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略阳发现“恩荣寿官、介宾”碑铭的意义 其一,嘉陵江上游的略阳县,自古属军事要地,不仅扼守嘉陵天险,而且是环护汉江平原西部重要的“桥头堡”,又位于陕甘川三省交界,其军事防御位置非常重要,历史上多有战事发生。就清朝而言,略阳一带曾战火蔓延数十年,如清嘉庆年间于此设石寨堡垒,堵剿白莲教西进发生战争;清咸丰、同治年间于此抗阻捻军、太平军的战争等。而且,略阳本属羌氐,土著皆彪悍好勇,不通礼法,自汉以来统治阶级多以劝化宣抚慰为主,引领教化。而明清时期举荐“寿官”、乡饮酒礼仪式的“介宾”等,不仅推行教化,还在倡导民风,用于调和阶级矛盾,柔化官民关系,固化政权统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于今发现的“寿官”及“介宾”文物碑铭,对于研究嘉陵江上游原住民的存活状态、明清社会养老敬老制度的运营、传统宗法礼教在农村基层管理过程中显示的功效等无不有积极作用。 其二,关于“寿官”“介宾”等“敬老养老”等方面的研究,目前以海外学者居多,有者论述不乏精妙,但亦不乏以偏概全之流。而部分学者因为于文献中“道光二十三年(1843),清廷下令:各省额没乡饮酒礼银两一款,嗣后全数解司预拨充饷”(《清史稿》)记载,便下结论,认为乡饮酒礼仪式于此结束,亦过于武断。如不然,本次发现于略阳,乃至国内各地还发现有的,时间居于道光二十三年之后的“宾、介”等文物岂非虚设? 当初乡饮酒礼复兴,明太祖便对其如何运行做了系统完整的规定,尤其是对于乡间里、社进行的乡饮酒礼费用支出明确划定了由里社百姓共同承担,无须政府财政支出(洪武十六年《乡饮酒礼图式》:里社每岁春秋社饮毕,行乡饮酒礼,所用酒肴,即一百家之内供办)。那么,在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取消乡饮酒礼的官方拨款后,只是在府州县一级有所影响,而在最基层的里、社而言,却无多大关系,因为里社举办行饮酒礼仪式所需费用一开始就是由民间集资而办。况且,清廷只是取消了县州府的财政拨款,并没有取消乡饮酒礼仪式的举办。所以,自道光二十三年(1843)以后时期,乡饮酒礼仪式仍然在各地举行,仪式上“大宾、介宾”等“年高且贤”官民对话代表的推选也未曾停止,此次与陕西略阳嘉陵江流域发现的“蹇敏”碑铭便是一件有力的旁证。 (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