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四夷传”或“外国传”? 前三节中分别论述了汉唐以来正史中周边叙事的“四夷模式”、汉唐时期《外国传》作为书名的意涵,与元修三史中对“四夷模式”的颠覆。本节将补充讨论三个问题:其一,正史“外国传”的源头应追溯自何时?在现存二十四史中,《旧五代史》中即以“外国列传”为周边叙事的类传名,这能否视为首例?其二,如何诠释《宋史·外国传》的历史意义,这是宋朝史家的共识,还是元朝史官的发明?其三,自汉至宋的正史书写中,是否出现过“外国”?其意涵又是什么? 1.《旧五代史》中的“外国列传” 前文已经提过,在杨联陞与尹达的著述中注意到“宋朝‘外国(列)传’”的出现。诚然,只需要翻阅现存二十四史之目录,就不难看出,现存《旧五代史》(为有别于欧阳修所纂《五代史记》,下文一律简称《旧史》)中就已开始以“外国列传”作为对域外传记的总称,下含契丹、吐蕃、沙州、回鹘、高丽、渤海靺鞨、黑水靺鞨、新罗、党项、昆明部落、于阗、占城、牂牁蛮诸传。 开宝六年(973)四月,宋太祖下诏,以参知政事薛居正为监修,由卢多逊、扈蒙、李昉、张澹、刘楗、李穆、李九龄纂修“梁氏及后唐、晋、汉、周五代史”,成书于开宝七年(974)闰十月,称《五代史》。(64)因为一个世纪之后,欧阳修纂成的《五代史记》的盛行,与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欧阳修所撰”的规定,薛史逐渐散佚。(65)到清乾隆朝重修四库全书时,才由邵晋涵从《永乐大典》、《册府元龟》、《太平御览》等书中重新辑佚、编纂而成今天所见的《旧史》。 既然薛居正所修《五代史》早已亡佚,现存的各个版本《旧史》都要追溯至清代乾隆年间邵晋涵的辑佚本。因此,要讨论《旧史》的“外国列传”部分,首先须对这个辑佚本的内容详加辨析。事实是,邵晋涵在《旧史》的《凡例》中已经承认“薛史原书,体例不可得见”,所以他通过对史料的详细考证,只是大致还原了其本来篇目。但正如陈垣已经指出的,清辑本不仅没有完整辑录薛史的全貌,而且还被四库馆臣删改,书中凡触犯清朝避忌,及遇胡、虏、夷、狄等字时多有窜改。(66)由此,我们认为《旧史》版本不能反映原作者的世界观,对于其中使用的“外国传”一词也应持保留态度。 那么,“外国列传”这一名称的来源如何呢?无论是邵晋涵所作《旧五代史考异》、《旧五代史·凡例》,还是陈垣的考证,都没有提及“外国传”的名称来源。但是从几个方面推测,“外国传”的名目为邵晋涵所拟的可能性非常大。 首先,邵晋涵承认,辑佚工作是在没有目录的前提下进行的,这是极为重要的一点,这将意味着邵晋涵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为各部分添上“合适的”类传名。其次,在《凡例》中邵晋涵将各篇目的安排详加叙述。例如分为梁、唐、晋、汉、周五书,是因为常见“引自某书”的记载,而“僭伪传”等名目则自《资治通鉴考异》的引文中得出。但是“外国传”的来源,邵晋涵却没有交代。再次,在清初的政治环境下,史学受到很大影响,目前已知邵晋涵在辑佚《旧五代史》时因为避讳而修改过部分文字。这种政治影响史书的情况,最为重要的体现就是有关“夷狄”的修改,因此清初修成《明史》即采用“外国”作为类传名,或许正是邵晋涵采用“外国传”为类传名的依据。最后,从明代中期开始的“重修《宋史》”热潮中,大多数都已接受“外国”而不是“蛮夷”作为类传名,这或许也是影响邵晋涵的史学思潮。(67) 陈尚君在《旧五代史新辑会证》中即不取“外国列传”为列传名,而径以各族、国名为篇名,其理由有二:一是“各种文献无引称‘外国’传者”;二是“与唐、宋正史之一般体例亦不合”。(68)所谓不合于“唐、宋正史之一般体例”,本文第一节已说明清楚。至于各种文献无引称为“外国传”者,例如《资治通鉴考异》卷二八、卷二九、卷三。