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历史客观性是对历史实在的反映 历史学家所写的历史是否符合事实,是历史学家在实践中经常碰到的问题,历史学家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主要是用事实进行回答。诸如,“这是符合事实的”,或者“这是不符合事实的”“事实的真相是”,或者“其实事实是”等等,这样的句式比比皆是。历史学家的这种行为方式说明,认识是否符合事实,是历史学家判断历史著述成败的标准。在这一做法中,历史学家把历史实在看作是客观的。前面已经谈到,兰克学派通过对史料的批判考证,可以证明史料具有实在性,通过对历史学家的主观性进行客观研究,可以发现其主观性中的客观性。现在,我们需要比兰克历史主义史学更进一步说明的是:存在于史料和历史著作中的历史客观性,就是历史实在。历史是曾经的客观存在,历史客观性是对历史实在的反映。本文题目所言的重建历史客观性的含义就在于此。 把具有历史实在性的记录和著作视为历史实在的反映,从而确证历史存在的客观性,这样做认识论上的根据是什么?它来源于两个方面:首先是认识论中的反映论,其次是语言本体论中的合理因素。 美国学者塞尔认为,在实践中人们对客观性的理解,包含了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二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而且本体论意义上的客观性与认识论意义上的客观性之间,并非存在着非此即彼的界限,而是存在交错互渗的关系。塞尔指出:“我们可以对于本体论上是客观的东西作认识论上主观的陈述,同样我们对于本体论上是主观的东西可以作认识论上客观的陈述。”[12](P9)例如,“珠穆朗玛峰比惠特纳峰更加美丽。”“这个陈述是关于本体论上客观的存在物的陈述,但对于这些存在物却作了主观的判断。”另一方面,“现在我的腰有点疼。”“这个陈述则表明了一个认识论上客观的事实,因为使这个陈述为真的是一个不依赖于观察者的任何姿态、态度或意见的实际事实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说它陈述了认识论上客观的事实。然而,实际的疼痛这个现象本身则具有主观的存在方式。”[12](P9)塞尔分析了本体论与认识论相互之间存在的复杂关系,打破了以往对客观事物只作客观陈述,对主观事物只作主观陈述的界限,强调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过程中,存在着对客观事物作主观陈述,对主观事物作客观陈述的现象。客观性概念的内涵是复杂的,它不仅指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符合实际,也指主观的事物可以作为客观存在进行理解。 塞尔谈到的对事物的主观存在方式做出认识论上的客观事实陈述的例子非常重要,它揭示了另一种事物的存在方式:即主观的事物以客观的方式存在,从事实上证明了认识论转化为本体论的途径与方式。以往,我们总是在主观与客观之间划出一条截然分明的界限,但实际上它们的存在方式及其关系要复杂得多。“科学的客观性不仅作为一种被给予的东西,而且也作为一种产物。客观性同样关系到主观性。”[13](P121)主观的也可以是客观的。塞尔认识论上的事实可以作为本体论的事实来看待的思想,可以作为论证历史客观性的基础。这里我们需要借用西方叙述历史哲学的语言本体论思想进行综合。从塞尔认识论上事物的主观存在可以做出客观事实的陈述的观点出发,结合叙述历史哲学的合理性,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观点:在认识论上确立的事实,可以赋予它客观实在性,从而将它作为本体论事实看待。 叙述历史哲学的核心思想是语言本体论,认为历史是叙述出来的,没有叙述就没有历史,如前述没有布罗代尔的地中海史,就没有我们所能认知的地中海历史世界的存在。语言本体论有一定合理性,它确实指出了一个事实:事物的存在,受到语言叙述的支配,没有叙述便无法理解存在。我们应当吸收西方叙述历史哲学的合理因素,并对其进行唯物主义的改造。由于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语言体制和环境中,人们的思考和行动,无不受到既定语言体系的支配。语言本体论的合理性正在于:认识论上确立的事物可以转化为本体论看待这一立场,而支持这一立场的正是客观性的确认。和放弃历史客观性相对立的是,怀特在其元史学中主张“想象的也是真实的”,并将其模式化,其认知价值追求在于主观的客观性。认识论上确立了客观性的事物,可以作为本体论的客观存在看待,这一思想可以用来重建历史客观性,即从认识论的角度论证历史是客观实在。