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而不同”的政治哲学根据论 1.“好同则必至于不和”,“和而不同”才能“事功无不立” “拒我者未必贰”,“是非在理,不在同异”。北宋范纯仁说,“同我者谓之正人,异我者疑为邪党。既恶其异我,则逆耳之言难至;既喜其同我,则迎合之佞日亲。以至真伪莫知,贤愚倒置,国家之患,何莫由斯?”(赵汝愚编《 宋名臣奏议》卷七十六)北宋苏东坡认为,“美者未必婉,恶者未必狠,从我而来者未必忠,拒我而逸者未必贰(背叛)”(苏东坡《东坡易传》卷四)。“今朝廷之意,好动而恶静,好同而恶异,指趣所在,谁敢不从。臣恐陛下赤子,自此无宁岁矣”(赵汝愚编《 宋名臣奏议》卷七十六)。北宋彭汝砺指出:“事系于天下则当与天下共之,事系于众人则当与众人共之,非可以私也。臣观朝廷近岁用言之道,同之则众誉之,以为奇才,为知治体,而果用之;异之则众愚之,以为同俗,为不知治体,而果废之。夫是非在理,不在同异。使同而有所附焉,虽同乃所以为欺也。异而有所取焉,虽异乃所以为忠也。夫上所好恶,民之表也。上惟同之为好,则民亦以同为贵;上惟异之为恶,则民亦以异为贱。人不能无贤不肖,事不能无利害,而人人雷同环合,以可不可为一,则将沮君子而为小人,将饰罪而为功,虚方欺而为实利、方诈而为义。末流之弊,臣恐不可胜治矣”(同上)。 “和而不同”则“事功无不立”。通过畅所欲言而沟通认识,协调关系,是团结一致、共取事功的基础。北宋末南宋初程俱的《寄李枢密论事札子》认为,“好同之风不革,则必至于不和者。何也?盖自公道不行,好同之风通于上下,大抵以献忠为议已,以商确为立异,以可否为相排,以雷同为厚善。于是虽亲戚朋友,有怀不敢吐,有见不敢争。初则为后言,终则为怫气,二者交违而暌矣。而况庙堂之上乎,何则强之使同、壅之使止?……积不快为背(逆、反),憎持公言为造(生事),厀(指望)其不为仇敌者几希。此好同所以必至于不和也。尝闻祖宗时,庙堂之上,盐梅可否之论,无日无之,岂相排而立异哉?各尽其谋国爱君之心而已”(程俱《北山集》卷三十六)。“使君臣之间,庙堂之上,和而不同,人无彼我之分,事无适莫之意,惟理之从,则利害无不明,事功无不立矣”(同上)。这是说只有和而不同才能辨别利害,认清道理,协调关系。如果“好同之风通于上下”,难以发表不同看法,必然积聚矛盾,疏离关系,造成对立甚至仇恨。而谋国为公的“可否之论”,完全可以做到“不失平生之欢”(胡寅《斐然集》卷十七)。 2.“众力所至”,凝聚智慧和力量需要“和而不同” “诽谤不诛,则良言进”;“更相可否”,得“众臣之助”。唐穆宗初即位,不修政道。杨虞卿上疏谏曰:“诽谤不诛,则良言进。况诏旨勉谕,许陈愚诚,故臣不敢避诛,以献狂瞽。”“陛下求理于公卿,公卿求理于臣辈,自然上下孜孜相问,使进忠若趋利,论政若诉冤。如此而不闻过失,不致升平者,未之有也”(刘昫《旧唐书》卷一百七十六)。其中的“良言进”“上下相问”“进忠”“闻过”“致升平”都涉及开启和凝聚政治智慧。南宋陈经指出,“君子和而不同。舜禹之君臣,更相劝勉,更相可否,未始雷同。所谓和,如和羮;同如济水。设使人主有言,臣下无所可否,谄谀成俗,则亦何赖于众臣之助哉?”(陈经《陈氏尚书详解》卷五)其中“更相劝勉,更相可否”,都与凝聚政治智慧密切相关。 “不同之同”,“官之善物”。元朝陈旅的《徐仲同字说》指出,“事有不可以独任,而智不可以自用也。故国家设官,有寮(僚)采焉。盖欲使居官者,同用其智,而同任其事也。夫众力之所至,则无重之不举;众虑之所及,则无隐之不周。人不吾与也者,吾言未公也;吾与人忤者,人心未孚也。狭量不足以处众,偏见不足以烛理,固执不足以达务。天下有大同之道,固吾众人之所共趋者也。同乎同乎,其居官者之善物乎?虽然同亦有二义,有不同之同焉,有以同为同者焉。不同之同,孔子谓和而不同者也。以同为同,则晏子之所以议梁丘据也”(陈旅《安雅堂集》卷十三)。陈旅的“智不可以自用”“众虑之所及则无隐之不周”“偏见不足以烛理”等等,从基础理论上论证了只有“和而不同”,才能开启和凝聚政治智慧的道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