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猛安谋克军事戍边体制在蒲与路的遗留 蒲与路属于猛安谋克户集中居住地区,它与合懒、速频、胡里改等建立了不同于州县的特殊路制,其根本原因是这些地区的基层组织还保留着女真原始部族的猛安谋克体制。前述设置常平仓时称:“今上京蒲与、速频、曷懒、胡里改等路,猛安谋克民户计一十七万六千有余,每岁收税粟二十万五千余石,所支者六万六千余石,总其见数二百四十七万六千余石。臣等以为此地收多支少,遇灾足以赈济,似不必置。”(13)之所以没有在这些地区设常平仓,是因为它们是猛安谋克聚集地,金代对猛安谋克户所征牛头税优于向其他民户所征赋税,所以才有收多支少的现象。 蒲与路在金初为万户,这也是猛安谋克军事屯戍的表现。金代的猛安谋克属于部族军民合一的组织形式,按金初兵制,300户为1谋克,10谋克为1猛安,则1猛安大致有3000户,猛安谋克户上马为兵,下马为民,是女真族灭辽和统治新占领区的主要军事力量。为了能够巩固胜利成果,金初对占领区的政策是以猛安谋克为主体的军事屯戍性质。早在阿骨打反辽初期,在攻下宁江州以后,就着手开始派谋克屯戍。如在太祖收国二年,阿骨打分鸭挞、阿懒所迁谋克二千户,以银术可为谋克,屯宁江州(14)。据三上次男考证,阿懒可能是耶懒或押懒的异称,应来自今天宁安一带(15)。《金史》卷72《娄室传》亦载:“太祖取黄龙府,娄室请曰:‘黄龙一都会,且僻远,苟有变,则邻郡相扇而起。请以所部屯守。’太祖然之,仍合诸路谋克,命娄室为万户,守黄龙府,进都统。”宁江州和黄龙府都是辽朝防御生女真的边疆军事重镇。金初攻下这两个据点以后,也把它们作为边界军事据点镇守。可见,利用猛安谋克进行军事戍边早在金初就已经开始了。在猛安谋克之上,金初形成了万户、都统镇守体制。按金初军制,“凡猛安之上置军帅,军帅之上置万户,万户之上置都统”,娄室镇守黄龙府为万户,与其类似,金太祖在天辅五年(1121年)攻下泰州后,不仅继续推行猛安谋克的军事屯戍政策,亦设立了更高一级的都统。史载:“天辅五年,摘取诸路猛安中万余家,屯田于泰州,婆卢火为都统,赐耕牛五十。婆卢火旧居按出虎水,自是徙居泰州,而遣拾得、查端、阿里徒欢、奚挞罕等俱徙焉。唯族子撒剌喝尝为世祖养子,独得不徙。”(16)由此可见,金初在蒲与路设立万户是女真族迁移猛安谋克户进行军事屯戍政策的推演。 不过,金初万户体制在海陵王天德三年(1151年)时被废除。其诏书称:“太祖开创,因时制宜,材堪统众授之万户,其次千户及谋克。当时官赏未定,城郭未下,设此职许以世袭,乃权宜之制,非经久之利。今子孙相继专揽威权,其户不下数万,与留守总管无异,而世权过之。可罢是官。若旧无千户之职者,续思增置。国初时赐以国姓,若为子孙者皆令复旧。”(17)万户体制被废除是因为万户权力过大,且允许世袭,对中央政权存在威胁。如完颜娄室在金初取黄龙府后,成为黄龙府万户,天会八年,“娄室薨,(其子活女)袭合扎猛安,代为黄龙府路万户”(18)。在这种体制下,黄龙府俨然成为娄室家族的属地,故被废除势所难免,蒲与路万户被罢也正在此时。《金史?地理志》称:“蒲与路,国初置万户,海陵例罢万户,乃改置节度使。承安三年,设节度副使。”这印证了《金史?兵志》中废除万户的说法,但节度使未必是继之设置。一则废除万户的诏书中看不到这方面的内容,再者,《金史?兵志》称:“(天会)六年,诏还二帅以镇方面。诸路各设兵马都总管府,州镇置节度使,沿边州则置防御使。”(19)笔者推之,节度使的设立是随着金灭辽、北宋后逐步确立的,天会六年(1128年)后进行了制度统一。在原来万户没有废除的情况下,节度使实际上与万户重合,换句话说,节度使由万户担任。万户废除以后,节度使才重新恢复了其应有的地位。蒲与路万户的废除并非意味着猛安谋克军事戍边体制的解体。因为万户是猛安谋克之上的管辖机构,其最大的特点是职位世袭。海陵王废除万户时,并没有取消猛安谋克的机构设置,相反却规定:“若旧无千户之职者,续思增置。国初时赐以国姓,若为子孙者皆令复旧。”(20)千户是猛安的别称,原有万户中猛安设置不全的,此时在万户取消后明令续补,这意味着对原有猛安谋克体制的强化。同时,猛安谋克的世袭被坚持。如在蒲与路,完颜宗尹因在世宗大定八年(1168年)被“录其父功,授世袭蒲与路屯河猛安,并亲管谋克”(21)。海陵王时期曾将上京路猛安谋克前往中都和山东等地,但从屯河猛安情况可以看出,包括蒲与路在内的上京路戍边猛安谋克还是被保留下来,换句话说,猛安谋克军事戍边体制在蒲与路被坚持下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