与《春秋》之间,无疑存在着思想上的内在继承与演进:由此所知的太史公无疑是继《春秋》之后将“贬天子”书法付诸实践的第一人,同时又明显具有“尊经重儒”的倾向。 二、《史记》“贬天子”书法的现实寓意 那么,《史记》有没有“贬天子”的倾向呢?祝总斌先生通过对大量事实的重新梳理,指出:“司马迁还有大量对汉王朝、汉武帝歌功颂德的言论和史实记载。”(51) 即便在最终促使汉帝国走向中衰的北征匈奴问题上,祝先生通过引用《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及《史记•太史公自序》的相关论述,认为也存在者着此种的倾向。而汉武北征匈奴正是《春秋》“大一统”理想实现的标志,所谓“海外殊俗,重译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外攘夷狄,内修法度”(52) 等语便是此点的重要体现。然而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太史公在对此问题进行肯定的同时,还存在着其未能直书的隐语,北征匈奴所引起的国内巨额的消耗,是不能不引起太史公的关注。《史记•平准书》言:“及王恢设谋马邑,匈奴绝和亲,侵扰北边,兵连而不解,天下苦其劳,而干戈日滋。行者赍,居者送,中外骚扰而相奉,百姓抚弊以巧法,财赂衰秏而不赡。”又云:“于是大农陈藏钱经秏,赋税既竭,犹不足以奉战士。”(53) 有人指出在《史记•匈奴列传赞》中便隐含着太史公的“不满”的态度(54),《平准书》“正以讥当时征利之非”,(55) 或得其实。 太史公对汉武帝北征匈奴功绩的肯定,更多的是针对其前期积极的防御战,而不是后期穷兵黩武式的消耗战,太史公未能明言其失,自然与太史公个人的遭遇有关(56),而此所体现的便是《史记》“为尊者讳”的一面,同时又是《史记》“直书”精神的变式——“曲笔”的表现形式。此“曲笔”并不是为君主“虚美隐恶”式的,而是“旨微语婉,褒贬溢于文外、文外以见寓意的含蓄笔法”。“曲笔”之法,并非太史公所首创,而是内在继承《春秋》之义的,此点杨成孚先生在其文中已经道破。(57) 那么“曲笔”又是继承《春秋》的何种大义呢?《史记•匈奴列传赞》言:“孔氏著《春秋》,隐桓之间则章,至定哀之际则微,为其切当世之文而罔褒,忌讳之辞也。”(58) 其中之“微”是《春秋》“五例”中“微而显”的简称,可以说《史记》的“曲笔”所继承的是《春秋》五例中“微而显”之义。而太史公对“曲笔”之法的应用,尤其是酷吏问题上,可以说已将其发挥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为能够给对外的征伐提供足够的军费开支,汉武帝在国内推行新经济政策,重用敛财之臣,广开利源;为防止地方性叛乱的发生,又重用酷吏,网织刑律。由此所造成的海内虚耗自不待而言,而酷吏所造成的高度紧张的空气则成为社会症结之所在。 《史记•酷吏列传》(以下简称《酷吏列传》)在叙述完酷吏之酷烈之后,在论赞部分确表现出的是一种极为折衷的态度,对酷吏稳定社会秩序的贡献进行肯定。《酷吏列传赞》言:“……然此十人中,其廉者足以为仪表,其污者足以为戒,方略教导,禁奸止邪,一切皆彬彬质有其文武焉。虽惨酷,斯称其位矣。”(59) 在论述其创作的原因时,《史记•太史公自序》言“民倍本多巧,奸轨弄法,善人不能化,唯一切严削为能齐之。作《酷吏列传》第六十二。”(60) 亦未有明酷吏之失之处,而能够直接表现出太史公批判精神的唯有“(赵禹)与张汤论定诸律令,……用法益刻,盖自此始”(61) 这寥寥几笔而已。 《酷吏列传》中的这种格调,不仅与前文叙述部分的风格不同,同时又与以往的列传所持有的态度迥异。太史公在评价以往酷烈之人时,若韩非子,则言其“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礉少恩。”(62) 若吴起,则言:“吴起说武侯以形势不如德,然行之于楚,以刻暴少恩亡其躯。悲夫!”(63) 若商鞅,则言:“商君,其天资刻薄人也。”(64) 若李斯,则讥其“阿顺苟合,严威酷刑。”(65) 在其种种的评论之中,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太史公直接的批判精神,很少表现出一种折衷的态度。 那么,太史公是否真的就是对酷吏之功进行肯定而缺乏应有的批判精神呢?答案是否定的。汉武用酷吏以止奸邪,实际上并没有起到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反而是“酷虐之风既煽,而吏民益轻犯法。”