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国方志馆的艰难时世 民国时期各种战事不断,社会动荡不安,全国各地的地方志事业自然也受到极大影响,黄苇先生为此称之为“乱世修志”。但各时期仍通过颁发政令、建立机构、编纂志书等举措,试图强化地方志的官修地位,推进事业发展,其中各种形式的方志馆在艰难时局中也得到了一定发展。 (一)浙江通志局与民国方志馆建设事业的发端 1914年春,浙江省督军朱瑞、巡按使屈映光决定续修《浙江通志》并设立浙江通志局。1915年制定的《浙江续修通志局组织大纲》第一条“定名”载明:“本局定名为浙江通志局。”作为中国近现代史上第一个省级方志机构,它的创立为中国近现代方志馆事业作出了开创性贡献。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就主要功能而言,浙江通志局仍是一个形式单一的志书编纂机构,与方志馆后来的发展特别是与我们今天所设计的以综合地情为主的方志馆仍有相当差别。 浙江通志局由沈曾植创办主持。同时聘有总纂一人,委任提调一人,另有纂修、分修、协修、征访员及文牍员、会计兼庶务等人员约20多人。王国维、徐定超、刘承干等人均参与纂修。1915年8月,提调徐定超等“赴省议会旧址布设通志局,开始应办各事宜”(26)。随后拟定征访细则和政府公文,要求分门别类整理官牍档案资料,以补旧志和采访之不足。1915年9月,他还以浙江巡按使公署名义,发文要求各地从发文之日起五个月内,将乾隆到宣统年间的疆域分并、城署桥梁、运河堤岸、人口增减等各种资料分门别类、明晰起止时间,造册备案之后送到通志局,供修志人员参考选用。(27) 当时政府也十分重视通志局和《浙江通志》的编纂工作,1915年10月,浙江巡按使公署专门发文,制订《续修浙江通志征访细则》共二十二条,要求各府衙配备一名专职征访员,且务必品学端正,留心掌故,三十岁以上。如果有人借修志之名招摇撞骗,必须立即辞退。规定还要求征访员要广为征访各种与修志有关的文献,无论已刊刻或未刊刻的,无论官方文献还是私家著述都要广加收录。并鼓励征访员补充建议,集思广益。(28)省都督吕公望还要求各县“迅速补送备纂,毋任延缓”。1916年11月,因有的县对修志态度消极、行动迟缓,省长公署又多次发布训令,再次强调“事关重要”,应从速办理。 然好景不长,自1916年夏季始,因政局动荡,军政长官更替频繁,报纸有缓办通志消息刊布,《浙江通志》编纂工作便显现颓势。如1916年1月,王国维在一封信中便报怨说:“今年经费尚未全有着落……颇复悲观。”最终因国运飘摇,时局艰难,编纂难以为继,人员陆续离职,《浙江通志》编纂经三度延期仍未完成。1923年5月,浙江省议会通过了省长咨文《结束浙江通志局追加经费案》,标志着浙江通志局正式裁撤。 (二)民国方志馆的发展沿革 浙江通志局的率先成立,在全国方志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和积极的示范效应。自民国初年起,各地便成立了不少方志编修机构。如1916年,北洋政府内务部便曾会同教育部通咨各地编修方志。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即开始关注地方志事业。1928年10月,刚就任国民政府文官长的古应芬向国民政府主席呈文,提出:“各省省志、县志失修已久,长此不加整理,必至事实湮没,似应令行各省设局修理,并谕各县一律修理。”此议随后为第11次国务会议采纳,内政部和各省政府先后接到行政院训令,各地的修志工作就此得以全面展开。特别是内政部颁布的《修志事例概要》二十二条中对通志馆建设所提的明确要求,更对各地方志馆的建设起到了直接的助推作用。 1929年12月,国民政府内政部以训令形式颁布的《修志事例概要》明确指出:“各省应于各省会所在地,设立省通志馆,由省政府聘请馆长一人,副馆长一人,编纂若干人组织之。”“通志馆成立日期、地点、暨馆长、副馆长、编纂略历,并经费常额,应由省政府报内政部备案。”