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教空间与边界 人们曾长期以为,1789年之前法国的边界是杂乱无章的。20世纪初布莱特关于旧制度的边界和区划的研究就是这种认知的代表。(17)这种混乱不仅因为边界不明确,而且因为各种区划相互叠加。旧制度末期的论者以为,王国的区划如迷宫一般,有多少种管理体制就有多少种区划:宗教方面是主教区;军事方面是督军辖区(gouvernements);行政方面是财政区(généralités);司法方面有司法区(bailliages)。(18)在这些区划中,宗教区划(教区和主教区)最为古老和稳定。(19) 西方学界曾强调并刻意寻找法兰克制度与罗马制度之间的延续性,以致有人说,该问问罗马帝国是否真的灭亡了。(20)最近的研究倾向于对这个说法纠偏。法兰克人给高卢带来了很多新元素,就宗教空间的观念和组织来说,中世纪早期与古罗马有很大的差别。 一般认为,罗马帝国的地域概念和组织方式,是基于有明确边界的、稳定的空间概念之上,如百人团的土地划分(centuriations)。中世纪早期沿用了罗马的许多地域概念,但它们是在新的空间管理和表象世界中使用的,一些有关管理权的诉讼表明,中世纪早期没有边界明确、稳定的地域观念。(21)西欧主教区的本质最初并不是土地,中世纪最初的几个世纪里,西欧的宗教空间经历了一个去地域化(déterritorialisation)的过程。 去地域化首先有观念上的原因。5世纪末,教宗格拉修一世提出一种不同于地域划分的教会组织模式:他要求在建造礼拜堂前,应调查该地区有多少人受洗过,因为构成主教区的不是土地(territorium non facere diocesim),而是受洗的信众。7世纪的教廷文件指出:主教区的本质在于主教对一定数量的信众实施的权威。在这里,属人原则高于属地原则。这种原则自5世纪末开始出现,它反映的是这样一个重大事实:当时的社会组织不再以特定地域为基础,它本质上是一种人际关系网。教会的空间观念,跟法兰克人的政治—社会组织原则颇为接近,后者也是以亲属和忠诚、即人际关系为核心的。(22)但教会的组织理念,更多与拉丁教父的学说有关。奥古斯丁等人反复申述说,教会不能定义为空间中的物态形象,不是坐落在建筑物之内,只能立足于虔诚的信徒中。(23) 但与此同时,当时的宗教实践又开始形成以点为中心的空间组织。这种中心点的出现,与当时教会的学说有关,后者在去地域化的同时促进了另一种空间组织的形成。如奥古斯丁所言,神殿之优美不在于其华丽,而在于圣洁和虔诚。与此相应,人们应该崇拜圣洁的殉道者,于是安放圣骨的地点便成为朝圣和礼拜之地,此即前文提到的极点化现象,它首先植根于基督教的神性空间观念中。盖罗曾以《圣马约尔传记》为蓝本,分析公元千年前后教会的空间理念及其表达方式。通过对文本中与空间和地点相关的词汇的分析,作者认为,当时人的空间概念中最突出的特征是天国和尘世、神性与人性的对立。神无所不在但难以接触,唯有在神圣之地人才能靠近他。这样的地点便成为空间中的标记。有关圣马约尔的空间移动的表述,从起点、中继点到终点,全都是教堂。这种极点被赋予特别的宗教意义,也被赋予特别的空间意义。(24)在中世纪的法国地名中,很多来自宗教名词,其中一类是普通名词,如礼拜堂(oratorium)、教堂(basilica)和修道院(monasterium),以它们的变体为名字的地名广泛分布于法国各地,另一类是以圣徒命名的地点。(25)《圣马约尔传记》便以教堂、修道院等标记空间,书中提到的真正意义上的专有地名只有一个:罗马。(26) 宗教空间中的极点与居民点的形成有内在关联。这种关联最初表现为安放圣骨的教堂和祭坛与墓地的结合。在七八世纪的法国,大型丧葬地远离居民点,但随后出现了一个新现象:安放圣骨的圣所周围出现了一个“圈”(circuitus),它的中心是墓地,逐渐聚居在墓地和祭坛周围的居民承担什一税。(27)这种现象涉及中世纪早期史的一个重大问题,即村庄的起源。最新的研究强调居住点的变动性,罗马时代的居住点与中世纪最初500年的居住点不存在系统的延续性,这一时期人口流动性很强,连续的入侵和经济困难改变了古代的居住模式。