(66) 太史公对酷吏的态度,是在现实政治的左右下,更多的是通过“曲笔”表现出来的。而在酷吏问题上的“曲笔”,又以两种形式。一种是在本传中“于序事中寓论断”(67),一种是“文见于此,而起义在彼”(68),即在他传中明寓意。 太史公在《酷吏列传》中尽形酷吏之残暴,致使读者也不免生畏,清牛运震言:“《酷吏传》别是一种笔墨,立格用意以短悍为主,奥字峭句,隐然有肃杀阴惨之气。其刻深次骨处,往往如老吏断狱。太史公亦可谓文中之酷吏矣。”(69) 正是在此令人生畏的叙事之中,太史公多言武帝“以为能”,陈衍先生称之为“冷刺语”(70),意在言武帝之非,故其褒贬自见。 太史公又别具匠心的以“文此义彼”之法言酷吏之烈,《史记•平准书》言:“是岁也,张汤死而民不思。”(71) 又《史记•汲郑列传》载汲黯曰:“……然御史大夫张汤智足以拒谏,诈足以饰非,务巧佞之语,辩数之辞,非肯正为天下言,专阿主意。主意所不欲,因而毁之;主意所欲,因而誉之。好兴事,舞文法,内怀诈以御主心,外挟贼吏以为威重。”(72) 寥寥数语,可以说将大众之对酷吏的不满及酷吏之狡诈表现得淋漓尽致。 汉武所重用的酷吏,又是法令的重要制定者,由此所产生的是刑网的苛密,《汉书•刑法志》对此点记载较详:“于是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其后奸滑巧法,转相比况,禁罔浸密。律令凡三百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73) 酷吏依势而施法,“刑狱之滥”(74) 亦随之而生。《史记•酷吏列传》言:“至(杜)周为廷尉,诏狱亦益多矣。二千石系者新故相因,不减百余人。郡吏大府举之廷尉,一岁至千余章。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小者数十人;连者数千,近者数百里。会狱,吏因责如章告劾,不服,以笞掠定之。”(75) 太史公对酷刑所表现的更多的是一种不满的态度,也是通过他传中明寓意的方式来实现的。《史记,礼书》言:“严令繁刑不足以为威”(76),《史记•循吏列传》言:“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文武不备,良民惧然身修者,官未曾乱也。奉职循理,亦可以为治,何必威严哉?”(77) 太史公虽然在《酷吏列传》论赞部分未能明显表明自己的态度,然而在序论部分则言:“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当然太史公并不是完全反对用刑,《史记•礼书》中说的明白“有不由命者,然后俟之以刑,则民知罪矣。”(78) 可以说,在太史公的理念之中,刑法所使用的对象仅仅是“奸邪”,而所应采用的刑法是轻刑而非酷刑,从源头上禁奸邪只能通过“导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儒家之教(79)。 那么,太史公为什么要以“曲笔”的方式以表达否定汉武帝的国内外政策呢?其因当与秦的败亡有很大联系,秦始皇“外攘夷狄”,致使“海内之士力耕不足粮饟,女子纺绩不足衣服。”(80) 而对内则“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81)。秦亡之教训,引起了太史公的广泛的关注。太史公对秦之征伐匈奴而导致海内虚耗的问题,推其责至蒙恬,力斥其征匈奴之非,“夫秦之初灭诸侯,天下之心未定,痍疮者未瘳,而恬为名将,不以此时强谏,振百姓之急,养老存孤,务修众庶之和,而阿意兴功,此其兄弟遇诛,不亦宜乎!”(82) 太史公对秦对内重用酷刑的问题,表现出极大的质疑,《史记•高祖本纪赞》言:“秦政不改,反酷刑法,岂不缪乎?”(83) 故汉武帝时的国内外政策无疑有重蹈秦之覆辙的危险,汉武帝无疑有“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84) 的嫌疑,在此种种“亡秦之迹”的倾向下,不能不引起作为史家的太史公的注意。 在太史公对秦皇、汉武的国内外政策持否定态度的背后,其中虽然包含着汉初黄老思想的残留,其实更多的则是太史公的儒者心态。在外交方面,儒家所主张的是一种“怀柔远人”的政策而非是对外征伐(85);在内政方面,儒家所主张的是“为政以德”(86),并不主张重用刑法。汉初诸儒如贾谊及董仲舒多秉儒家之教,而多讥秦政之失,力主任德教而弃刑罚(87)。