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文物活起来,将遗产用起来,标志文物工作和文化遗产事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为此,需要对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价值予以重新认知,对保护与利用予以重新界定,甚至需要探索文化传承与发展的系统理论予以支撑。本文对若干重要的相关问题提出了一些初步的思考。 一、活与用:新时期文物和文化遗产工作的最强音 中共十八大新一届中央领导一产生,就在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下来到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大型展览,重温光荣历史,并在展厅里发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号召。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非常重视文物保护、文化遗产工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问题,他任总书记后还先后到首都博物馆、西安博物院及其他文物古迹点参观考察,他原来在河北正定、福建、浙江等地工作时,也都曾经对文物考古工作有过一系列作为和指示。我想,这是因为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必须从三种文化资源中汲取丰富营养,进行继承创新:一是传统文化,它维系了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持续发展并创造了辉煌的中华文明;二是包括马列在内的西方先进文化,它们不仅给予中华文化巨大的冲击和启迪,也是中华民族走出帝制走向共和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理论指引;三是立足现实的科学发展文化,这是由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和快速发展的科技进步及中华民族复兴的内在要求所决定的。 习总书记还去了山东曲阜——中国传统文化代表儒家文化的大本营进行考察,此举即在于表明执政党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重视,就是要寻求和探索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之外,中国社会治理和管理中的另一种可能的思想资源。 2013 年12 月30 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进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5000 多年文明发展进程中,中华民族创造了博大精深的灿烂文化,要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把继承传统优秀文化又弘扬时代精神、立足本国又面向世界的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传播出去。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 2014 年2 月25 日在首都博物馆参观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搞历史博物展览,为的是见证历史、以史鉴今、启迪后人。要在展览的同时高度重视修史修志,让文物说话、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我们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 2014 年3 月27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演讲时说:“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中华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活起来”已经成为最近一段时间文物和文化遗产工作的重要的指导思想。2016 年年初,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了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并转发了文化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家文物局也在2016 年10 月出台《关于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见》,特别是2017 年1 月25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这一系列举措如强劲的春风,吹进文化遗产事业一池碧水,掀起波澜。其核心就是让文物活起来,让优秀传统文化成为资政育人、提升国民素质和文化自信、增强民族凝聚力、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 让文物活起来,让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成为新时期文化遗产事业的最强音。 二、古玩—文物—遗产:认知递进与实践升级 回顾历史,国人对于文物和文化遗产的认知与态度,大致可以分为“古玩-文物-遗产”几个不断递进的发展阶段。如果说古玩主要是基于个人喜好的收藏、把玩和研究并在中国社会和文化中具有非常悠久的传统,而文物则是清末民初国家开始正式介入对古物古迹的管理之后的新概念和社会事业的新拓展,当然其内涵也由文玩清供扩展到几乎所有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考古、历史和古生物等遗存。1930年,国民政府出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的《古物保存法》,并最终于1982 年发展为共和国的《文物保护法》。至于文化遗产,则是1972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出台的《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首先予以明确界定的,我国自1985 年加入公约并开始申报世界遗产后,文化遗产的概念很快得到普及。2003 年国务院公布每年六月第二个周六为中国文化遗产日后,我国进入全民关注和参与遗产事业的新时代。 “古玩—文物—遗产”这三个阶段以及相关社会实践活动,不仅是遗产内涵层面的物理性扩展,也体现了遗产与人关系的全面变化——遗产作为历史与祖先的馈赠,不仅具有传统认可的历史、科学与艺术三大价值,也具有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价值和作用,已然成为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 如果把1985 年中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并开始申报世界遗产、2003 年设立中国文化遗产日视为遗产理念的觉醒期,那么,现在让文物活起来和用起来,则标志着文化遗产事业进入一个新的深入发展期。在文化遗产事业的这个新阶段,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已不仅仅是过去大家通常认为的政府与专家的事情了,而应该是政府领导、专家指导、公众全面参与的现代社会的一项事业和社会实践。与文化遗产阶段相适应,需要探索包括政府、部门、机构、专家、公民及其他相关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适应现代社会多元主体的保护与多个层次、多种形式的保护模式;需要探索管理性保护、规划性保护、科技与工程性保护、养生性保护等多种保护实践的结合,需要探索利用型保护、发展中保护的活态与动态保护——遗产的保护利用已经成为一项整合科技、法规、政策、社会实践的系统性工程,因此,也需要探索更具综合性的遗产理论与方法,尽可能全面地减少遗产面临的自然与人为的破坏性因素,以实现遗产本体的延年益寿和遗产价值的最大化。这个新阶段还要求我们以全球化和信息化为背景,以可持续科学发展为目的,重新构筑人与遗产及环境的新关系,要求我们通过理论创新和科学实践,构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理论和实践体系。 我觉得,科技领域发展较快的基因和信息理论与技术对遗产保护及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具有莫大启示。因为文化就是人类群体的适应手段和进化手段,文物和文化遗产就是文化的载体,其保护、传承和创新(变异) 与个体的基因遗传、展现和变异具有某种共通性。个体的DNA 借助细胞分裂复制增生实现其生命历程,群体的文化则借助学习传承和创新,助推人类社会的发展,而文物与文化遗产为群体性超时空的文化传播复制与学习借鉴提供了一种包含着文化DNA 或者文化模因式的具体的介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