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近代早期欧洲巫术史研究长期以来是欧美学术界的学术热点之一。在其漫长的研究历程中,主要经历了四种研究范式的变革:理性主义范式、浪漫主义范式、新社会科学或人类学范式、现实主义范式。而在阐释体系中,自然、社会、文化领域的跨学科综合分析、真实性与可感性以及重视微观问题等成为时下研究的常态。 作者简介:孙义飞,东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 数个世纪以来,近代早期巫术史研究一直是欧美学术界的学术热点,由此使得研究领域日渐宽广,相关出版物不断涌现,学术争论没有停止。在其漫长的研究历程中,主要涌现出四种研究范式。 一、 理性主义范式 18世纪早期,理性主义者强调演绎推理的绝对性,而将中世纪视为以猎巫为典型特征的野蛮、迷信的黑暗时代,并反对基督教信仰的专制。为此,法学教授托马修斯于1701年发起巫术史上第一次反教权主义运动。[1]随后,在启蒙运动思想指引下,反教权运动不断深入。19世纪,众多学者承继了理性主义观念,如乔治?康拉德?霍斯特就相信进步的德国人在18世纪前就同猎巫行为作斗争,法国人儒勒?加里内也为其先辈打着相似旗号。19世纪40年代,德国学者威廉?索尔丹再次发起反教权运动,认为巫术是由教会和宗教法庭法官发明的并不存在的一种罪行。[2] 20世纪早期,科隆档案学家约瑟夫?汉森再次阐释了这一思想,这也直接启发了后来一些学者,如乔治?伯尔采用宗教政治观点来为新兴民族国家与天主教会的文化斗争提供辩护。[3]理性主义者还在哲学、医学、法学等领域,尤其是在猎巫运动的结束中找寻理性进步的例证,如20世纪30年代,格雷戈里?齐尔伯格就曾称颂16世纪的巫术怀疑论者约翰?韦耶为医学精神病学的奠基人和弗洛伊德思想的先驱。而弗洛伊德事实上也的确曾向韦耶致敬,认为医生证明自身的正确方法是治愈病人而非将其烧死。[4] 这种解释范式经历了时代变迁并一直延续至今。理性主义巫术研究范式的特点即在于反对教权,反对封建专制,视猎巫为政府、教权专制的非人性的表现,以证明中世纪的非理性,从而否定中世纪并宣扬历史理性发展的进步性。在许多学术著作、新闻杂志、广播媒介、博物馆和大众出版物中仍更多地沿用了这种解释体系,将猎巫视为残忍、愚昧和恐怖的故事。英国、瑞士等地也多次出现民众向政府请愿,要求政府向被处决巫师道歉等纪念活动。 应该承认,这种理性主义历史认识论常常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以来的世界近现代史简单化为一部精神祛魅的进步史,而传统基督教信仰就是这部历史应首先要面对的“魔魅”。一些习惯于把传统与现代截然相割裂的学者显然犯了时代错误,他们脱离人物或事件出现的历史情境结构,把当代信念和态度扩展到传统社会,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低估了传统对时人的重要性,否定中世纪的价值,高估教会在猎巫中的作用。由此,理性主义范式也受到更多挑战。如贝林格就曾公开反驳15世纪早期巫术审判中司法起源研究中的理性主义观点。[5]一些研究者也指出,早期巫术怀疑论者并不具有理性主义者所称的高度。彼得?埃尔默就指出,16世纪巫术怀疑论者约翰?韦耶和斯科特的观点既不新奇也不令人信服,而且其巫术态度与其对手并无二致。此外,列维克、威廉?蒙特、马克斯韦尔等人都对理性主义进行了某些修正。[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