故太史公的国内外政策的主张,无疑是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产物,且又包含着其对贾谊及董仲舒思想的内在继承,从而与儒家之政治理念一脉相承。而表面尊儒的汉武帝,其后期的内政外交方面的政策渐趋与儒家之教相背离。 汉武帝在尊经重儒方面自为帝王中的第一人,其贡献之大;或如皮锡瑞所谓“经学至汉武始昌明,而汉武时之经学为最纯正。”(88) 而在汉武所设立的五经博士之中,《春秋公羊》学尤为显赫一时,故而“武帝一朝的内外政策在许多方面受到《公羊》学的影响”(89)。然而我们所不可忽视的是,儒家保守的国内外政策的主张,实际上成为汉武积极的国内外政策的强大阻力,故而武帝一朝的政治“表面尊儒而实际任法;看来像是文德并茂,而实质上却是刻薄严厉的。”(90) 汉宣帝所谓“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91) 其中“霸道”、“王道”,学术界对其二者的解释尚无定论,一般认为“霸道”为“刑名法家”,而王道则为“儒家”。田余庆先生沿用《朱子语类》的说法,指出“王道霸道之说,在汉人观念中主要指用法的宽严,施政的缓急,赋敛的轻重而言,而不是先秦学说中严格意义的王道和霸道。”(92) 无论如何“霸道”下的国内外政策,绝非儒家之义,而是渐渐趋于向法家方向转化,可以说是秦朝“以法治天下”的一种变相回归。 故无论是汉武帝对外征伐匈奴问题上,还是在国内重酷吏、任酷刑的问题上,都明显是承秦之弊而背儒家之教,太史公以“曲笔”之法,针砭时弊,明其要害,间接表达自己不满的态度,由此便实现“贬天子”的目的。太史公对汉武帝“亡秦之迹”的规正,虽与贾谊及董仲舒诸儒直接性的抨击时政有所不同,然其义一也。而在此思想的背后,则是太史公儒家式的政治理念。太史公所用“曲笔”之法,一方面不背“为尊者讳”的《春秋》之义,另一方面则又不失其“实录”精神,即“苟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恶必书,斯为实录。”(93) 三、余论 通过前文的论述可知,《史记》“谤书”说是与《史记》“贬天子”的书法密切相联的,而“贬天子”的背后所反映的正是《史记》“直书”的精神。无论是《史记》“贬天子”的书法,还是“贬天子”背后的“直书”精神,在很大程度上都是源于《春秋》之义的。即便是由于现实政治的左右及其个人不幸的遭遇,太史公通过“直书”的变式——“曲笔”来达到“贬天子”的功效,而“曲笔”又是对《春秋》“微而显”之义的内在继承。如果我们说《春秋》是“直书”与“曲笔”的结合体的话,那么《史记》无疑在书法上再次达到了的“直书”与“曲笔”合一的境界。故《史记》“谤书”说,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新思考;《史记》在“贬天子”问题上背离《春秋》之义的说法,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新审视。 《史记》“贬天子”的原因无疑又有其深刻的现实背景,在乱世中创作的《春秋》因时代的需要而以“尊王”为第一要义,而在治世中谱写的《史记》,王之尊已成既定现实,“尊王”已经失去了其现实意义。而汉武帝“外儒内法”的内外政策的实施,显然是与儒家的“恤民”之旨相背离的,而具有明显的“亡秦之迹”的倾向,故在现实与理想相左时,“尊经重儒”的太史公,基于现实问题的考虑,承《春秋》“讥天王”之义而至于“贬天子”之法,力揭武帝之失,明其弊病,以求“反王道之本”,为后世立训。其规正武帝之意,以“亡秦之失”为鉴,贾谊《治安策》所谓:“秦世之所以亟绝者,其辙迹可见也;然而不避,是后车又将覆也。”(94) 或可提供恰如其分的解释。虽然太史公未能如贾谊及董仲舒等辈作直接的批评,而是采取“曲笔”的间接方式,然而“贬天子”的书法毕竟内显其规正之意,或可成为史家在治世之中规正帝王比较有力的的武器,而后世史家竟失此法,则明显是儒家思想自身的退化,以至于渐趋偏离《春秋》之教。由此所见的《史记》在,“贬天子”的问题上存在着诸多现实寓意,又当与经学的“昌明时代”密切相关。 太史公自幼深受古文经学的熏染,“年十岁则诵古文”(95),且又曾向孔安国问故,故在史料来源中便多有采自《古文尚书》(96)。《史记》的取材亦有源于《左传》者,胡宝国先生曾举出《史记》移植《左传》的几条实例,指出“(《史记》)只是压缩了文字并改用汉代语言而已。”(97) 太史公对今文经学又是积极的吸纳,《史记•儒林列传》中所叙的《六艺》的次第,明显受到今文经学的影响(98),在今文经学方面,尤以当时的“显学”——《春秋公羊》学为重,太史公因受董仲舒的影响,故在行文之中承《春秋》之义而多寓意,当是《春秋》今文经学影响下的产物。 