“通志馆成立后,应即由该馆编拟志书凡例及分类纲目,送由省政府转报内政部备案。”“通志馆应酌量地方情形,将本省通志成书年限,预为拟定,送由省政府转报内政部备案。”(29)等,从而从机构名称、人员配置、经费安排等行政要务,到志书凡例、分类纲目等业务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由此构建了一套国民政府内政部统一管理,地方政府直接负责的通志馆运行体制,大大推进了当时的修志事业和通志馆等方志机构的建设进程。 《修志事例概要》颁布后,各级政府和各类官员普遍开始关注修志一事,有些地方行政长官甚至亲自主持通志馆的筹建工作。如察哈尔省政府主席宋哲元“爰设通志馆于省府”,热河省政府主席汤玉麟、绥远省政府主席李培基、上海市长吴铁城、陕西省政府主席杨虎城、云南省政府主席龙云等纷纷主持筹办通志馆,着手启动通志编纂工作。还有的行政长官干脆直接任职于通志馆。其中,张学良任奉天通志馆总裁、河南省政府主席刘峙任河南通志馆总监修、甘肃省政府主席刘郁芬任甘肃通志馆督修,而宁夏省政府主席马鸿逵、云南省长周钟岳、河北省政府秘书长刘善锜、四川省政府秘书长李肇甫等,分别出任各自所在地的通志馆馆长一职。 然而,这种局面很快便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战争而打破。随着抗战形势的逐步好转,各地通志馆的筹建工作又逐步得到恢复。在此背景下,国民政府适时调整全国修志规划,经1944年5月行政院第660次会议通过,内政部颁布了《地方志书纂修办法》,规定“省志30年纂修一次,市志及县志15年纂修一次”,要求“应由各省、市、县政府设立修志馆”,“修志馆组织规程另订之”(30)。与此同时,民政部还颁布了《市县文献委员会组织规程》,明确要求“市县政府得依本规程设置市县文献委员会”,“委员会以市县政府民政科长、教育科长、区乡镇长、中心国民学校校长、图书馆长、民众教育馆馆长及市县党部代表为当然委员,并得延聘熟悉地方掌故硕学通儒为委员,互推一人为主任委员,综理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文献委员会得设置总干事一人,干事若干人,并得酌用雇员;总干事及干事一人委任,余由主任委员就县市政府及所属机关内遴员,呈请市县政府兼派。”(31)这似是一个与方志馆平行的政府机构,以从行政层面加大官修方志力度,客观上也助推了方志馆的专业工作。但在当时形势下,两者都未发挥重要作用。 总体上看,民国时期共成立了23个通志馆,包括20个省级馆,2个市级馆。按时间顺序,抗战前成立的有15个,抗战期间成立的5个,战后2个。即于1927年前设立的广东、贵州、安徽、河南、江苏、福建、四川、甘肃、河北等省份的通志局(馆),于1929-1934年期间设立的山东、云南、广西、青海、陕西、新疆、湖北、绥远、热河、察哈尔等省份的通志局(馆),抗战期间设立的江西、四川、宁夏等省份的通志局(馆),等等。其中开馆时间最长的是云南通志馆,前后维持了长达18年;最短的是台湾通志馆,成立仅一年时间便被改撤。就地域范围而言,华东以5个居首,西北4个,东北、华中各3个,华北、华南和西南各2个,台湾1个。(32)尽管当时名称不尽一致(如有的叫通志馆、通志局,有的叫修志馆、修志局等),规模条件参差不齐,职责功能繁简不一,存世长短时间不同,但都是各地修志事业的重要平台,也把方志馆的建设大大向前推动了一步,为中国方志馆事业留下了弥足珍贵的经验。因篇幅有限,此处仅选介较有代表性的几家。 1.黑龙江通志局 在中国方志史上,黑龙江是最早设立省级通志编纂机构的省份之一(一说认为应早于浙江通志局)。早在清朝光绪十六年(1890),就设有黑龙江舆图局,并开展了《黑龙江舆图》的编修工作。进入民国后的1913年,黑龙江民政长朱庆澜专门上呈《呈大总统创修黑龙江通志谨陈筹办情形文》,同时制定了《黑龙江通志局章程》。1914年8月通志局成立后,由涂凤书任局长,巡按使公署次年还拟定了《黑龙江通志目录》。1919年11月通志局再次停办。