如前述由于叙述历史哲学抛弃了历史客观性问题,它并没有就此往前走,在离真理一步之遥的地方终结了它的合理性。 我们只需往前再走一步,即:论证认识论上确立了客观性的事物,是如何以本体论的方式存在的,便可以实现重建历史客观性的目标。语言作为本体论是相对的,它仅仅能在叙述的形式这一层面得以确立,但我们知道,叙述还应有对象。正是叙述的对象性,而不是其他,决定着认识论上确立了客观性的事物,可以是本体论的存在。这里需要对叙述历史哲学进行唯物主义改造。 叙述历史哲学是从索绪尔的语言学立论的。在《普通语言学教程》中,索绪尔论述了语言的对象、性质、价值等问题。他指出:“语言是一个表达概念的符号系统。”[14](P18)“最基本的东西就是意义和语音形象的结合。”[14](P17)意义是“所指”,语音形象是“能指”。所指和能指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如“牛”的所指每一种语言都是相同的,但有不同的能指,即“牛”这一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音形象来表示,形成各种语言中关于“牛”的词汇的发音各不相同的情况。索绪尔强调,符号的任意性是整个语言学的支配性原则。所谓任意性指它是不可论证的,而不意味着说话者可以任意选择能指。一个物体被冠于某个名称后,概念和语音形象的契约就产生了,但这种行为从来没有任何记录。所指和能指的结合是环境决定的,传统和惯例创造了语言。所指和能指结合的任意性,决定着语言的价值,即如果不首先考虑语言的环境的话,人们不可能定义出所指的价值。如,如果不从太阳与星系的关系出发,不可能定义出“太阳”一词的确切含义。所以,所指的价值不是来自预先存在的概念,而是由环境决定。因此,概念是通过和环境的其他要素的不确定关系来定义的,而不是通过确定的内容得出的。概念是纯粹的差异性的,它最确切的特征是:它不是别的东西。在语言中仅仅只有不确定的差异性。索绪尔的语言学研究,使“语言变成某种‘即时的认识论’,即关于在特定事例中语言与实在如何最好地联系起来的认识论主张”。[15](P76) 索绪尔的语言学指出了人们认识活动中的偶然性、差异性、随意性、个别性,叙述历史哲学家运用索绪尔的研究,将语言上升到本体论地位,作为认识活动的先导性存在。认为任何认识都是语言叙述出来的,没有语言叙述,就没有认识。主张由语言叙述构成的文本,既是语言本身,又是语言表现的认识,“文本就是一切”。由于偶然性、差异性、随意性、个别性是语言的本质属性,因而任何认识都是破碎的、暂时的、多元的、边缘的、不确定的。海登·怀特如此谈道:“历史和社会科学中文化转向的意义存在于它的这种暗示:在‘文化’中我们可以领会社会现实中的一种生态龛,任何特定的社会都可以根据它被解构,并且被证明:它并非是一种必然性,而是众多他者中唯一的可能性。”[16](P267)怀特主张,语言并不反映它所创造的外部实在,它只是强调历史的修辞与虚构的特征。既然没有过去赖以重建的阿基米德点,就存在对过去的多种解释,任何一种都不能被证实或证伪。 叙述历史哲学走得太远了。索绪尔曾称,他的普通语言学只是从形式方面规定和阐释语言的功能,而内容方面的工作他没有去做,而这是不可或缺的。索绪尔认为,语言学可以分为外部语言学和内部语言学。外部语言学研究“一种意思和功能只有通过某些物质形式的支持才存在”。[14](P172)内部语言学研究“一个物质单位只有依赖它的意思和功能的存在而存在”。两者都是重要的。索绪尔指出,他之所以选择内部语言学为研究对象,是因为长期以来“外部语言现象的研究是最富有成效的”;它卓有成效地说明了“带有集体印记的种种联想,加在一起构成语言,是在大脑中对现实的反映”。[14](P18)而内部语言学的研究较弱,有人“错误的认为没有对外部语言现象的研究就不能理解内部语言结构”。[14](P26)出于这番考虑,索绪尔把内部语言学单独作为对象加强研究。不过,索绪尔并不否认实在的客观性。他强调:“带有集体印记的种种联想,加在一起构成语言,是在大脑中对现实的反映。”[14](P18)还说:“一个物质单位只有依赖它的意思和功能的存在而存在……反过来,一种意思和功能只有通过某些物质形式的支持才存在。”[14](P172)很明显,在索绪尔那里,他仅仅是从研究范围的层面,才对语言研究做出形式方面的限定的。但在索绪尔那里作为科学研究之限定的界限,在叙述历史哲学那里成了局限。叙述历史哲学把索绪尔的部分立场作为了全部,即把语言本体论泛化为整个历史本体论,这就犯下了把历史叙述形式的哲学作为历史本体论的哲学的错误。纠正这一错误的立场就是要把被叙述历史哲学抽掉的历史本体论的内容还给历史。 不是把语言叙述的形式作为本体论看待,而是把语言叙述的对象作为本体看待,这就是我们和叙述历史哲学的区别。塞尔指出:“在何种条件下我们会发现一个陈述是可信赖的和可靠的呢?显然只有在这个陈述旨在表示这种意义时,也就是在它准确地陈述了事物本来的样子时,它才是可信赖的和可靠的……亚里士多德说过,说出真理,就是指事情是什么就说它是什么,事情不是什么就说它不是什么。”