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摩尔根与恩格斯明确的说法,即便部落联盟存在,它也并非原始社会的最高组织形式;在部落联盟之后、文明社会之前,还有一种社会组织,那就是“民族”。 国内外学术界普遍认为,在马克思主义国家起源学说中,部落联盟是原始社会的最高组织形式,而民族是国家社会的产物。关于中国学术传统中部落联盟与国家的关系,上海大学历史系教授谢维扬认为,人类从原始社会通过部落联盟演变成为早期国家,是摩尔根曾经谈到的唯一方式。于是,中国学者形成一种观念,由部落联盟到国家这一演变方式是国家形成的唯一途径。谢维扬将其概括为“部落联盟模式”,这种概括很有代表性。但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值得商榷。如果仔细研读摩尔根以及恩格斯的著作,可以发现,在国家产生之前,原始社会的最高组织形式是“民族”而非“部落联盟”。 “民族”是进入国家的最后门槛 通读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可以发现,北美与中美洲的印第安人包括阿兹特克人曾经都有部落联盟,但是,他们仍旧停留在原始社会,并未形成国家。在他研究的对象中,首先形成国家的是希腊,随后是罗马。这就是说,我们如果要研究摩尔根所说的原始社会的最高组织形式,只有从希腊和罗马探寻根源。然而,笔者的发现与学术界的普遍认识并不一致:无论是在希腊还是罗马,部落联盟并非是它们形成国家之前的最高社会组织形式。其在原始社会的最高组织形式,摩尔根认为是民族。 摩尔根曾经将美洲印第安人与希腊人的氏族社会进行比较。他明确认为,前者的政治组织发展序列是“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而希腊的部落在进入文明以前,其政治方式也包括与上述相同的组织体系,只不过最后一项有所不同,发展出“民族”这样一种组织形式。换句话说,摩尔根认为,“民族”是希腊最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推衍,也可以说,在摩尔根的著作中,“民族”而非“部落联盟”是人类原始社会最高的组织形式。 学术界一般将“民族”看作与政治社会也即国家社会相对应的一种共同体。但摩尔根则认为并非如此。在他看来,“民族”比“部落联盟”更为“高级”。按照其说法,“民族”与“部落联盟”的区别是,在“部落联盟”当中,每个部落都还“分别占据自己的领域”;而在“民族”当中,各个部落已经联合起来,“在一个共同领域内”形成为一个集团。当然,即便如此,这样一个集团仍旧是一种“氏族社会的集团”。在摩尔根的著作里,“民族”仍旧是原始社会的“民族”。 除了“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这种原始社会组织的演进序列之外,摩尔根还提到“诸部落”不经联盟阶段直接联合形成民族的可能性:“在一个共同领域内联合诸部落而形成一个氏族社会的集团。”摩尔根为什么会有这种提法呢?笔者认为,这是由于摩尔根不能肯定“部落联盟”是否为希腊人和罗马人必经的社会发展阶段。 在一般性的理论概括中,尤其是在涉及民族之前的社会发展阶段时,摩尔根大多将部落联盟看作人类早期社会普遍经历的组织形式,这从其原始社会发展序列里可以看出:“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问题在于,将这样一种发展序列套用于希腊、罗马早期社会,摩尔根遇到了障碍,无法得出结论,即所有的社会在“民族”形成之前,都经过“部落联盟”这一发展阶段。笔者以为,这就是除了“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之外,他还提出 “氏族—胞族—部落—民族”这样一种演进途径的原因。若笔者的观点得以证实,学术界关于部落联盟是人类社会进入国家必经“门槛”(无论是否最后“门槛”)的理论,就大有商榷余地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