朱子言:“以三传言之,《左氏》是史学,《公》、《穀》是经学。史学者记得事却详,于道理上便差;经学者于义理上有功,然记事多误。”(99) 可以说,《左传》所传承的是《春秋》“属辞比事”(100) 之教,而《公羊》、《穀梁》则是对“《春秋》以道义”(101) 的内在继承。而太史公则兼取今古文《春秋》之长,融《左传》以记事见长及《公羊》、《穀梁》以义理见胜于一炉,。避免了偏主一家的内在局限性,从而最早实现了《春秋》经今古文学上的合一,由此开创了在史学之中融《春秋》之旨的先河。而《史记》内在继承《春秋》之义而多现实寓意,或如吕祖谦所谓:“太史公之书法,岂拘儒曲士能通其说乎?其指意之深远,寄兴之悠长,微而显,绝而续,正而变,文见于此而起意在彼,若鱼龙之变化,不可得踪迹者矣。读是书者,可不参考互观以究其大指之所归乎?”(102) 则是我们所不能忽视的问题。 注释: ① 刘知幾撰、浦起龙通释:《史通通释》卷7,《直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 ② 《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集解引,中华书局1982年版。参见《西京杂记》卷6,《汉太史公》,三秦出版社2006年版。 ③ 萧统:《文选》卷48班孟坚《典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 ④ 此说最早见于《三国志•魏书》卷6,《董卓传》裴注引谢承《后汉书》,中华书局1982年版。又见于范晔《后汉书》卷60下,《蔡邕传》,中华书局1965年版。 ⑤ 《三国志•魏书》卷13,《王朗传附王肃传》。 ⑥ 《后汉书》卷60下,《蔡邕传》注。 ⑦ 《史通通释》卷7,《探赜》。 ⑧ 查今中华书局点校本《师友谈记》和大象出版社《全宋笔记》第二辑整理本《师友谈记》,均不载之。按:两本均据《学津讨原》本为底本。据南宋陈亮辑《苏门六君子文粹》49,《济南文粹》五载有这一段话;今据马端临《文献通考》卷191,《经籍考十八•正史类》引,中华书局1986年影印本,第1621页。 ⑨ 王夫之:《读通鉴论》卷3,《武帝》,中华书局1975年版。 ⑩ 李晚芳:《读史摘微》,第2页,载《读史管见》,收录于《李菉猗女史丛书三种》,民国至德周氏师古堂丛书本。 (11) 《汉书》卷62《司马迁传》注引晋灼曰:“……卫宏所说多不实,未可以为正。”王鸣盛指出卫宏说“与情事全不合,皆非是。”(《十七史商榷》卷6,《裴注引卫宏非是》,黄曙辉点校本,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版,第44页。)王国维及余嘉锡先生先后指出卫宏说及王肃说均不可靠。详细可参王氏《太史公行年考》,《观堂集林》卷11,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324页;余氏《太史公亡书篇考》,《余嘉锡论学杂著》(上),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2-4页。卢弼《三国志集解》引何焯的言论,认为裴注引谢承《后汉书》之言是“妄记”。(《三国志集解》,中华书局1982年影印版,第195页。) (12) 钱穆:《中国史学名著》,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65页。 (13) 劳榦:《对于〈巫蛊之祸的政治意义〉的看法》,《古代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上),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59页。原载《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五十七本第三分。按劳先生在《古代中国的历史与文化•序言》中指出:“其(《史记》)被称为‘谤书’的,不是关于《史记》的本身,而是这一篇《报任安书》。”(第3页)可以说是对其观点的进一步阐释。 (14) 《读史管见•读史摘微》,第2页。 (15) 《汉书》卷30,《艺文志》。曹魏张晏将其亡书篇目列出,见《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集解引。 (16) 《史记•今上本纪》的亡佚已成既定事实,而关于《孝景纪》是否亡佚尚存在争议,笔者在此倾向于余嘉锡先生的“亡佚说”。