[12](P177)“获得知识就在于拥有真的表征使我们可以给予某种证明或证据。”[12](P127)塞尔还指出,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认识的一致可以创设出社会事实,如货币、财富、政府等等。这类社会事实,是人们在一系列的社会关系中建构出来的。为了实现人的目的的需要,人们建构了它们。既然它们是人的目的的产物,在本体论意义上可以说是主观性的,但在认识论意义上,却具有客观性。如我们不能把货币当作纸巾或其他物品来认知。建构的也可以是客观的。塞尔认为,虽然人们的认知活动,是通过存在于头脑中的价值判断系统来进行的,需要运用概念、范畴,但人们并没有就此认为世界是被创设出来的。“我们并没有创造‘世界’,我们创造的是现实世界可能适合也可能不适合的描述。但所有这些都意味着有一个不依赖于我们的概念系统而独立存在的实在。没有这样一个实在,就没有概念可以适用的东西。”[12](P140-141)“任何足以使陈述为真的东西就是事实。”“‘事实’正是被定义为使陈述据以为真的东西。”[12](P179) 从塞尔的观点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实际上实在分为两种,一种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实在,另一种是通过确立认识论意义上的客观性而建构的实在,在这方面,我们可以把语言本体论的合理性吸收继承下来。人的理性的逻辑一致性,能在认识论的意义上确立事物的客观性。通常人们在谈论事物的客观性时,指的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客观性,即独立于人的主观性而存在的事物的属性。本体论意义上的客观性,是存在物的属性,它们属于存在方式。但还有一类客观性,指的是在人们认识的一致性上建构起来的客观性。由于得到人们的一致同意,在一定时期内,人们在主观上都要遵从约定形成事物的属性行事,通过约定认定的事物的属性,就是认识论意义上建构出来的客观性。它之所以是客观的,是因为它的对象性具备了主观性不能违反的属性。它之所以是本体论的,是因为它的存在成为人们进行认识活动的对象和源泉。“真正的知识,是体现了认识论上的客观性的事物。”[12](P128)既然主观性可以在现实生活中创造出客观事实,那么,历史上人们对于事实的记录和评价,只要是客观的,我们就可以认为它是历史客观实在的反映,透过这个反映,可以确立起历史曾经是客观实在的认知。论说到这里,道理就简单了,问题已经归结为如何看待历史记录和历史著述的内容,也就是历史认识的对象性如何是客观的了。答案已经在前面我们分析过的历史主义史学中:对史料进行批判分析,对历史学家的价值判断系统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鉴别历史认识是否真实客观,需要追溯到支配该历史认识发生的观念和价值系统,对其中包含的对象进行真伪的检验,从而进行确定。分析历史哲学与叙述历史哲学存在的问题是,“习惯于认为历史是一个建构物,但忽视了在我们用意义生成的心理进程构建历史之前,建筑师本人已由过去所构建”。[17]它们不去探讨价值判断系统如何产生,在逻辑上并不彻底。“预先给定的历史在现实生活中总是激励人们去反思、解读历史,并赋予历史以意义和重要性。历史意义体现在社会现实中。”[17] 从表现物与被表现物的同一的角度看,历史实在的反映就是历史实在。反映了历史实在的历史认识,可以和历史实在画等号。例如,虽然我们今天已经不能看到一个完整的古希腊的实际存在了,但通过反映古希腊的历史著述,只要做到客观,我们可以相信古希腊曾经是客观存在过的。所谓的历史实在,指的是曾经的客观存在。在这一概念里,历史指的是曾经的过往,实在指的是客观存在。所谓古希腊是历史实在,指的是古希腊曾经存在过,它是通过具有客观性的历史认识所确立起来的,是通过认识论转化为本体论的途径而实现的。虽然在本体论意义上,历史著述中的事实是主观的,但因其具有认识论意义上的客观实在性,成了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安克斯密特曾主张,表现一出场,被表现物就退场了,表现代替了被表现物,成了值得关注的存在。对此,我们持相反的观点:正是表现使被表现物现身,证实了被表现物的客观实在性。兰克历史主义史学的局限是缺乏历史认识论的理论阐述,即没有从理论上切实地论述过历史客观性是什么,它把历史客观性作为不证自明的事物对待,遭到西方分析历史哲学的批判。本文的研究,将从重建历史客观性的角度,为历史主义史学的历史认识论奠定基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