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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史学“实录”范畴的经学取向

http://www.newdu.com 2017-09-05 《天津社会科学》2014年 李传印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实录是中国传统史学中重要的史学观念和史学批评范畴。一般认为,实录就是按“实”而“录”,即如实载录史事。但在以彰善瘅恶、予夺褒贬、申以劝诫为主旨的《春秋》经学统摄和指引下,实录所录史事并非客观历史真相,而是善恶之实和褒贬之实,并以之作为载道、明道的基础,体现出鲜明的经学取向。在一定意义上说,中国传统史学中的实录观念,一半是经学,一半是史学,以经为体,以史为用,与近代史学客观理性和实证精神有较大差异。这种把善恶褒贬注入史事的史学撰述形式,反映了《春秋》经学对于传统史学的统摄和史学对于经学依归。
    【关 键 词】实录/史学批评/范畴/经史关系
    【作者简介】李传印,华中科技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
     
    在中国传统史学中,“实录”既是一种历史著作的书名或体裁文类,也是一种重要的史学观念和史学批评范畴。从史学观念和史学批评范畴方面说,实录观念肇始于先秦的“书法不隐”,汉代史家围绕对司马迁及《史记》的评论,提出了实录概念,中经魏晋南北朝时期史家的阐发申论,唐初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实录论,并成为中国传统史学的核心观念和史学批评的重要范畴。但是,对于这样一个核心观念和范畴,历代史家论述很简略,对实录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缺乏清晰界定,人们对实录的理解也一直比较笼统和感性。一般认为,实录就是史家在历史撰述过程中按“实”而“录”,即如实载录史事,并将实录作为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予以赞誉。在这层意义上,实录与求真、信史、直书等概念密切关联,人们甚至把这几种概念混而用之,如在史学批评中常说“直书实录”等。我们认为,要对中国传统史学中实录观念有切实认识和把握,必须弄清实录观念中三个核心问题:一是为什么要载录史事,二是用什么样的文字和叙事方法载录史事,三是载录什么样的史事。综合历代史家关于实录的相关表述可以看出,在《春秋》经学的统摄和导引下,中国传统史学的实录以彰善瘅恶、劝诫褒贬为终极目的,以史载道,撰史明道,用寓含褒贬的语言文字和蕴藏史家撰史旨趣的体裁体例载录史事,劝诫资治,弘扬道义,为当世朝野提供道德示范和王道借鉴。与近现代史学揭示历史真相、客观认知历史的史学目的和理性要求不同,中国传统史学中的实录观念将道德评断导入历史事实,呈现出客观性和道德性二重属性。在一定意义上说,中国传统史学中的实录观念亦经亦史,半经半史,以经为体,以史为用,充溢着较浓厚的经学趣味,体现了经学对于史学的统摄力。本文拟通过对班固、刘勰、柳虬、刘知幾等人的实录观念的简要分析,阐释中国传统史学中实录观念的经学取向。
    一、《春秋》经学与扬雄、班固对《史记》的实录评价
    五经之一的《春秋》奠定了中国传统史学的根基。大体而言,《春秋》给予中国传统史学四大导向:其一,“书法不隐”的书法原则;其二,通过一定的记事原则对历史事件毁誉褒贬,从而体现褒善贬恶道义的“春秋笔法”;其三,为尊者、贤者、亲者讳饰的道德理念;其四,求善劝诫的治史目标。
    从南史书“崔杼弑其君”和董狐书“赵盾弑其君”两件史事来看,孔子赞誉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孔子所言“不隐”应该是指不隐善恶,不隐道义。由于儒家经典的记述和圣人孔子的赞许,“书法不隐”成为中国传统史学的重要学术范式和作史原则。
    面对春秋时期世衰道微、礼崩乐坏的局面,孔子编订《春秋》,以图维系世道人心,达义救世。孔子编订《春秋》的理念和作史方法,后人概括为“春秋笔法”。虽然在不同时代人们对“春秋笔法”可能有不同理解,但《左传》概括出《春秋》五例“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污,惩恶而劝善”①就是“春秋笔法”的主要内涵。《春秋》五例是《春秋》经学经法、史法和文法的统一。简言之,经法旨在惩恶劝善,以求善为目标;史法旨在通古今之变,以秉笔直书的态度和撰史方法求真求实;文法立足于属辞比事,以显褒贬劝诫之意。
    在继承先秦史学秉笔直书和书法无隐撰史传统的基础上,围绕对《史记》的评论,汉代史家提出了实录概念。从现有材料看,“实录”一词最早出现于扬雄《法言·重黎篇》:“或问《周官》,曰:立事。《左氏》,曰:品藻。太史迁,曰:实录”。扬雄用“实录”评价司马迁及其《史记》,有些突兀,让人很难理解他所言实录的内涵,以及他选用“实录”二字的意蕴所在,故宋代宋咸、司马光等人在注《法言》时对扬雄所言实录的含义就有不同理解②。