余氏说详参《太史公亡书篇考》,《余嘉锡论学杂著》(上),第17-26页。 (17) 《春秋公羊传注疏》卷9,“闵公元年”,《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版,第2244页。 (18) 《春秋穀梁传注疏》卷14,“成公九年”,《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版,第2421页。 (19) 《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 (20) 《汉书》卷62,《司马迁传》。 (21) 真德秀:《文章正宗》,《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355册,第346页。 (22) 李笠:《史记订补》卷8,徐蜀编《〈史记〉订补文献汇编》,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版,第327页。 (23) [日]泷川资言考证、[日]水泽利忠校补:《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067页。 (24) 陈其泰:《史学与中国文化传统》,书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79页。原载《孔子研究》1991年第4期,收入本书时略有改动。陈氏在此后所著的《史学与民族精神》一书中又延续了此种见解,见《史学与民族精神》,学苑出版社1999年版,第214页。 (25) 钱穆:《中国史学名著》,第65页。 (26)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3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89页。 (27) 董仲舒撰、苏舆义证:《春秋繁露义证》卷4,《王道》,钟哲点校本,中华书局1991年版。 (28) 施之勉:《贬天子(读〈史记会注考证〉札记)》,《大陆杂志》1966年12月,第33卷第11期。 (29) 杨树达:《春秋大义述》卷4,《尊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183-187页。此方面的考证工作,苏舆在《春秋繁露义证》中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然不及杨氏之详实。 (30) 《汉书》卷130,《艺文志》。 (31) 金春峰:《汉代思想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08页。 (32) 《史通通释》卷20,《忤时》。 (33) 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3卷,第261页注释30。 (34) 《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 (35) 陈寅恪:《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序》,《金明馆丛稿二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38页。 (36) 《春秋繁露义汪》卷2,《竹林》。 (37) 金春峰:《汉代思想史》,第278页。陈其泰先生也指出司马迁与董仲舒在思想体系及文化思想上存在着很大差异,见《史学与民族精神》,第217-221页。 (38) 《史通通释》卷14,《惑经》。 (39) 《春秋左氏传正义》卷27,“成公十四年”,《十三经注疏》,第1706页。 (40) 《春秋左氏传正义》卷1,《春秋序》,《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版,第1913页。 (41) 《隋书》卷32,《经籍志一》,中华书局1973年版。 (42) 《朱子语类》卷83,《春秋•纲领》,中华书局1986年版。 (43) 《读史管见•读史摘微》,第1页。 (44) 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2,《春秋论》,吕友仁标校本《潜研堂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第18页。 (45) 章学诚撰、时瑛校注:《文史通义校注》卷4,《内篇四•繁称》,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93页。 (46) 《春秋左氏传正义》卷21,“宣公二年”,《十三经注疏》,第1867页。吴荣曾先生在《〈左传〉与孔子》一文中指出“从《左传》看出,左氏属于儒家,但在对不少问题的看法上已和醇正的儒家有了一定的距离”,是明显具有功利性色彩的,而孔子对董狐的评论则是其中一例。(《国学研究》第5卷,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20-121页。)按吴氏的观点实际上是对朱熹观点的继承,朱子指出:“《左氏传》是个博记人做,只是以世俗见识断当它事,皆功利之说。”(《朱子语类》卷83,《春秋•纲领》。)实际朱子之言,又是对有宋“疑传思潮”的内在继承,欧阳修曾经对《春秋三传》之说进行质疑。他指出:“若公羊高、穀梁赤、左氏三子者,博学而多闻矣,其传不能无失者也。孔子之于经,兰子之于传,有所不同,则学者宁舍经而从传,不信孔子而信三子,甚哉其惑也!”(《欧阳修全集》卷18,《春秋论(上)》,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305页。)笔者以为“疑经思潮”的出现是与宋代的经学中出现的“以传掩经”的时代背景息息相关的,并不能视之为定论。《春秋三传》对《春秋》的阐释,虽有其内在的局限性,然基本上仍是在‘春秋》范围内进行的,并不存在完全背离的倾向。 (47) 《三国志•魏书》卷6,《董卓传》注。 (48) 祝总斌:《有关〈史记〉歌颂汉王朝的几个问题》,《国学研究》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04页。陈桐生先生对《史记》“谤书”说进行详实的考辨,认为“宫刑事件”与太史公“贬损汉家并无直接的内在联系”。详可参氏著《中国史官文化与〈史记〉》,汕头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73-283页。 (49) 真德秀:《文章正宗》卷20,《太史公伯夷传》,《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355册,第590页。真氏接下来又引朱熹之言曰:“孔子论伯夷,谓‘求仁得仁,又何怨’,司马子长作《伯夷传》,但见得伯夷满身是怨”。明陈仁锡持与朱子相似的见解,认为:“孔子以夷、齐无怨,而太史公作传,通篇是怨。”见《陈评史记》卷61,转引白杨燕起、陈可青、赖长扬编《历代名家评史记》,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540页。凌稚隆《史记评林》卷84引杨慎言:“太史公作《屈原传》,其文便似《离骚》,其论作《骚》一节,婉雅凄怆,真得《骚》之趣者也。”(光绪十年佩兰堂重刻本,第1页。) (50) 李晚芳在《读史管见•读史摘微》中指出:“诸传赞,半借以抒其愤忿不平之气。”第2-3页。 (51) 祝总斌:《有关〈史记〉歌颂汉王朝的几个问题》,《国学研究》第3卷,第305页。 (52) 《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 (53) 《史记》卷30,《平准书》。 (54) 焦竑:《焦氏笔乘》卷2,《匈奴传赞》言:“子长深不满武帝,而难于显言,故著此二语,可谓微而彰矣。”见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1129册,第530-531页。茅坤《史记抄》卷75言:“太史公甚不满武帝穷兵匈奴,而不敢深论,特托言择将相。”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齐鲁书社1996年版,第138册,第374页。 (55) 林駉:《古今源流至论后集》卷9,《史学》,《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942册,第294页。 (56) 按太史公在天汉三年遭李陵之祸下蚕室,而《匈奴列传》中却有征和三年李广利降匈奴事,显然是出狱后所补作。在关系到汉帝国的命运的北征匈奴问题上,太史公未作明确表态,恐怕当与太史公之遭遇有着密切的联系。 (57) 杨成孚:《论司马迁的曲笔》,《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3期。 (58) 《史记》卷110,《匈奴列传》。 (59) 《史记》卷122,《酷吏列传》。 (60) 《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 (61) 《史记》卷122,《酷吏列传》。 (62) 《史记》卷62,《老子韩非列传》。 (63) 《史记》卷65,《孙子吴起列传》。 (64) 《史记》卷68,《商君列传》。 (65) 《史记》卷87,《李斯列传》。 (66) 严耕望:《政风述要》,《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0年版,第411页。 (67) 顾炎武著、黄汝成集释:《日知录集解》卷26,《〈史记〉于叙事中寓论断》,栾保群、吕宗力校点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张高评先生称“于序事中寓论断”之法为《春秋》“尊贤隐讳”与“直书”精神的合一。见氏著《春秋笔法与左传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72页。 (68) 《春秋左氏传正义》卷1,《春秋序》,《十三经注疏》,第1706页。 (69) 牛运震:《史记评注》卷10,转引自杨燕起、陈可青、赖长扬编《历代名家评史记》,第704页。 (70) 陈衍:《史汉文学研究法》,载陈衍撰、陈步编《陈石遗集》,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653页。 (71) 《史记》卷30,《平准书》。 (72) 《史记》卷120,《汲郑列传》。 (73) 《汉书》卷23,《刑法志》。 (74) 赵翼撰、王树民校证:《廿二史劄记校证》(订补本),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58页。 (75) 《史记》卷122,《酷吏列传》。 (76) 《史记》卷23,《礼书》,第1164页。按《史记•礼书》之言辞多有源于《荀子•礼论篇》,唐杨倞在为《荀子》作注时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至于清代学者则自不待言,其“荀学”成绩,由王先谦所作的《荀子集解》略可窥见。陈苏镇先生则明确指出此问题,见氏著《汉代政治与〈春秋〉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第28页。而笔者此处及下文所引的《史记•礼书》之文,均不见于《荀子•礼论篇》,或可视之为太史公所作,其中则可反映出太史公的思想。 (77) 《史记》卷119,《循吏列传》。 (78) 《史记》卷23,《礼书》。 (79) 《史记》卷122,《酷吏列传》。原文出自《论语注疏》卷2,《为政》。(按《论语注疏》中非“导之以德”,而是“道之以德”,与《史记》所引文略异,而“道”为“导”之假借字。)《十三经注疏》,第2461页。余英时先生认为《史记•酷吏列传》序论部分对孔、老两家之说的引用,所表现的是太史公的“政治倾向似乎仍是在道家的一边”。(《汉代循吏与文化传播》,载氏著《士与中国文化》,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36页。)笔者以为在太史公的思想理念中固然有着黄老思想的痕迹,而更多的则是儒家思想。 (80) 《史记》卷30,《平准书》。 (81) 《史记》卷6,《秦本纪》引《过秦论》。太史公对秦因酷刑而败亡的认识,基本上是认同于贾谊的,在《史记•秦始皇本纪》后论赞部分,太史公对秦之过未作置论,惟言:“善哉乎贾生推言之也!”后文引《过秦论》全文。 (82) 《史记》卷88,《蒙恬列传》。 (83) 《史记》卷8,《高祖本纪》。 (84) 《资治通鉴》卷22“汉武帝后元二年”,中华书局1956年版。 (85) “怀柔”一词最早见《毛诗正义》卷19,《周颂•时迈》言:“怀柔百神”。(《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版,第589页)《春秋左传正义》卷15“僖公二十四年”有“其怀柔天下也”之说。(《十三经注疏》,第1818页)“柔远人”一词见《礼记正义》卷52,《中庸》言:“柔远人则四方归之,怀诸侯则天下畏之。”(《十三经注疏》,第1630页)故儒家之对外施政理念,或可以“怀柔远人”来概括。