1929年重新开局,但“九一八”事变后,通志局书牍及所成稿被焚无遗,有关总纂、纂修或去或病,通志局已无法再支撑下去。最后经已卸任的省政府主席万福麟等出资并多方努力,《黑龙江志稿》终于形成。黑龙江通志局几经起落,作为该省第一部较为完整的志书《黑龙江志稿》编修前后经历竟达40年之久,且“不敢居通志之名也,曰《黑龙江省志汇稿》,方副其实”(33)。可见“乱世修志”之难。 2.安徽通志馆(34) 1920年,民国安徽通志馆始建,陈澹然任馆长。因时局动荡,经费不足,旋即关闭。1930年8月,省政府召开会议,到会委员提议援引江浙两省先例,设馆兴修本省志书。于是会议决定成立安徽通志馆筹备处。9月通志馆在省垣安庆开馆。先是租赁安庆状元府街张姓私宅为馆址,但馆舍狭窄,昏暗潮湿,条件简陋。经通志馆呈请,1932年6月,省政府同意将教育厅教育成绩展览室的西侧两栋楼房中的17间给通志馆,办公条件大为改善。通志馆设正副馆长、总纂各一人,编纂和特聘编纂若干人,多时有60多人,均由省政府聘请。内设文书股和事务股两个机构,主任及职员均由馆长聘任。通志馆还编制了《安徽通志馆组织规程》,对修志机构作出具体规定。1938年,安庆沦陷前夕,通志馆将馆内藏书和各种志稿志材运至桐城县小龙山花山中方寺密藏。1942年,日军扫荡桐城,迎江寺住持率众僧将这批藏书秘密运回安庆,庋藏于迎江寺振风塔第三层,这批文献得以幸存。1946年,省通志馆在安庆恢复建立,但因经费等问题,通志馆与安徽省文献委员会龃龉一直不断。当年12月,省政府决定省通志馆并入省文献委员会。在战火不断、民生凋敝的时代,通志馆空耗经费、无所作为,亦难免招致报纸的挞伐、社会人士的指责和文献委的诘难,整理《安徽通志稿》的愿望最终也未能实现。1949年4月,安庆解放,通志馆为军管会文教部接收,馆藏文献最后辗转至安庆市图书馆和安徽省图书馆收藏。 3.奉天通志馆(35) 奉天通志馆被视为南京国民政府重视官修方志工作后第一个设立的省级方志馆。早在1907年清政府民政部给东三省总督下文,要求“酌量设局,重修通志”,但是应者寥寥。1928年张学良主政后,东北地区呈现出相对稳定繁荣的景象,编修省志也被提到重要位置。1928年11月,张学良和奉天省长翟文选共同议定成立奉天通志馆,并联合署名下发通令在《奉天公报》全文公布,动员征集官府图书和私家著述,《奉天通志》编修工作随之正式展开。张学良亲任通志馆总裁,强调“盛京为胜朝发祥之地,志书为一省文献所关,续议纂修,实为巨典”。省长翟文选任副总裁,正副馆长及总纂、纂修等职务,均由省长延聘硕学名儒担任,如张学良恩师白永贞、著名学者吴廷燮、金毓黻等均曾参与其中并作出重大贡献。随着1930年奉天改称辽宁,奉天通志馆也改为辽宁通志馆,“九一八”事变后恢复馆务时,仍为奉天通志馆。 《奉天通志》编纂从1928年开始,到1935年编竣,历时7年。期间通志馆尽管因“九一八”事变曾陷于停顿,1932年伪满省长臧式毅也主持过通志馆的工作,但一批有“志”之士传承民族文化的信念矢“志”不渝。如日军曾请白永贞任地方治安维持会副会长和伪满州国文教大臣等要职,被严辞拒绝:“国土沦丧,我痛不欲生,何惜一死?”他仍倾力于《奉天通志》的编修。最后经吴廷燮、金毓黻等共同努力,终于成就了一代巨著。 4.上海通志馆(36) 1928年,上海与江苏完成治权划分,成为特别市。1930年,市教育局首先向政府提出“设立市通志馆,兴修市志,以垂永久”的请求。同月市政府148次市政会议同意当年成立上海市通志馆,并成立筹备委员会,拟定《上海特别市通志馆组织规程》《编纂人选标准》等文件。1931年4月,市通志馆筹备委员会在市府礼堂举行成立大会,时任市长张群在讲话中说:编修市志“是本市很重要而值得纪念的事”,本府和各位筹备委员“责任所在,无可旁贷”。委员会成立后,尽管在收集资料、编制《上海史表长编》等方面做了一些准备工作,但总体进展不顺利。 1932年1月,吴铁城任上海市长,准备正式成立通志馆,并请柳亚子出任馆长。开始柳亚子对此事一口拒绝,后吴铁城又请邵力子劝说,柳亚子表示:要担当此任,必须答应他三个条件:一是志书编辑方针、通志馆人事,不受外界干涉;二是志稿须突破“官书”惯例,用白话撰写;三是通志纪年,一律以公元为主,年号为辅,并表示当局完全接受这三个条件才会考虑任职。