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在修志方法和手段上,通过引入西方科学技术与知识,不断改进创新。随着西方科技的广泛传播和先进测绘仪器的大量运用,近代方志地图的内容更加丰富准确,尤其是民国时期,方志地图在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上,不断采用新技术、新器材,能够较精确地绘制山川、河流、地形、地貌等。如浙江省通志馆不仅聘请专业人士测绘山川地图,还于1944年专门邀请当时“国内天文学家中最有权威者”竺可桢,以“科学”标准衡量志书中有关天文的记述,体现了对科学方法的高度重视。 修志实践带动理论创新 近代方志转型背景下修志实践与理论创新,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民国时期,应通志编纂的需要,1914年浙江通志局率先成立,至1927年,包括山东、河南、江苏、浙江、福建、黑龙江、贵州、四川等省的通志局相继设立。各省修志机构的成立,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志书的编纂。1929年12月,国民政府《修志事例概要》颁布实施,不仅构建了一套国民政府内政部统一管理,地方政府直接负责的修志体制,还促成全国大规模创建修志机构的局面,掀起各省纂修通志的热潮。据统计,民国时期所修省志45种、市志12种、县志1074种;各类志书合计1571种,平均每年编纂41.34种,远远超过清代(18.31种)的年平均数。 广泛而丰富的修志实践,提供了理论发展与创新的基础。近代以来,围绕志书的编纂,分散于全国各地的修志人士经常鸿雁传书、函电往来,形成方志界交流互动的良好风尚,大量有关方志研究的论著应运而生,这有力地推动了近代方志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一是方志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的深化。方志的定义、起源、性质、功能等问题,是方志理论研究必须回答的重要问题,也是整个方志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对此,一些学者在参与修志实践的同时,积极致力于方志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不但使方志理论研究有所深化、研究领域不断拓宽,而且促使大量有关方志基本理论问题研究的论著应运而生。如河北通志馆馆长瞿宣颖发表《方志考稿》、河南省通志馆纂修蒋藩撰写《方志浅说》、江西通志馆总纂吴宗慈出版《方志丛论》等。这些论著来源于修志实践,分别就方志性质、志书取材、志书体例及编纂方法等问题作了系统总结,其中的修志主张和修志思想对我们当代修志,仍具有指导意义。 二是方志学理论的发展。清代章学诚倡导“史为志体”,并初步构建史志的学术系谱。梁启超对此高度评价,称“方志学之成立,实自实斋(章学诚,字实斋)始也”。学术研究意义上的方志学研究,是从民国时期开始的。1924年,梁启超在《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中首次提出“方志学”概念。受梁氏方志学思想的启迪,李泰棻、傅振伦等人在学术著作中,从“专门学问”的角度,对近代方志学概念作了理论诠释。由此使渊源于“编纂之学”的方志学理论,在近代方志转型背景下,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均有了新的变化,进而推动了方志学理论的发展与创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