关于对外施政原则,儒家经典中还有“以德来远”的主张,当是”怀柔远人”的施政方针,《论语注疏》卷16,《季氏》言:“故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十三经注疏》,第2520页)《春秋左传正义》卷13“僖公六年”言:“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十三经注疏》,第1798页)董仲舒对此意进行进一步的阐释而确立《春秋》有“恶战伐”之义,《春秋繁露•竹林》言:“夫德不足以亲近,而文不足以来远,而断断以战伐为之者,此固《春秋》之所甚疾已,皆非义也。”(《春秋繁露》卷2,《竹林》,《春秋繁露义证》,第48-49页)近年来,在中外史学界颇多争议的美国人何伟亚所著《怀柔远人》,也涉及这一问题。参见罗志田《近现代主义与中国研究:〈怀柔远人〉的史学启示》,原载《历史研究》1999年第1期,修改后收入氏著《近代中国史学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尤其是第287页注释2。 (86) 《论语注疏》卷2,《为政》,《十三经注疏》,第2461页。 (87) 陈苏镇:《汉代政治与〈春秋〉学》,第117-118页。 (88) 皮锡瑞:《经学历史》,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70页。 (89) 陈苏镇:《汉代政治与〈春秋〉学》,第195页。 (90) 傅乐焕:《汉法与汉儒》,《汉唐史论集》,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版,第45页。原载《食货复刊》第5卷第10期,1976年1月。 (91) 《汉书》卷9,《元帝纪》。 (92) 田余庆:《论轮台诏》,《秦汉魏晋史探微》(重订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60页。原载《历史研究》1985年第1期。 (93) 《史通通释》卷14,《惑经》。按笔者疑“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中“丑”当为“恶”之讹,《礼记正义》卷1,《曲礼上》所谓“爱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或当为其源。(《十三经注疏》,第1230页。)由此便可与“善恶必书”之“善恶”相呼应。 (94) 《汉书》卷48,《贾谊传》;贾谊撰、阎振益、钟夏校注:《新书校注》卷5,《保傅》作“秦之亟绝者,其辙迹可见也,然而不避,是后车又覆也。”中华书局2000年版。 (95) 《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 (96) 《汉书》卷88,《儒林传》言:“(孔)安国为谏大夫,授都尉朝,而司马迁亦从安国问故。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滕》诸篇,多古文说。” (97) 胡宝国:《汉唐间史学的发展》,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6页。金建德先生在《〈史记〉引古文〈左传〉考》一文中认为太史公所引的是古文本《左传》,与胡先生之说颇不同。见《经今古文字考》,齐鲁书社1986年版,第42页。 (98) 李长之:《司马迁之人格与风格》,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47页。周予同先生对此问题作出较为明晰的解释:“古文家的排列次序是按《六经》产生时代的早晚,今文家却是按《六经》内容程度的浅深。”见《经今古文学》,载《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6页。 (99) 《朱子语类》卷83。《春秋•纲领》。 (100) 《礼记正义》卷50,《经解》,《十三经注疏》,第1609页。 (101) 《史记》卷130,《太史公自序》。《史记》卷126,《滑稽列传》作“《春秋》以义”。 (102) 凌稚隆辑《读史总评》引,第4页,凌稚隆《史记评林》。
转自《史学史研究》(京)2008年3期第20~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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