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陈金龙,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广州510631 【内容提要】 中国佛教会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合法的、带有一定全国性的佛教团体,南京国民政府与中国佛教会的成立、分化、整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国佛教会的成立得到了南京国民政府的支持,中国佛教会分化过程中南京国民政府采取了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佛教界内部的冲突。1935年7月后,南京国民政府进行了改组中国佛教会的尝试,但至全面抗战爆发前夕,中国佛教会内部依然矛盾重重,国民党当局改组中国佛教会的努力受挫。 【关 键 词】南京国民政府/中国佛教会/成立/分化/整顿 [中图分类号]K262.9;B9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326(2010)03-0111-13 中国佛教会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合法的、带有一定全国性的佛教团体。南京国民政府与中国佛教会的成立、分化、整顿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国佛教会成立、分化、整顿的过程,显现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政教双方的冲突与调适。 一、中国佛教会成立过程中的政府支持 (一)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国佛教的组织化要求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各地佛教团体有此消彼长之势。1927年5月,武汉佛教徒在汉口佛教会会址成立两湖佛化联合会,并设两湖佛化讲习所;7月,安庆组织安徽佛化总会。与此同时,浙江省党部改组委员会则通令各县党部解散僧道团体,取消佛化社。[1](P192)佛教团体何去何从?佛教界希望南京国民政府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1927年5月,伍朝枢于国民党中央第93次政治会议,提议保护宗教团体,经会议表决获得通过。[1](P192)但是,同年8月7日,谛闲、圆瑛等向国民政府请愿,要求“僧众组织宗旨纯正之团体”,却遭到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的否决。[2]其后,佛教界一再请求成立佛教团体,要求国民政府给予支持。玉慧观提出,“于今的佛教,差不多等于散沙一般,虽是同属在一个佛教系统之下,而其各个精神上只有自私自利,‘各扫门前雪’,所以养成各是其是,各非其非”。他呼吁佛教徒开诚合作,“力谋组织上的统一”[3](P3) 佛教界要求成立佛教团体,从消极方面来说,是由于外力所迫以应对外部危机的一种办法。在1928年“庙产兴学”风波之中,佛教界深感无政府认可的合法组织,交涉不便。闻兰亭、可成在中国佛教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的发言就说:“现在这佛教会最要紧的是对外的,不是对内的;犹如革命军先打好了外敌而后可谋内里的统一。”[4](P57)达如法师是中国佛教会监察委员,参加了中国佛教会第一次执监大会及就职典礼。用他的话来说:“现在中国佛教会只想对外,如请愿‘保护寺产’,修改‘寺庙管理条例’等事,这是中国佛教会对外的政策;至于对内政策,现在就只希望各省县组织佛教会而已。”[5](P285)这些说法道出了中国佛教会成立的部分初衷。佛教界要求成立佛教团体,从积极方面来说,是要参与政治和促进佛教的复兴。太虚在《建设适应时代之中国佛教》一文中指出:“现在政治环境已变,僧众对此当大大觉悟,应即改变其旧来之处世方法以图生存发达。以现在国民对于国事皆应有参与政治之行动,实施此种权利,首应有各种团体之组织,……出家者为佛教住持僧,在家者为佛教正信会,将此两部联合起来,由县而省,由省而全国,即可构成一整个的佛教团体。”[6](4)因此,太虚积极主张成立佛教团体的缘由之一是便于政治参与。 佛教界主张组建佛教团体,不仅是政治参与的需要,也是改善佛教、普及佛教、促使佛教复兴的需要。1929年3月,大醒指出,“我们要弘扬佛法,我们首要注重结集团体,现在佛教中的有知识者,太分裂了;有心整兴佛教的热心者,太涣散了,我们不能不设法集合他们同站在一条战线上来共同合作。”[7](P28)太虚也认为:“中国佛教徒之习惯,在养成个人之高尚,不注重以佛法去救世;又为个人之修养,不去谋人类之共同解决。