    扬雄在《法言·重黎篇》中用“实录”评价司马迁及其《史记》,虽然没有对实录的含义做具体说明,但他在《君子篇》对《史记》有一个较明确的评论,有助于我们对扬雄所言实录的理解。扬雄《法言·君子篇》把刘安《淮南子》与司马迁《史记》进行对比,认为“淮南说之用,不如太史公之用也。太史公圣人将有取焉,淮南鲜取焉尔”。显然,《史记》对于圣人之用是扬雄最为称许的。《淮南子》浮辩虚妄,杂而不典,不可取信,而且其思想主旨是黄老道家,宣扬的是由文返质,无为而治,与儒家所倡导的内圣外王的人生理想有较大差异,对于维系世道人心用处不大,故圣人君子弃而不用。《史记》则实录不隐,如鲁史旧文,故圣人将有采择以正褒贬。综合《法言·君子篇》的相关论述,可以看出扬雄所言《史记》对于圣人君子之用主要在于其蕴含的天人相关之理,古今变化之势,兴衰治乱之迹,维系世道人心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
    扬雄撰写《法言》的动机和旨趣亦是我们理解其实录观念内在意蕴的窗口。《汉书·扬雄传》载:
    雄见诸子各以其知舛驰,大氐诋訾圣人,即为怪迂,析辩诡辞,以挠世事。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或众,使溺于所闻而不自知其非也。及太史公记六国,历楚汉,讫麟止,不与圣人同,是非颇谬于经,故时人有问雄者,常用法应之,撰以为十三卷,象《论语》,号曰《法言》。据此可知,扬雄是站在儒家经学立场上评价司马迁的,并概括出《史记》的“实录”性质。扬雄用“实录”评价《史记》,其意在批评司马迁不为尊者隐讳,历史观点不同于圣人,是非评价谬于《春秋》经学。在扬雄眼里,那些有损汉初诸帝形象的史事,本来都是要隐讳的,但司马迁却都如实记载。这种不顾场合,不分对象,不知讳饰的大实话,扬雄称之“实录”,这或许是“实录”最初始的意义。
    与扬雄不同,班固从史学批评的角度肯定司马迁所撰著的《史记》是实录,但班固所言的实录,其意义较扬雄有所引申和扩展。他说:
    然自刘向、扬雄博及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③班固不同于司马迁,是一个虔诚的儒家卫道士,宗经矩圣。他“旁贯五经,上下洽通”④,撰写《汉书》,其宗旨在于宣汉。西晋傅玄批评班固说:“论国体则饰主阙而抑忠臣,叙世教则贵取容而贱直节,述时务则谨辞章而略事实。”⑤在撰史方面,班固虽然与司马迁异趣,但他也用“实录”二字评价司马迁及其《史记》,并从义、文、事三个方面阐明其理由,大体上还是用“春秋笔法”的标准对《史记》进行评价。
    “善序事理”是说《史记》原始察终,见盛观衰,承敝通变,阐明了历史中蕴含的“道”。关于“事理”,章学诚解释说:“述事而理以昭焉,言理而事以范焉,则主适不偏,而文乃衷于道矣。”⑥道存于史事中,事中蕴含道义,若要事中见道,以事明理,文字表述和历史叙事的方法就很重要。讲求词序是《春秋》属辞的特点之一⑦,讲求时序是《春秋》比事的主要方法,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同异⑧。只有词序、时序顺畅合理,事理才能昌明,大道才能彰显。班固认为,司马迁得《春秋》属辞比事之旨,叙事井井有条,事理晓彻。对此,刘勰看得很清楚,他在《文心雕龙·史传》中指出,《史记》“本纪以述皇王,列传以总侯伯,八书以铺政体,十表以谱年爵,虽殊古式,而得事序焉”⑨。
    “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是说《史记》在文字表述上严谨、准确,文如其人其事,文质相称。“春秋笔法”既是经法、史法,也是文法。在文法方面,《春秋》尚简用晦,用词极其严格,通过特定的词和词序,达道义,彰善恶,寓褒贬。班固认为,《史记》“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的文辞特点与春秋笔法中的文法是一致的,即用词准确,质朴切直,不浮夸粉饰,不粗俗鄙陋,叙事恰如其分。
    班固认为《史记》“事核”,即所叙历史事实真实、准确、可信,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不隐善恶,不隐道义的“书法不隐”是孔子称赞的作史原则,春秋五例中第四例“尽而不污”,说的就是叙事要尽其事实而不纡曲。杜预《春秋序》说:“尽而不污,直书其事,具文见意。丹楹刻桷、天王求车、齐侯献捷之类是也。”⑩显然,《春秋》对于违礼背道的人和事,直书其事,不加隐晦。班固认为,“事核”是实录的应有之义,要求史家撰史要做到事实清楚,翔实正确,其思想应该是来源于《春秋》经学“尽而不污”,“直书其事”之例。班固所言“事核”之“事”,并非全部历史真相,而是历史上的善、恶之事。
    彰善瘅恶是《春秋》的宗旨,也是孔子编订《春秋》的终极目的,反映了《春秋》经学对历史撰述的基本要求。《春秋》善名必书,恶名不灭,惩恶而劝善。班固说《史记》“不虚美,不隐恶”,即认为《史记》在文直、事核的基础上,对善人善事善行如实记述,对恶人恶行不隐讳,做到美恶如实,揭示于世。明代何乔新曾指出,《史记》所写“伯夷古之贤人,则冠之于卷首;晏婴善与人交,则愿为之执鞭,其‘不虚美’可知。陈平之谋略,而不讳其盗嫂、受金之奸;张汤之荐贤,而不略其文深意忌之酷,其‘不隐恶’可见”(11)。钱大昕批评王允所谓《史记》“谤书”之说,认为:“太史公修《史记》以继《春秋》,成一家言……史家以‘不虚美,不隐恶’为良,美恶不掩,各从其实,何名为谤?且使迁诚谤,则光武贤主,贾、郑名儒,何不闻议废其书?故知王允偏心,固非通论”(12)。
    若以近代客观史学来比照,扬雄、班固所言的实录,虽然是记录历史事实,但这个事实并非历史本相,而是对依照儒家标准而呈现的善事恶行。对这些善、恶之事如实记录,便是实录,与近现代史学揭示历史真相、科学认知历史的治史目的和客观理性要求并非同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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