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琉球和朝鲜的交往形态 明朝对于其朝贡体系内的各个邦国,自朱元璋建国伊始,就定下了“来而不拒,去而不追”的基本方针,明确地划定了朝鲜、琉球、暹罗等十五不征国。就其朝贡体系内部的各个宗藩国之间的邦交关系,明朝实施“和平”和“不干涉”政策,任其自由贸易往来。由于当时琉球地处东亚海域之交通枢纽,与明朝、朝鲜、日本、安南、暹罗、满剌加、苏门答腊、爪哇等东亚诸国都有商贸往来。其中,由于与朝鲜地理关系最为接近,交往尤多。 琉球与朝鲜的交往,最早的明确记载是,明洪武二十五年(1329年),三山时代的中山王遣使到朝鲜。史载,“琉球国中山王遣使来朝”,“上视朝,琉球国使、吾良哈人等参朝。琉球位于东五品之下,吾良哈位于西四品之下,其从者位于六品之下。琉球献方物。”1另外需要加以说明的是,《琉球历代宝案》所载琉球与朝鲜的最早交往始于明宣德六年(1431年)。由于《历 代宝案》从明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才开始记载,所以两国最早交往时间至少不晚于《李朝实录》所记载的明洪武二十五年(1329年)。其后琉球与朝鲜交往未曾有中断迹象。琉球王国从 察度至尚丰期间的十一王,朝鲜从太祖至仁祖期间的十六王,共计约207年间,两国间一直以和平友好方式相互往来。具体情况,可以从双方咨文与礼物馈赠、漂流民事件上进行观察。 致书往来与礼物馈赠,是两国邦交的基本形式,也是最主要的政治性事件。就以最初开始交往的李朝太祖时期而论,无论是琉球中山王,还是山南王都曾向太祖遣使致书、进献方物,以表达睦邻友好之意。太祖三年(1394年)九月九日,“琉球国中山王察度遣使奉笺献礼物”,2太祖六年(1397年)九月十一日, 琉球国中山王察度遣使致书,献方物⋯⋯书曰:“两仪合德,四时分序,群邦安乐,万物得所。恭惟朝鲜国王殿下,政致升平,德业隆盛,仍旧不泄迩,不忘远,方推德泽,宠惠邻邦,敢不忻忭!窃念愚昧,僻居海邦,特修菲仪,遣人驰献。只缘阻隔沧波,未由亲诣奉会,但知仰德祝龄而已,伏望仁慈鉴纳。”3 琉球国向朝鲜馈赠的物品,基本上是琉球特产,如丹木、白矾、金褴、藿香、沉香等。朝鲜回赠给琉球的物品也是黑麻布、白布、帛布、棉布、丝布等朝鲜特产。朝鲜致书琉球王时亦强调两国和平往来关系。如明宣德六年(1431年)六月十七日,朝鲜李朝世宗致书尚巴志,“且思本邦于洪武至永乐年间,自祖王及先王遣使,捧礼驰献,又承贵国累蒙遣使到国,及惠珍匀厥⋯⋯切念邻国交通,亦尚往来之义,行人传命,用坚和好之盟。”4可以看出,无论是琉球,还是朝鲜李朝,都比较重视双边和平邦交关系。 由于航海技术的限制以及东亚海域天气气象因素的影响,当时经常出现商船被风浪打翻导致的漂流民事件。中国、朝鲜、琉球、日本及其他各国的商船人员经常会漂流到他国,受对方国家的救济和遣返是一条不成文的规矩。琉球以从事海上贸易立国,故而发生的漂流民事件最多。琉球与朝鲜的交往史中,漂流民事件是数量最多的一类外交事件。朝鲜世宗刚即位的1418年8月21日,庆尚道观察使就向其汇报琉球的一起漂流民事件:“琉球国遣使来聘,其使人遭风船败,漂失礼物,溺死者七十余人,存者亦多病伤,来泊闲山岛。”5世宗的处理意见是,不仅要赠给这些遇难的琉球漂流民衣物,而且要将他们遣送回琉球。不过,有时琉球漂流民不打算返回琉球,这种时候往往以尊重“民意”为上。如世宗十一年(1429年)处理琉球漂流民事件时就指出,琉球漂流民“本人等如欲留居,则于庆尚沿海,官给衣粮谷种,使之安业;欲还本土,则修舟楫,给粮饷,嘱倭客以遣。”6这充分体现了两国邦交的亲密和和谐。