皆引作《契丹传》,固然是事实,不过其他文献以“某国传”的方式引述,并不能完全否定存在有一个共有类传名。例如,同样是在《资治通鉴考异》中,就有将《旧唐书·东夷·新罗》引作“新罗传”而非“东夷传”的例子。但正如本文已经分析过的,说“薛史”原本并未以“外国传”为类传名,应该是最接近历史真相的推测,而邵晋涵之所以以“外国传”名之,则应当是出于清代政治的特殊境况,甚至可以进一步推测说,邵晋涵可能是受了从《宋史》到《明史》的暗示,才采用了“外国传”这一名目。 2.宋国史中的“四夷传”与“夷狄传” 元代官修《宋史》本于宋代官修国史,自明清以来几成定谳。(69)常常为学者所引用的证据之一,便是在《宋史·外国传》开篇所提,“前宋旧史有女直传”、“夏国……仍旧史所录存焉”,足见元代史官编修《外国传》时是以宋国史为底本。这样便面临一个问题:如果学界普遍认可《宋史·外国传》是以宋国史为底本编修的,那么“外国传”一名是否源自宋代国史?又或者说,宋国史中是否有一个明确的关于周边叙事的列传类目名称? 众所周知的是,宋代从太宗朝开始,一直到理宗朝,都曾修纂国史,代代相续,总共修成十三朝正史:(70)《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国史》一百五十卷,《仁宗英宗两朝国史》一百二十卷,《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四朝国史》三百五十卷,以及《高宗孝宗光宗宁宗中兴四朝国史》卷数不详。宋亡以后,董文炳(1117~1278)以“国可灭,史不可没”为由请求将宋十三朝国史悉数收入元代史馆,(71)所以元代仍可以得见宋代所修十三朝国史就是元修《宋史》的底本。 在南宋王应麟(1223~1296)的《玉海》中曾记录了大中祥符九年(1016)修成的《太祖太宗两朝国史》之目次: 凡百二十卷,目录一卷,帝纪六(太祖、太宗各三),志五十五(天文三、地理七、律历三、礼四、五行二、艺文七、乐三、职官九、河渠二、选举三、舆服三、食货六、兵三、刑法二),列传五十九(后妃一、宗室一、臣僚四十八、四夷九)。(72) 可见在宋代修纂的国史中曾以“四夷传”为域外记载的列传名。此条并不是孤证。雍熙四年(987)九月胡旦(955~1034)上书请求“令旋修帝纪、表、志、列传,及于臣见可以采录,以备将来国史”,同时他还分条说明了相关细目,其中就包括“四夷于阗等十三国”。(73)以此来看,当时的《两朝国史》是以“四夷”为有关域外记载的列传类目名,这显然也是继承了前朝正史的传统。 国家图书馆藏有宋代名臣余靖(1000~1064)著《武溪集》二十卷,为明成化九年(1473)刻本。在《契丹官仪》一篇中,有“契丹旧俗,皆书于国史《夷狄传》”一句。(74)一般而论,史书中若是单独引证“契丹传”的资料,大可称之为“国史《契丹传》”,此处却作“国史《夷狄传》”,可见在宋人所修国史中应当存在“夷狄传”这样的类传名。同时因为余靖数次作为国信使出使契丹,而在当时宋与契丹对等外交的环境下,国信使必须了解契丹的风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外交窘境。其间余靖又曾担任知制诰,有机会接触大量宫廷藏书。(75)基于此,有理由相信,余靖本人极有可能见过宋国史,他的说法史料价值很高。余靖所见的“国史”应当就是宋仁宗天圣年间修撰的《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国史》,此书是在《太祖太宗两朝国史》的基础上又增加真宗朝部分而成,但是《三朝国史》的修纂除了体量上的增加外,是否也曾将“四夷”改作“夷狄”却无从考定。 除此以外,还有曾巩(1019~1083)的《隆平集》也值得注意,其中第二十卷就是《夷狄传》。