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对欧洲历史的重新解读者们提出了一种新的历史观点:新财政史观。新财政史观通过把欧洲历史划分为贡赋国家—领地国家—赋税国家—财政国家四个阶段,为我们提供了理解世界历史的崭新思路,也为我们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一种借鉴。 新财政史观的背景 新财政史观是从传统财政研究中逐步独立出来的一个崭新研究领域。传统的财政研究被视为宪法与现代化研究的附属品,比如在英国和法国。德国经济学家熊彼特的思想为新财政史观的兴起提供了基础。熊彼特认为:公共财政是对社会,尤其是政治生活进行研究的最佳起点;在旧财政方法出现危机的体制转型期,这个方法最富有成效。他进而提出财政社会学,从财政方面观察国家、国家的本质、国家的形式和国家的命运。传统的财政研究局限于局部的微观问题,而没有从财政体系的框架来分析整个社会和国家。熊彼特认为,从领地国家向赋税国家的转变不可避免,并预言了赋税国家必然面临危机,直至走向灭亡。财政社会学是熊彼特广义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但被后来的学者批评缺乏纵向的历史观察。正是在熊彼特财政社会学基础之上,鲍尼和奥尔默德提出了新财政史观。 在这种崭新的财政史观中,以财政体系为研究对象,在财政体系的历史脉络中寻求人类社会历史变迁的内在逻辑。无论是对社会政治经济特点的宏观把握,还是对局部具体财政问题的微观分析,财政体系都是恰当的切入点。新财政史赋予财政史研究以独立的话语权力,使财政史研究不仅不再作为其他学科研究的补充句和附属品,而且被看为理解经济变革动力的新视角。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