李朝端宗元年(1435年),琉球致书朝鲜称:“我国与贵邦修好有旧,虽海道辽绝,信使相阻,而未尝不悬悬也⋯⋯第我人民浮海漂失,岁比有之,怜其父子夫妇隔断天涯,欲使之完聚。若复流寓贵境,可续刷还,以永临好。”7对于海难漂至琉球的朝鲜漂流民,琉球也是同样对待,送归朝鲜。李朝世祖元年(1455年)8和世祖三年(1457年),琉球派遣僧侣道安将“遭风漂入琉球”9的若干济州府人送还。可以说,整个明清时期,朝鲜和琉球对待对方的漂流民都持一种体恤和仁爱为本的友好方式。 总体上来讲,整个明代,琉球与朝鲜的交往未曾中断,且始终保持着和平和友好关系。尤其是商贸往来与频繁出现的漂流民事件,成为了两国都需面对且必须积极应对、妥善处理的重要事务。通过政治上的咨文往来与礼物馈赠、经济上的海上贸易以及漂流民事件的合理处理,双方的生存和发展进一步得到扩大和延续,成就了一种依存关系。 15世纪至17世纪初在以明朝居于支配中心的东亚世界里,琉球王国自始至终以睦邻友好甚至是谦卑的姿态、小心谨慎地与明朝、朝鲜、日本这几个近邻国家保持着政治经济往来。琉球的这种低姿态的对外邦交理念和交往方式,可以说是前近代东亚世界小国寻求生存和发展的一种最优选择:一方面,臣服于明帝国,接受明朝的册封朝贡制度,寻求宗主国明朝的庇护与经济上的优待;另一方面,对待日本和朝鲜,琉球是尽力对等邦交,睦邻友好。总之,此一历史时段,琉球以海商立国为其国策,不断扩大自身的生存发展空间,谋求政治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当然,依附于明帝国的琉球的生存和发展,与宗主国的历史发展和国力兴衰紧密相连。明朝国力兴盛对东亚的支配力比较强大时,其对琉球的政治庇护和经济援助也较为有力,而明末国家实力衰微时,对域外邦国的支配能力就随之降低。尤其是16世纪末期,日本展现出了谋图构建以日本为中心的“华夷秩序”的觊觎野心,东亚的和平局面以及朝鲜、琉球的国家稳定就受到日本这一不安分子的大肆侵扰以及暴力破坏。1592年丰臣秀吉的侵朝事件和1609年萨摩藩岛津氏对琉球的入侵即是最有力的明证。从此也可以看出,中国自身的强大国力以及为此而付出的政治担当、经济贡献以及文化输出,在前近代对维持东亚世界的和平、稳定和发展局面,扮演者积极的重要角色,可谓厥功至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李朝实录》第1册,太祖一年九月十一日己丑,东京:日本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影印,1953年,第29页。 2《李朝实录》第1册,太祖三年九月九日丙午,第70页。 3《李朝实录》第1册,太祖六年八月六日乙酉,第109页。 4《历代宝案》编纂委员会:《历代宝案》第1集第40卷,台北:台湾大学出版社,1972年,第1282页。 5《李朝实录》第2册,世宗一年年八月十二日戊戌,东京:日本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影印,1953年,第263页。 6《李朝实录》第2册,世宗十一年八月二十八日壬寅,第196页。 7《李朝实录》第6册,端宗一年六月十五日庚子,东京:日本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影印,1953年,第599页。 8《李朝实录》第7册,世祖一年八月二十五戊辰,东京:日本学习院东洋文化研究所影印,1953年,第83页。 9《李朝实录》第7册,世祖三年七月十四日乙亥,第210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