(76)据余嘉锡推测,“(《隆平集》)纯就《五朝国史》加以删修”。(77)《五朝国史》是元丰四年(1081)神宗下诏曾巩所修自太祖至英宗朝的国史,是在已经修成的《三朝国史》和元丰时编修的《仁宗、英宗两朝国史》基础上“通修成书”。虽然最终因为曾巩所上的“太祖总论不称上意”而最终罢修,(78)但若是将《隆平集》视作是与曾巩修纂《五朝国史》紧密相关的史书而言的话,其“夷狄传”的类传名也极有可能与《五朝国史》相同。 宋代国史今虽已不可见,但南宋李焘(1115~1184)所编纂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常常在史料互有出入时注明其所引材料的来源,由这些标注中可见宋国史中各具体列传名,如《契丹传》、《女直传》、《高丽传》等。像该《长编》中“开宝三年(970)十一月”条下记有王钦祚率领的三千军马在定州战胜了契丹六万骑兵一事,李焘在该条目下记录了他的考证过程:“据《会要》及《契丹传》,皆言钦祚破敌在十月,然十一月二十五日奏始到,恐日太远。今从本纪、实录载此月。疑十月遣钦祚,十一月乃破契丹也。”(79)据此可见,他通过对国史本纪、实录、《会要》和国史《契丹传》的考证,认为此条应系于十一月,而不是《契丹传》所记的十月。如此也就可以看到,李焘所见的宋国史中,至少已有《契丹传》、《女真传》、《高丽传》等传,而非仅限于今日《宋史》所含范围。但是在现存的《长编》中却没有一次征引国史中有关域外记载时使用的是“外国传”或其他的类传名。 由此可见,宋代官方修纂的《两朝国史》、《三朝国史》以及未修成的《五朝国史》中,都没有使用“外国”作为类传名,这说明宋代国史可能从体例上一直沿用了“四夷”、“夷狄”等作为列传类目名,到元代官修《宋史》时,这些明显代表华夷观念的列传类目名称终于被“外国”取而代之。 3.汉宋时期正史中的“外国” 在传统中国的纪传体史书中,不乏使用“外国”以指称“中国”以外国家、政权的例子。如《后汉书》所记建初三年(78)班超上书请兵的奏疏中说“臣窃闻先帝欲开西域,故北击匈奴,西使外国,鄯善、于阗即时向化”,(80)“外国”即是指张骞出使时的西域各国。《南齐书·交州传》中说“交州斗绝海岛,控带外国,故恃险数不宾”,(81)此处的外国应该指的是“交州以南的国家”。 “外国”一词不仅用以对应“中国”的周边国家、政权,也会用来称呼其周边的国家。《史记·大宛列传》中记:“条枝在安息西数千里……人众甚多,往往有小君长,而安息役属之,以为外国。”(82)此处的“外国”颇值得玩味,似乎是指安息以条支为外国,然而“安息役属之”。颜师古认为此处“安息以条支为外国,如言蕃国”。(83)若是依颜注来说,“外国”不是一般性指称周边国家的方式,而是与“蕃国”一词有共通之意,“中”与“外”似乎与“内”与“外”相通,与“华”与“夷”、“夏”与“藩”相似,这又带有了区分、等级的意味,与前述佛教徒所用“外国”的含义大不相同。 也就是说,虽然宋以前的正史中,在指称“天下”(84)范围内的其他国家、政权,并非仅仅局限于“蛮夷”等华夷思想影响下带有尊卑差别的词汇,有时也会使用“外国”(可作域外邦国之解)一词来作对域外国家的指称。但是这种指称的背后,可能是与“蕃国”(所谓“内为夏,外为蕃”)这样带有等级、比较意味的词汇有关。当然,总体而言仍然是一种模糊的一般性指称,并未形成该词具体、特定的意涵,这恐怕是因为“外”、“国”两字本身具有复杂与模糊的意涵。 前文已说过,李焘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没有为我们提供证据以判定证明在宋代国史编纂中是否直接采用“外国传”、“夷狄传”或“四夷传”作为记录周边的类传名,但是在《长编》中用“外国”指称周边国家的情况则多有出现,以下简要举例说明。 天禧二年(1018)十一月,秘书丞朱正臣上书谈到蕃商到宋交易时,经常先到交州贸易,换得黎朝的货币,再到广州进行贸易。