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为了推进经济体制改革,1980年国务院设立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简称“体改办”),经济学家薛暮桥被任命为顾问,协助起草《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初步意见》(以下简称《初步意见》)。《初步意见》指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品经济。我国经济改革的原则和方向应当是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的条件下,按照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自觉运用价值规律,把单一的计划调节改为在计划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7]356 这个文件起草出来后,正值中央准备召开各省市区第一书记会议。中央领导同志决定把这个文件提交会议讨论,指定由薛暮桥代表国务院体改办在会上对文件作一说明。他说:“在我们起草这个文件的时候,深深感到所谓经济体制的改革,是要解决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应当建立什么形式的社会主义经济的问题,这是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方针。将来起草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规划,是一部‘经济宪法’……要解决国家的经济结构和经济活动的准则问题”,“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我们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以来,我们一直认为我国的经济结构已经完全解决了,就是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并存,全民所有制只需要有一个模式,集体所有制也只需要有一个模式,非常简单。显然,这是不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情况的。这种教条主义的认识,不但不能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而且破坏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现在我们提出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占优势、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品经济,是对30年来占统治地位的教条主义思想的挑战,这是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的一个新发展”[7]357。 《初步意见》和薛暮桥的说明虽然得到胡耀邦的赞扬,但是“由于在当时体制改革对许多同志来说还是一个比较生疏的问题,因而在会上没有展开讨论作出决定,只是作为一个草案供大家进一步研究。会后,《初步意见》这个文件也没有公开发表”[7]358-359。 由此看来,《初步意见》中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在中央高层还没有形成共识。 1981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召开的全国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赵紫阳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具体阐述了如何正确处理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的关系问题。他说:“在我国,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我国经济改革的基本方向应当是:在坚持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前提下,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国家在制订计划时也要充分考虑和运用价值规律”,“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的关系,是改革中的一个关键问题”[8]。随后,“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提法成为中央高层的共识。 不仅如此,《初步意见》由于过多地强调市场的作用还受到了批评①。全国各主要报刊还发表了大量的批判在计划与市场关系上强调市场调节作用的观点②。不同的意见不再能自由发表。薛暮桥尽管赞成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论和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方针,但也不敢公开发表意见。即便如此,薛暮桥还是于1982年5月在自己组织的关于体制改革理论问题讨论时对自己的观点作批评,说:“计划调节‘大部分要通过市场调节来实现’”的观点有“毛病”[7]379。刘国光于1982年9月6日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坚持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的文章。文章谈到计划与市场的关系时,在充分肯定了“计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前提下,说“随着‘买方市场’的逐步形成,随着价格的合理化,要逐步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这样的说法仍然受到了批判③。 1982年9月1日,胡耀邦在中共十二大上作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的报告中将计划经济与市场的关系表述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即“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体。同时允许对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不作计划,由市场来调节”[9]。时隔两年,在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上基本没有进展,甚至还没有达到1980年《初步意见》的深入程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