后经邵力子从中协调,吴铁城终于答应。胡道静认为:“柳亚子之所以接受此职,更深层次的原因是这项工作极具挑战性和开拓性。……近代上海包容的就是这样一部矛盾交叉和关系复杂的历史,编志的意义非同寻常。”柳亚子说的十分清楚:“上海市通志馆,实为以科学方法研究地方史料之首创者,允宜列为永久机关。”在各方努力下,上海市通志馆于1932年7月15日正式创办,馆址设于萨坡赛路(今淡水路)291号。 当时除馆长柳亚子外,还有副馆长朱少屏,下设编辑部(内有名誉编辑主任、编辑主任、编纂、特约编纂、采访员等多人,聘胡道静等人为编纂)、总务部(一说事务部,设有文书课、会计课、庶务课等机构),通志馆办有《上海通志馆期刊》,另外还成立了“上海通社”和“市年鉴委员会”等两个附设机构,其主要职能是通过研究上海地方史和编纂年鉴为通志编修服务。 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通志馆命运多舛。如1933年《上海通志馆期刊》发刊词便坦言:“工作进行不能如预期的顺利……处处觉有事倍功半之感。”原计划以一年为期编成至少250万字的《上海通志》,后改为四年。因抗日战争全面爆发而中止,共撰成志稿一千余万字并排出部分三校样清稿。1945年抗战胜利后通志馆重新开设,次年改为上海文献委员会,内设机构也作了相应调整。但直到上海解放,《上海通志》编纂任务仍未完成,所成书稿经多次辗转,由震旦大学图书馆移交给市文化局,最后由市博物馆收藏保存至今。 5.抗战时期的浙江通志馆 国民政府时期的浙江通志馆成立于1943年,在浙江史料征集委员会基础上改组而成。时任浙江省省长黄绍竑聘请余绍宋为馆长、凌士钧任副馆长,孙延钊、钟毓龙任总编纂。内设编纂室、秘书室、采辑室、总务课、会计室等机构,各时期分别约有20-40名工作人员。同时还在浙东临海县、浙西昌化县各设有一所办事处,并在各地聘有一批采访员、编纂员等专兼职人员。馆址设在浙西南云和县大坪村。 通志馆成立后,即编有“组织规程”等一系列文件规则,各项工作也都随之全面展开。但毕竟是“乱世修志”,当时至少面临断修时间长(之间间隔已长达二百多年,接续难度大)、时间紧、通讯不便和缺史料、缺人才、缺经费等六大困难。对这一艰难困苦的经历,余绍宋曾叹言:“窜身穷苦,茧足荒山,冲寒徒踱。莫漫多愁,天涯何处容安泊。”从中可见当时修志的艰辛境遇。(37) 抗战胜利后,浙江通志馆又随省政府迁回杭州北山梅庐。至1949年3月,前后共计六年,共编志稿125册(未分卷),约500万字,同时还采集了总量在五万件以上的史料文献。同年5月杭州解放。当时浙江省通志馆负责人、秘书谢邦藩个人署名并钤印的给解放军华东军区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部一份报告,内称“全浙文献,求之不易,散失自属可惜,拟请指定有关机构接收保管”。5月11日,杭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文教部军代表王鼎新率刘德山接管了浙江省图书馆、博物馆等场馆,所纂《重修浙江通志稿》也一直交由浙江图书馆保存至今。(38) (三)民国方志馆的主要特点 民国时期所建方志馆,有几个显著特点: 一是“官”“学”并举。即不仅如前述:一批政府要人重臣直接入馆担当重任,而且十分注重聘请名宿硕学担当总纂及纂修,如金毓黻等人主纂《奉天通志》,吴宗慈主纂《江西通志稿》,李泰棻主纂《绥远通志稿》,余绍宋主纂《重修浙江通志初稿》等。各通志馆聘用的编纂人员,也多为硕学之士。(39)同时一些文化团体也纷纷参与,如近代拥有一千多人并散布于全国各地的著名文学团体“南社”,其社员普遍置身于当地通志馆并参与方志编纂。其中,南社创始人之一陈去病曾任江苏通志局局长,黄节担任过广东修志馆馆长,赵式铭、李书城分别为云南、湖北两省通志馆馆长。(40)柳亚子在出任上海通志馆馆长之前,也向上海市政府提出,要求从馆长到馆员,全部为南社、新南社的成员。