对此,真宗说:“本州海路与交州、占城相接,蕃商乘舟多为海风所漂,因至外国,本非故往货易。”(85)这里所说的“外国”就是指交趾、占城等国。又如天禧三年(1019)三月,真宗下诏要求“礼宾院自今不得以外国人充通事”,原因是有“夏州子弟”辛荣到礼宾院担任小蕃通事,被人告发。这里的“外国”则包含了西夏。(86)再如同年十二月,翰林学士钱惟演上奏,谈到赐宴契丹、高丽使者时,因为乐人的语言太粗浅通俗,所以请求“赐外国使宴,其乐人词语,教坊即令舍人院撰,京府衙前令馆阁官撰。”(87)这里所说的“外国”又包括了契丹、高丽等国。可以看出,在真宗朝时,似乎“外国”一词已经大量出现于各类文献中,不仅出现在奏章,也出现在皇帝的谕旨中;不仅包含了如契丹、西夏这些在军事上势均力敌的对手,还包括了对宋不具军事威胁的高丽、占城。并且“中国”与“外国”作为对应的概念,也开始出现。例如,在谈到唃厮啰的立遵因“峻酷专恣”,欺凌周边的部族,造成了边境外的动荡时,真宗引用了王嗣宗的评价,称“外国相残,中国之利也”。(88)这里的“外国”指代并不明确。如果可以确定这些信息来自于宋代的记录的话,那么将“中国”与“外国”作为相对的概念,从侧面说明了至少在观念世界中,宋人可能已经将“外国”作为对周边国家的普遍代指。 需要注意的是,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一书编成以后,因为卷帙浩繁,刻印困难,所以成书后传世的诸本多是节录本,而且大多逐渐散佚、残缺,直到乾隆年间由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录了《续资治通鉴长编》原文,并将其重新厘定为五百二十卷,其中徽宗、钦宗两朝全缺,英宗、神宗、哲宗朝也有缺漏。(89)就像邵晋涵辑佚《旧五代史》过程中曾对内容进行修改一样,四库馆臣常常对史书进行或多或少的调整,这在当时十分普遍,尤其是类似“夷”、“狄”等字因其与清朝立场冲突,通常会被修改为“外国”一类的词汇。因此虽然在李焘的《长编》中已经多次出现“外国”来指代不同的域外政权,同时书中也保留了不少“夷狄”之类的词,但是这并不能完全说明宋代史书中已经开始有意识使用“外国”一词用以标识域外诸国。 四库馆臣或多或少的调整给本研究带来了巨大的麻烦,这不仅体现在《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前文已经引证过的《武溪集》中也是一例。同样是在《契丹官仪》一篇中,四库本则作“契丹旧俗,皆书于国史《外国传》”,即将“夷狄”改作“外国”。另外一个有关宋代著述中使用“外国”的例子,是周去非的《岭外代答》。在《岭外代答》中,周去非将其所记录的有关周边国家归类为“外国门”,这或许是最接近“外国传”分类的表述。对这个例子一样需要小心,因为现存的《岭外代答》不是自宋代流传下来的原本,也是在清代由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抄出。据《四库总目》所说,到了清代时《岭外代答》只剩下纲目,共有十卷二十门,除一门标题缺佚,其他标题都存留下来,(90)但并没有证据可以断定,“外国”两字是否由四库馆臣改定。 应当说,可以据信的汉唐正史中不乏言及“外国”,然而其含义模糊,又多与“蕃国”相近,仍带有传统世界秩序中区分华夷的色彩。而在宋代文本中频繁出现的“外国”,则渐有与“中国”相对之意,但是这些文本多由清代四库馆臣经手,不少应是由“夷狄”等字改定而成。与其说代表着宋代中国人的观念,倒不如说更代表清代官方的意志,也恰说明在宋以后历史时期对于世界观念与“中外分际”的不断往复、强化与再塑,与对“外国”一词及其意涵的接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