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要发现 2011年山西省古建筑保护研究所对天台庵进行了勘察和修缮方案设计,2013年8月山西省文物局作出批复,2014年3月完成工程招投标,2014年4月18日工程正式开工。开工前,省文物局白雪冰副处长陪同国家局专家组张之平教授、李永革高级工程师等专家考察时提出,弥陀殿维修工程应当充分考虑到它的特殊性,不要受工期的制约,应当是建立在科学研究基础上的保护工程,考察原状和后代改制情况是重点研究方向。 开工后,除了按照相关规定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外,还在施工前对进场的所有施工及参与人员进行了安全、文明施工以及各工种的操作程序和保护理念等方面的培训工作。特别强调了对文物信息发现与保护的要求,举出了以往施工中常见和易毁失信息的部位与事例,并着重强调了文物不可再生的特殊性,提出了精心操作,严格规范,不赶进度的基本原则,对重点部位提出了特殊要求和管理办法。 11月1日,弥陀殿屋面拆卸工作完毕,检查脊槫基本完好,无折断、开裂、糟朽等不安全隐患。本着尽量少干预原则,决定保持现状。然而,压在大家心头的弥陀殿年代问题总是挥之不去,一直寄希望于在修缮中能有所发现。于是抱着一试的心态,做出打开脊槫查看有无题迹的调整。果然在转天的11月2日,令人振奋的情况出现了,在脊槫与替木间“长兴四年九月二日……”的墨书赫然而现。长兴乃五代后唐明宗李亶的年号,时公元933年,距大唐王朝灭亡已26年。 11月7日,清理飞子工作接近尾声,当东南翼角南侧飞子拆卸至第14根时,“奇迹”又出现了,紧接着第15、16根飞子上都依稀可见墨书痕迹。当我们小心翼翼地把那百年封尘清除干净之后,“大唐天成四年建创立,大金壬午年重修,大定元年重修,大明景泰重修,大清康熙九年重修”的墨书题迹再次惊现。梳理这些题迹后,天台庵与弥陀殿创建、修缮的历史清晰起来。 天成是后唐明宗的年号,四年即公元929年创立了天台庵。长兴四年弥陀殿立架上梁。之后历金代、明代、清代皆有重修。 至此我们可以确知,弥陀殿是一座创建于五代后唐之遗物。但是考察大殿之风格特征:其柱头之上只安阑额,无普拍枋之设的“阑额型”结构形式;其托脚入平梁下之大斗内斜抵梁头的“入斗型”结构做法;其华拱由四椽栿伸出檐外制成的“组合型”结构方式;其四椽栿通达前后檐无内柱的“一栿二柱型”结构模式,都与南禅寺和广仁王庙大殿一脉相承,依然严格地遵循着唐代的制度。重要的是,以类型学方法比较,大殿所具有的特征只能排列在唐代而非宋代。因此,如果没有确凿的创建年代证据,根据其主要结构特征的排序,给出的相对年代只能是唐代。 四、冷静思考 当我们从发现弥陀殿年代证据的兴奋中冷静下来之时,回想当初心悸难消,如果不打开脊槫,如果不仔细清理构件,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如果不是坚定的研究性保护信念,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大殿创建年代的秘密只能待以后的修缮中才有可能被揭晓;如果不是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方法,飞子抑或被丢弃,那些前人的墨书就会永远不被人知。无疑,正确的保护理念、科学的施工方法、严谨的管理程序和负责任的工作态度是发现和保护历史信息的根本保障。 时下,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都非常关注古代建筑的保护情况。近年来政府投入大量的保护资金,使得山西一大批元代以前的木构古建筑得到有效保护。然而作为参与者或从业人员,面对这“一片大好”的形势都应当静下心来,认真思考怎样的保护才符合《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要求,如何让保护工程成为一次重新认识和再次研究的过程,是我们当下维修工程中必须认真思考和面对的问题。 事实上,每一次工程干预都或多或少地损伤乃至毁失历史信息。所谓历史信息也并非只是文字遗迹,从历代构件样式、结构模式的认知,到后世修改、添加的识别,从官式制度的规定到地方做法的惯用,乃至从脊兽瓦件的制作方法到泥背瓦瓦工艺的传承等等,各种历史的、工艺的、技术的、材质的信息无处不在。如何仔细考察发现有价值意义的信息,并妥善有效地保护传承,是对每一个保护工作参与者的能力和责任心的考量。 不容回避的是,一方面,当前施工单位和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勘察时的条件限制,设计人员的研究能力所限等等的先天不足,也都是保护工作的风险因素。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应当把发现与研究、认识与收获纳入到工程考评体系中去,用以强化和提升保护理念、认识水平和研究能力。否则,我们的文物保护工程可能将永远在“排除安全隐患”,保证不塌不漏的水平上徘徊,并且存在着丢失历史信息乃至“保护性破坏”的风险。 (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