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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宋《春秋》学的异同(4)

http://www.newdu.com 2017-09-05 《人文杂志》2011年2期 葛焕礼 参加讨论

    四、理论学说
    后人常以“汉学详训诂、宋学擅义理”概括两者的学术特点,但这一认识却掩盖了各自相反方面的成就。(28) 就汉代《春秋》学而言,它不仅有着重于训诂的解说特点,也有着丰富的义理内容。于此,三传之学皆然。(29) 其中最为鲜明且通用的理论学说,是“三科九旨”说和阴阳五行论。此将其与宋代《春秋》学中的有关义理论说相类比,以作论析。
    (一)汉代的“三科九旨”说与宋代的尊王说、世变说和夷夏说。
    “三科九旨”说属公羊学,根据现存的资料,它在董仲舒《春秋繁露》中已具雏形,(30) 而最为典型的记述则见于东汉何休的《春秋文谥例》:(31)
    三科九旨者,新周、故宋、以《春秋》当新王,此一科三旨也;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二科六旨也;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三科九旨也。据皮锡瑞之说,第一科“存三统”为古代礼制:王者新兴;当封前二代子孙以大国,为二王后,并当代之王为三王。(32) 《春秋》话王于鲁,为继周者立法,故依旧封商之子孙于宋、新封周之子孙为二王后。第二科“张三世”是根据孔子闻见不同、进而书法不同而对《春秋》作的时段划分,即“所见者谓昭定哀,己与父时事也;所闻者谓文宣成襄,王父时事也;所传闻者谓隐桓庄闵僖,高祖曾祖时事也”。(33) 第三科“异内外”与“张三世”相通:“于所传闻之世,见治起于衰乱之中,用心尚粗糙,故内其国而外诸夏,先详内而后治外……于所闻之世,见治升平,内诸夏而外夷狄……至所见之世,著治太平,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小大若一。”(34)
    可知,“三科九旨”是汉代公羊家借《春秋》而形成的一套政治理想学说。它超越《春秋》的史书性质和当时日趋衰乱的现实,提出了《春秋》讬王于鲁的“革命”说(35) 和基于“张三世”的“衰乱—升平—太平”三世进化论,而此进化又以其国与诸夏、夷狄间的顺序融通程度为标志。
    宋代《春秋》学中已无此“三科九旨”说,却屡见对它的批判。如北宋冯正符《春秋得法忘例论》“首辨王鲁、素王之说,及杜预三体五例、何休三科九旨之怪妄穿凿”。南宋陈振孙对此深表赞同,评之曰:“皆正论也。”(36) 如此之差异,显示出《春秋》学说之重点在由汉至宋历史进程中的显著变化。其社会历史根源在于:“三科九旨”说虽有着鲜明的“革命”色彩,但其主旨在于论证汉朝立国的合法性及《春秋》“为汉制法”说,(37) 故适应了汉代政治、社会的需要;至中唐安史之乱后,能否强化中央集权,成为根治因地方割据而导致的动荡乱世的症结所在,再加上外族与汉人政权间的严峻对立,故“尊王”、“抑霸”、“攘夷”等维护中央集权、抵制外族的观念,进入国家主流意识形态,也成为晚唐、宋代《春秋》学的主旨学说,而“三科九旨”说反因其“革命”性和“褒进夷狄”说而遭排斥。
    宋代《春秋》学中,可与汉代“三科九旨”说相类比且特色鲜明的,是尊王说、世变说和夷夏说。