今后吾国人士,欲改善佛法、普及佛法,即在使全国佛教徒组织一团体,以倡行各种事业。”[8](P113-114)当时,佛教界都意识到要使佛教复兴,离不开一定的组织基础。 (二)中国佛教会的成立 对于中国佛教会的成立,太虚早有基本构想。1928年5月,太虚在上海发起“全国佛教代表会议”,对发起宗旨、具体方案、主要目的作出了详细说明。[9](1P2-4)太虚期望通过召开全国佛教代表会议,成立“一全国统一永久的法定佛教团体”。在全国统一团体未成立之前,于南京先成立一筹备处,各省分设省筹备处,限半年完全成立。 1928年6月,太虚等正式呈请国民政府组织中国佛教会。呈文指出:组织中国佛教会的目的,在于“集中全国寺院僧众及各种佛学团体之策力,一面整理佛教,一面发扬佛学,同时举办各种教育慈善等社会事业,俾有合于时代之潮流,而无背于佛陀之大法,庶几数千年先德所遗之精神的遗产,得以发扬光大,随世运国运以俱进”。[10]太虚呈内政部整理宗教文所附条陈中,还提出了中国佛教会的基本组织框架,即纵向而言,中国佛教会应有中央、省、县三级组织,横向来说,中国佛教会大致可分为“僧众部”、“信众部”,出家僧尼为中国佛教会僧众部当然会员,在家信佛民众则任其自由加入,为中国佛教会信众部会员。[11](P3) 中国佛教会筹组之时, 在中国佛学会成立过程中,曾邀请内政部长薛笃弼予以指导。 在争取蒋介石、薛笃弼、蔡元培等政要支持的同时,佛教界继续寻求国民党中央党部、国民政府的支持。当时,各地方党部及地方政府,认为组织佛教团体就是提倡迷信,对于佛教徒集会、结社、请求立案备案,辄加否认。而依据《文化团体组织大纲施行细则》及《修正人民团体组织方案》等规定,宗教团体组织的成立,先经当地高级党部核准许可后,再行呈请政府备案。为此,佛教界依然选择了从上层寻求突破的策略。 正当发起召开全国佛教大会、筹组全国性佛教组织之时,太虚决定游欧。当时,佛教界人士颇感意外,纷纷劝其暂缓欧美之行。太虚则认为:“赴欧观化,乃数年来预定之规划,而提议开全国佛教代表大会及共同发起中国佛学会,则为偶逢其缘之事。”[19](P2)事实确实如此。早在1927年6月,太虚就向外界透露,将出席加拿大世界教育大会,进而游化欧美。 中国佛教会成立后,便立即着手省县佛教组织的建立。 从上述过程可以看出,中国佛教会的成立得到了蒋介石的支持,南京国民政府的相关部门为中国佛教会的成立也提供了方便。蒋介石和南京国民政府的支持,是中国佛教会得以成立的重要条件。 二、中国佛教会分化过程中的政府缺位 新旧两派之争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佛教界内部潜在的问题,这一问题使中国佛教会自成立之始,就埋下了分化的种子。在其后运作的过程中,中国佛教会内部更是分歧不断,矛盾重重。但在1935年7月第七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国民政府对于中国佛教会内部的分化,采取了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这种态度又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佛教界内部的冲突。 圆瑛与太虚本来是义结金兰的好友,但入民国之后,太虚受新的学术思想熏陶,学养日深,成为一代佛学思想巨擘,且锐意革新,提出教理革命、教制革命、教产革命的主张,成为佛教中革新派的领袖。而圆瑛历任宁波七塔寺、天童寺、鼓山涌泉寺、法海寺、南洋极乐寺等大名刹方丈,长期受丛林制度浸染,思想日趋保守,为丛林寺院保守者拥为保守派领袖。③中国佛教内部新旧两派之争由来已久,且引起了当时外界的注意。1929年,日本真宗布教师东海宜诚来华考察佛教时,就非常关注两派的发展趋势。中国佛教会成立后,圆瑛与太虚距离日远,分歧日增,加上当时佛教中所谓名流居士从中制造是非,挑拨离间,更加大了新旧两派的裂痕。1929年4月中国佛教会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时就发生了会址之争。会上,禅定、可成极力主张会址设在上海,其理由是上海交通便利。但各位代表,尤其是谢铸陈居士,则极力主张设在南京,其理由是南京是全国中心,海内外所共仰,凡全国性的机关,莫不设于此。佛教最高行政机关为20余省佛化之总汇,80万僧伽之命脉,设于南京,对内对外,承上御下,行使职权一则方便,二则庄严。两种意见争持很久,后来采取了折中的办法,即中国佛教会设会所于南京,设总事务处于上海。[24](P84) 中国佛教会成立之初,制度很不健全。按照规定,每半月开常务委员会议一次,办理各方收到的公文案件;每月有常委1人住会值班,办理常务;接受各方公文案件,由秘书起草办理。但实际工作情形是:每次常务委员会议缺席者多过出席者,有的委员委托非本会委员为代理人或一人同时代理二人;住会值班办理常务的常委,实际上并不住会;甚至秘书也不住会,所说起草公文,也只得每月办理几次,不能随拆随行。