(41)将通志馆移交大学办理,也是民国时期方志馆的显著特色。如1932年,经由广东省政府主席林云陔致函中山大学,广东通志馆正式移交该校,校长邹鲁亲任馆长,广东通志馆一度也被称为“国立中山大学广东通志馆”。同样河南通志馆1934年移交河南大学后,根据《河南通志馆组织章程》,馆长一职也须由河大校长兼任,等等。 二是“建”“研”并行。大批文化名人、学术大家的入行,不仅大大提升了地方志书的质量水平,促进了方志学理论的发展繁荣,对方志馆由实践层面提升到学术高度,也有积极促进意义。如广东通志馆纂修朱希祖对“通志”定义就作过诠释:“通志之名,媲于通史,肇自远古,讫于当今,是名曰通。”(42)1935年,分别任职于绥远通志馆的李泰棻和河北通志馆的傅振伦,也相继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方志学》和《中国方志学通论》。此外,湖北通志馆总纂王葆心的《方志学发微》,江西通志馆总纂吴宗慈的《方志丛论》,河北通志馆纂修甘鹏云的《方志商》,等等,都是当时方志学的研究力作。这种学用结合的实践,有效推动了方志馆事业的发展。(43) 三是“内”“外”并重。即除方志馆自身发展外,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与方志馆关系密切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各类文化场馆,或以融为一体的运行机制,或以性质相同的管理经验,也为方志馆的建设发展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借鉴经验,其中尤以早期藏书楼、近现代图书馆与方志馆关系最为密切。如自民国5年至民国25年约二十年间,北京图书馆(旧称京师图书馆、北平图书馆,现国家图书馆)共收全国各类方志达6000余部之多。1915年11月,教育部商议各省区,请各省、县图书馆注意搜集乡土艺文。一年后,再次要求各省图书馆于搜藏中外图书之外,尤宜注意于本地人士之著述,以保存乡土艺文。1944年成立的国立西北图书馆(1947年改名为国立兰州图书馆),也明确要求要把收藏“西北地志及姓氏家谱”作为图书馆的重要任务。(44)等,这都反映了当时各地图书馆对方志的重视程度和收集力度。1926年由张元济创建的上海“东方图书馆”,当时是东亚最大的图书馆,收藏地方志达2641种25682册(其中元本2种,明本139种),占全国方志总数的48%,国内外图书馆均难以企及。但绝大部分毁于1932年的“一·二八”战火,但它为中国方志事业所作出的历史贡献却永不可灭。(45) 还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民国各时期所建各种类型的“通志局(馆)”是当时方志馆的主要形式,但它们与“方志馆”还不能完全划等号。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就志书概念本义而言,“通志”有其特定的含义,它一般是指贯通古今的省志。尽管自古至今一些市县州府等志书也有贯通古今的形式,甚至有的市县志书本身就贯以“通志”名称,如仅浙江省历史上就有陈训慈所主编的《鄞县通志》等,但方志界多不视其为“通志”,这也是历来对“通志”约定俗成的共识。二是从各类修志机构看,当时名称十分丰富,并不都冠以“通志馆”名称,如1914年成立的“广东修志馆”,而且也不仅仅限于编纂省志。三是其职能大多限于修志,与今天所言的综合性地情展示有较大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说,今天我们所说的“方志馆”不仅在名称上与“通志馆”不同,而且其功能和涉及范围也不一致,应当说当代新型方志馆的职能更为丰富,内容更为宽泛,收藏展示手段也更为现代化,这是前者所难以企及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