    宋儒极言尊王之说,视之为《春秋》“大旨”、圣人“微辞奥义”。如宋初孙复著《春秋尊王发微》,直以“尊王”为题;胡安国云其《春秋传》“虽微辞奥义,或未贯通,然尊君父讨乱贼、辟邪说正人心、用夏变夷,大法略具”。(38) 是皆将“尊王”置于《春秋》大义之首位。对《春秋》世事的评判,韩琦甚至认为“事不尊王皆不与”,(39) 如此方能“达经之志”。如此高调的尊王之说,通过推尊《春秋》之周王而标显,实质是在鼓吹政治上的中央集权制,服务于宋代君权政治,以实现其经世目的。如牟润孙指出,“孙氏(复)尊王之论,足为宋人中央集权制张目”,(40) 此实为知言。
    章太炎论汉、宋尊王说的差别云:“贵王贱霸之说,三传俱无。汉人偶一及之,宋儒乃极言之耳。”(41) “尊王”是《春秋》学的一个久远主题,虽不敢说“三传俱无”、“汉人偶及”,但当时该说远未达至宋代的高度,却是实情。在朝廷政制的层面,汉代《春秋》学施其“经世之志”的重心,在于直接论说《春秋》“为汉制法”和“汉为尧后”。前者源自公羊“三科九旨”说中的“存三统”,即“新周、故宋、王鲁,以《春秋》当新王”,认为孔子倾注其政治理想,将鲁史《春秋》文致成一代新王朝。东汉谶纬将其与解释朝代递嬗的“三统”(黑统、白统、赤统)说相比附,倡说“《春秋》继周实即是说汉继周”,(42) 孔子作《春秋》,定一代制度,实“为汉制法”,(43) 这显然是当时儒者媚世以求道通之说,也体现出他们据《春秋》以经世的努力。
    “汉为尧后”说,根据现存资料,最先亦出自公羊家,(44) 但文本的证说,却来自左氏家。文公十三年《左传》云晋人得士会后,“秦人归其帑,其处者为刘氏”。杨伯峻析之云:“士会之子孙有未返晋而仍居秦者,以刘为氏。所以氏刘者,士会尧后,昭二十九年《传》称‘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则为刘累之胤,故复累之姓也。”(45) 这就将汉室之所出,溯源至远古圣王尧。东汉贾逵上章帝奏云:“《五经》家皆无以证图谶明刘氏为尧后者,而《左氏》独有明文。”(46) 所指即此。此说装点、抬升了汉皇室的门第,在汉初流行的“天命”说的基础上,进一步证说了汉皇室当国的正统性和合法性。
    汉代《春秋》学如此具体的“经世”之论,遭到了宋儒的批判。如王皙云:“仲尼岂知数百年后刘氏定天下、兴汉室乎?且圣人大典将垂之万世以为法,又岂止一汉朝乎?”(47) 经孙复至程颐,宋代《春秋》学中包括“尊王”在内的形上义理大为提升——超越基于“史”的“褒贬善恶”,出现了孔子“作《春秋》,为百王不易之大法”(48) 说。如此舍乎某王某代、褒贬予夺而立言,愈益不同于上述汉儒之说。
    世变说是根据政治世局、夷夏关系等因素的变化情况,而对《春秋》历史作时段划分的论说。这在孙复的《春秋》解说中即有着明确的表达:
    自隐公至于溴梁之会,天下之政,中国之事,皆诸侯分裂之。自溴梁之会至于申之会,天下之政,中国之事,皆大夫专执之。自中之会至于获麟,天下之政,中国之事,皆夷狄迭制之,圣王宪度,礼乐衣冠,遗风旧政,盖扫地矣。(49)孙复以“溴梁之会”和“申之会”为节点,将《春秋》世事划为递次衰落的三个时段。在这三世段内,孙复认为贯通《春秋》的微旨——尊天子以黜诸侯和褒齐、晋以贬吴、楚,即尊王和攘夷,有着轻重不等的表达:在“诸侯分裂之”和“大夫专执之”二世段内,以尊天子以黜诸侯为重,而在“吴、楚迭制之”的第三世段内,则以褒齐、晋以贬吴、楚为主。此后,北宋刘敞、朱长文、刘弁等也有类似的认识。宋廷南渡后,结合国事变迁,此世变说为更多学者所推重,如后人有“襄陵许氏(翰)、永嘉陈氏(傅良)专以书法论世变”的评说。(50)
    宋代学者的世变说中,划分世段的节点虽互有异同,但都如同孙复,对《春秋》作了历史主义的世段划分。其与汉代公羊家的“张三世”说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前者持历史主义的客观态度,视《春秋》世事三世递衰,而后者认为《春秋》蕴含着三世进化、文致太平的圣人微言。但两者也有相似之处:将《春秋》历史作三段划分,且以变化观视之;将圣人微言与此三世段历史相辅联,义法相通,形成一个统摄《春秋》全经的认识、阐解体系。