(28) 因此极点化的空间促进了定居村庄的形成。最初的孤立墓地逐渐向教堂聚拢。在十一二世纪时,以教堂和墓地为中心的空间组织在法国各地确立下来。施密特说,公元千年前后,是“死人把活人凝聚在了一起”并形成村庄,由此构成一系列同心圆空间:中心是教堂,教堂周围是墓地,墓地周围是信徒居住和劳作的空间。这种活人和死人比邻而居的格局是西欧前现代乡村史和心态史的一个重要特征,直到旧制度末期,法国的城市墓地才开始被清理,尸骨被迁到市郊。(29)因此,教堂及墓地成为克服中世纪早期去地域化的极点。 加洛林时代的主教们也在修正早期的教会组织理念,试图把信徒组织在一个以圣地为中心点的地域内。857/858年,兰斯大主教欣克马尔(Hincmar)在给秃头查理的信中第一次明确表达了教区这一具有地域色彩的概念。(30)在新的宗教空间组织中,极点同样扮演关键角色:修道院和依附于它的土地构成主教区的核心;在国王的文书和教宗的谕令中,对地域轮廓的表述比前几个世纪更为明确。1140年左右,格兰西教令宣告了宗教地域性的诞生:它坚称,信徒的什一税不是交给接待它做圣事的教堂,而是交给其地产所在地的教堂,这是一种属地原则,不同于早期的属人原则。(31) 教会的基层空间组织是教区,对于它的形成,乔治·杜比在关于法国中东部马孔地区的经典研究中揭示的情形,与上文的说法相似。公元千年前后,马孔地区的居民点很稀疏,但这时教区组织已初露端倪,它的中心是教堂和墓地。第一次十字军时期,教区的聚合加速,成为农民生活中最重要的空间架构。但杜比强调,教区纯粹是农民的空间,骑士的房屋和墓地跟农民是分离的。(32)这是公元千年之际的封建变革在空间维度造成的结果。因此教区空间的形成跟社会关系的演化息息相关。杜比进一步指出,11世纪自发的教区团结是促进堡主领地(chatellenie)分化的重要因素,强制性领主权(ban)的界限到13世纪逐渐与宗教区划重合;来自古罗马的术语villa逐渐消失,让位于教区(parrochianus)。(33) 教区的形成和稳固意味着新的地域观念的萌生,随之而来的是边界的出现。十二三世纪有不少诉讼案涉及教区和修道院等宗教机构之间的边界(limites)和管辖区冲突,也有很多与世俗权威之间的冲突,它们导致了划界行为。 较早的案例发生在公元千年前后,见于11世纪末圣维克托修道院的文书:土伦地区的垦荒农民越过地界,肆意侵占土地;为保卫修道院地产,院长请求普罗旺斯伯爵前往当地勘界,因为“给土地划界、分配土地是他的权力”。伯爵到场后,“开始询问山峦、深谷、水流和泉水的名字。有人向他汇报了,他就在土地上放置界标。”另一个案例发生在1136年。圣特隆修道院跟一个领主发生土地纠纷,布拉班公爵应邀来划界。当公爵来到一座城堡脚下,被池塘挡住了道路,这时一个农民身背金十字架跳入水中,他游过的地方就成了边界。(34) 以上两个实例表明:1.土地纠纷发生时,地位较高的诸侯被认为具有裁决权;2.宗教机构的划界行为具有神圣色彩和仪式的意味;3.在确定边界时,往往以自然标记为界线。此外,有一个问题似乎没有引起研究者的重视:垦荒和拓居造成的影响。中世纪法国的垦荒运动,最显著的阶段是11-13世纪。农民的拓居可能引起空间组织的变化,如圣维克多修道院就碰到垦殖的农民。垦荒和人口增殖导致各个群体的空间交往和冲突增加,划界行为和边界意识的萌生看来便是很自然的事。不过,伯纳尔·葛奈认为,中世纪社会若要维系边界概念,相关地区应有足够的居民,只有这样的边界才成为必需,有关的记忆才能代代相传。(35)从这个意义上说,边界意识是社会接触和交往的结果。 综上所述,中世纪的宗教空间大致经历了如下变迁:最初,古代意义上的地域消失,随后出现具有凝聚效应的极点,即祭坛、教堂等圣地,在11-13世纪,以极点为核心的地域实体开始构建和稳固,这就是教区和主教区;(36)与此同时,边界观念开始出现。这一变化,尤其是后一个阶段的变化,不能脱离世俗权威的演变和经济发展。实际上,世俗空间的变化与宗教空间在很多方面是呼应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