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文化形式,方志馆是收藏展示和弘扬这一文化传统的重要历史平台。本文按中国方志史发展顺序,依据大量史料,梳理了方志馆从无到有,从史志合一到逐步分离并日趋专业,从以单纯收藏为主到功能日益综合性、现代化的发展过程。 【关 键 词】方志馆/历史沿革/发展研究 【作者简介】潘捷军,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文化形式,自古至今各种类型的方志馆为传承民族文化作出了特殊贡献。方志馆的来源及发展可分为几个阶段:宋朝以前,受史志同源等传统影响,大多为史志合一的官修机构,尚未出现真正意义上的方志馆。自宋朝起,方志逐步定型,编修事业日趋繁荣,大大推动了方志机构的发展,北宋的九域图志局则标志着独立志书编纂机构的正式成立。自此开始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特别以明清一统志馆和民国省级通志局等机构为标志,各种形式的志书编纂机构逐步发展,具有独立功能的方志馆日渐增加。新中国成立后,山东地志博物馆的兴建标志着方志馆建设事业的正式起步。改革开放后随着第一轮修志事业的兴起发展,以上海通志馆等为标志,具有独立意义的方志馆开始出现。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全国第二轮修志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全面繁荣,以江苏、江西、广西和北京方志馆等为标志,以收藏展示方志和现代化手段展示综合地情并举的当代新型方志馆建设方兴未艾。 一、早期官修史志机构 需要说明的是,在中国历史上,受史志同源等传统影响,功能完全独立的专业方志馆出现很晚,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大多与史馆等编修机构融为一体,相互间关系密不可分。为此,有必要以此为视角,考察方志馆的初始源头和发展脉络。朱希祖认为:“吾国历代撰史之所,其名约有六种:曰观、曰省、曰局、曰曹、曰馆、曰院”,但“史馆之名,称馆称院,各有所宗。称局者沿魏、隋,称院者举宋代,称馆者述唐制,而辽、金、元、清等之自桧。”①从而对其总体情况和发展脉络作了清晰概括。 方志馆的历史起源和初期发展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从图志一体到方志独立定型,是其产生的客观前提。先秦至秦汉,方志尚处于萌芽阶段,图为主,经为辅。六朝后期至唐宋,图与经并重,图的地位开始下降。南宋至清末,方志逐步定型,日趋成熟,图则逐渐成为附庸。②如北宋时以“志”命名的志书只有20多种,而到南宋已有200多种,大大超过了图经。因此,从“图志一体”到“图志分离”,不仅完成了地方志成熟定型的历史转折,也是方志馆等各类专业方志机构得以产生的客观前提。二是史志合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其成立的重要条件。由于方志与史学历来关系密切,以往学界也往往将方志归入史部地理类,而且它们在形式体裁上也存在较多的交叉重合,有时确难区分。如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便曾说过:“最古之史,实为方志。”并举例说:“如《孟子》所称晋《乘》、楚《榛杌》、鲁《春秋》……比附今著,则一府州县志而已。”此言是否确当自可商榷,但从中可见史志关系之密切。而且事实上,作为“官书”的地方志书,相当程度上依托各类史馆机构编修完成。三是志书从私撰到官修,是其发展的关键因素。自孔子修《春秋》始“开后世私家撰史之风”,我国的史书编纂便分为官修和私撰两种模式。但在“中国古代,官方始终从事着史学活动和史学建设,甚至将治史、修史作为必备的国务机制,这是中国史学发展史上独具的特色”③。方志同样如此,这与其“官书”性质是分不开的。志书从私撰到官修的转折点在唐朝,发展到明朝,由于统治者的日益重视和严格控制,官修方志渐为主流,私撰方志日见萎缩,这也是以官修机构为主要形式的方志馆得以产生发展的关键因素。 (一)以东汉兰台、北齐史馆等为标志:史志机构的肇始期 相传中国古代夏朝、商朝即有史官。大约在周代就有了专门搜集类似地方志等文献的官员,如西周已有太史、内史、史正等史官,东周则有大史、小史、左史、右史、内史、外史等史官。不过,这些官吏的名称后人有不同说法,而且其职能并不独立,十分繁杂,包括保管典籍、记录时事、起草文书等职能,甚至还包括从事祈祷等宗教活动。④春秋时期,史官制度在各诸侯国基本得到延续。 西汉时期的史官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先为中丞,后为兰台令史,专掌史料图籍;另一类为太史令丞,专掌疏记撰述。研究表明,朝廷诏令史官修史,发轫于东汉初撰修《东观汉记》。光武帝刘秀修《南阳风俗传》,则开了地方修志的先例。此后,设馆修史制度逐步形成。当然也有研究认为,从严格意义上说,西汉、东汉都没有专职史官,东汉时所设兰台、东观等机构应为皇家档案书籍收藏场所,它虽承担修史职能,但与后来的专门修史机构仍有重要区别。⑤ 至三国魏明帝太和年间(227-233),《晋书·职官志》载:“诏置著作郎,于此始有其官,隶中书省。”其职责为“掌国史,集注起居。”并有正郎、佐郎之分,前者担执笔撰史之责,后者行收集资料等辅佐之事。另有修史臣、校书郎等其他临时性辅佐官员。这也是中国古代设置专职史官的最早记录。 北魏以“修史局”为修国史专设机构,并创起居令史制度。继北魏之后,《唐六典》卷九《中书省》载:“北齐因之,代亦谓之史阁,亦谓之史馆。史阁、史馆之名,自此有也。”这是中国古代设立专门修史机构的最早记录,包括建立大臣监修国史等制度,都是影响后世的重大变革。⑥ (二)隋唐史馆史官:官修史志制度的正式确立 有研究认为:“朝廷设立修志机构,最早不是宋代,而起码应当是在隋大业年间(605-616)。”⑦当时曾沿南北朝著作制度,在秘书省设著作曹,主修国史、前朝史,开始把以图经、图志等为主要形式的地方志编纂工作集中到中央政府加以管理,并在各郡志书的基础上大规模编纂全国性的图经和图志等,如隋炀帝于大业五年(609)命秘书学士编成了1200卷的《区宇图志》,从而开了官府修志之先河。而且自隋唐统治者明令州府修志之后,皇家垄断史志纂修的倾向日益明显,魏晋以来私人编修史志之风至此开始受到抑制并渐趋衰落。 唐代沿续了官修史志的传统。一般认为,全国设置修史机构及官方修正史,始于唐太宗时编修《晋书》。贞观三年(629),唐太宗下令将史馆从秘书省中分离出来,置于禁中。《唐会要》卷63《史馆上》记载:“武德初,因隋旧制,隶秘书省著作局。贞观三年闰十二月,移史馆于门下省北,宰相监修,自是著作局始罢此职。”唐代馆修史志也以此时为盛。自此,经五代、宋、元直至元、明、清各朝,这一制度沿袭了近1300年。 除修史之外,修志也是当时史馆的一个重要任务。如中唐时就有史官要求:国史修撰不仅要依据“行状”,还要广采“四方之志”,以充实国史。⑧唐太宗时期所修《晋书》“书中十‘志’追述至东汉末期,弥补了《后汉书》、《三国志》无‘志’的缺陷。”如“出自李淳风之手的《天文志》、《律历志》、《五行志》记载了古代重要的科学知识,《食货志》多载重要的经济史料。”⑨贞观十五年(641),“五代史”修成后,朝廷又诏令于志宁、令狐德棻等修《五代史志》,至高宗显庆元年(656)成书,后人附于《隋书》后,又称《隋志》。⑩而且研究也认为:“《唐会要》卷63、页码1092将书名误载为《梁陈齐周隋五代史》,而非‘记’,但其所指明确无误地是同一种三十卷的著作。此书原本是一部独立的著作,但后来并入了《隋书》,构成了它的志书部分。”(11)这都反映了当时史志合一、机构职能共担的实际情况。当然也要看到,正因史志关系如此密不可分,因而当时所编修文献有的虽以“志”为名,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方志;也有的虽未明确以“志”相称,但却带有一定的志书色彩,这种情况一直到宋代志书逐渐成熟定型后才发生较大变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