    夷夏说是关于《春秋》中夷夏地位的升降和两者间离合关系的论说。汉代《春秋》学中的夷夏说,以公羊“三科九旨”中的“异内外”说最为鲜明。有宋一代,民族矛盾问题始终是最为重要的国是之一,其在学术思想上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夷夏说与尊王说一起,成为宋代《春秋》学最为重要的论题。(51) 两相比较,汉、宋夷夏说的显著不同在于:汉代公羊学“并不以夷狄、诸夏、中国诸名为固定不变者,夷狄可进于爵而为中国,中国、诸夏亦可退为夷狄;标准是:礼乐文明。宋人之所谓夷狄、中国已是固定实体而不可变。”(52) 两者的相似之处,在于宋代《春秋》学中也有少量与进夷狄之说,虽然他们的进退依据迥异于公羊家的“礼乐文明”。如孙复以行“王法”为准而与进夷狄,苏辙和崔子方都据《春秋》和《左传》不同时期所载“楚”与“中国”的交通事迹之多寡,而定其与进于“中国”的程度,持决然对立却又渐进“楚”的夷夏观。
    (二)汉代的阴阳五行论与宋代的理本论。
    阴阳五行论是古人对宇宙世界的一种抽象认识,也是一种用于解释自然、社会、人生现象的理论。在汉代《春秋》学中,它是最为基本的解说理论。如刘家和指出,汉代武帝以前《左传》、《公羊》记说灾祥应验,“唯有《榖梁》不言灾异”;宣帝以后,“公羊、谷梁、左氏三个学派对待灾异问题的态度已渐归一致,三家都说阴阳五行,都在历史上寻找灾祥应验。”(53) 《汉书·五行志》的主要内容,即是董仲舒、刘向和刘歆的《春秋》“灾异”解说,分别代表着公羊、榖梁和左氏三家之学。
    徐复观认为起先“阴阳”与“五行”相分别,至班固《白虎通》,“才把五行纳入于阴阳统贯之内”。(54) 就现存的汉代《春秋》学文本来看,确实多将二者分别运用。如尹更始解《春秋》僖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条云:“雹者,阴胁阳之象。霰者,阳胁阴之象也。”(55) 这是运用“阴阳”学说作解。何休解《公羊传》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条云:“麟者,木精;薪采者,庶人燃火之意。此赤帝将代周居其位,故麟为薪采者所执。”;(56) 左氏家颖容解《左传》昭公九年传文“配以五成(今本作妃,依颖氏引传作配)”云:“五行生数,未能变化各成其事。水凝而未能流行,火有形而未生炎光,木精破而体刚,金强而研,土卤而斥,于是天以五临民君化之。”(57) 这都运用了“五行”说。
    阴阳五行,“到了汉代,大显神通;各种事物,没有不拿五行来附会的”。(58) 用之解说《春秋》经传,在当时是一种普遍的、常态的文化现象。宋代《春秋》学虽然未能完全脱掉天人感应、阴阳灾异等观念,但主流学者立说的理论依据却发生了很大的转向。如中唐啖助、赵匡和陆淳以记实书法原则训解《春秋》经文,以人情事理反驳三传传文,表现出一种理性而又平实的精神,这就将论说的依据由天人、阴阳而转向了学者本人所识知的社会生活中的伦理准则。至宋代,这种理性精神更为明显:“宋儒病汉儒好言灾异”,至程颐,就极为鲜明而彻底地将当时《春秋》学者作为论说依据的儒家纲常伦理,上升到了“天理”的高度,从而使其具有了“本体”的意义,并以之统摄、规范《春秋》世事。这样,《春秋》义说的依据便是哲理化了的纲常伦理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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