[25](P328、329)上海名为中国佛教会总办事处,而办事员中甚至无一僧尼或正信居士。同时,中国佛教会成立之初,也面临经费方面的困难。1929年,各省认定的常年费不过6000元,尚有未缴齐及全数未缴者。 鉴于佛教会会务难于开展,加上旧僧蓄意诽谤,1929年11月中国佛学会成立时,太虚决定专心于世界佛学苑及佛学会之建设,函辞中国佛教会常务委员及学术委员长之职,中国佛教会坚决挽留。 1931年4月8-10日,第三届全国佛教徒会议在上海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57人,委员28人。④这次会议上,太虚发表《告全国佛教徒代表》书,痛陈佛教会存在的种种问题,明确表示敷衍之教会,有不如无。太虚提出,中国佛教会如果要续办,必须采取如下措施:一是精选才德僧伽、正信居士,以构成常务委员会及总办事处。每半月须将议办之事,通知全体执监委员与各省佛教会,以凭监察。二是最少须筹措确定之常费3万元,除常委及办事员能有稳定之办事经费外,并办一不可缺少之会报,及急需之“全国各级佛教会办事僧员训练班”,以期各省各县佛教会,陆续可得有能贯彻本会宗旨之办事僧员,否则,空挂一招牌,而徒耗乞讨得来之数千元经费,反为佛教增加许多不合理不体面之情节,倒不如从速将中国佛教会自动解散取消。[20](P175)太虚提出的问题,赢得了与会代表和委员的支持。这次会上,多数代表和委员感到佛教会僧才太缺乏,开会什么都不懂,办理会务什么都不清楚。有鉴于此,这次会议决定办一“会务僧员养成所”,以“养成全国各级佛教会办事僧才,振兴会务为宗旨”。关于经费筹集的方法,会议提出了三种办法:各省市佛教会担任;各热心寺院自由认捐;各代表热心教务者自由认捐。[26](92)这次会上,新旧之间争论颇为激烈,但在出席会议的记者看来,“新旧两派,各有见地。新派为循现时世界之潮流,旧派则重阐发固有教义,两派互相并进,同在一条直线上,实际自无隔阂。故旧派既不必非新,新派亦不必非旧。”[27](P76) 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改选中国佛教会执行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会议选出执行委员36人,候补执委18人,监察委员12人,候补监委6人。结果太虚一系革新派获得胜利,一向包办操纵中国佛教会的沪杭名流如黄健六、钟康侯落选。新旧派之间本可藉此机会携手合作,为复兴佛教同舟共济。无奈,一向操纵中国佛教会的名流居士不甘失败,从中制造事端,新旧之间矛盾骤然激化。 太虚鉴于旧派公开对抗,会务难行,于 太虚任中国佛教会常务委员2年,对于会务提议议决之案,关于改善僧制、整顿寺产、设办僧学、振兴教务等提议,有不下二三十件。但因各地寺僧之漠视,以及经费人才之缺乏,无一件能见之实行。太虚认为,“除每日对于政府为保护之请求,对于外界为消极之抵抗外,更无一事可为。如此佛教会,有不如无,不能振兴,应即取销。”[29](P5)太虚在宣布退出中国佛教会时,还对中国佛教会不谋整理僧伽制度表示了不满。他说:“此保持寺产集团,不惟无整理僧制、振兴佛教之望,且有最近暴露其实以整理僧制、振兴佛教为仇敌者,则余不应再空耗其精力于中国佛教会。”[6](P1100)因此,太虚退职,除了与旧派意见不合外,对于佛教会现状不满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由于新旧派对抗,第三届全国佛教徒会议法定选出的执行委员36人,监察委员12人,多数未能就职。如 南京国民政府当时对于宗教团体的处置,用民众训练部的话来说,“以不提倡、不禁止之态度,为消极之应付”。[32](P70)南京国民政府在中国佛教会分化的过程中,采取的是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尽管国民党中央训练部自1931年起派金祖懋为中国佛教会组织指导员,对中国佛教会进行指导,但也没有及时协调、化解矛盾,使中国佛教会内部的分化日益明显,以致无法正常运作。政府协调的缺位,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佛教内部的分化。 三、南京国民政府整顿中国佛教会的尝试 (一)新旧派矛盾的激化 自改组令下,各省县佛教会以该项章则未依法定程序而订立,且取消省佛教会在事实上为不可能,群起反对,拒绝改组。在革新派掌握的舆论鼓动下,江苏省佛教会首先通电全国,反对取消省佛教会,改组县分会,并根据法理事实,呈请中央民众训练部收回成命,修改会章。紧接着,安徽、湖南、四川、贵州、山西、云南、山东、河南等省佛教会,通电中央地方党政当局和省市县佛教会,坚决反对中国佛教会一切“矛盾之乱命”、“朦胧之政策”,提议“一致联络,一致行动”,“另择地点日期,派员集合讨论,谋彻底改组中佛会,不能再任其垄断独行”。[35](P1)尽管各省反对取消省佛教会、拒绝改组,但中国佛教会由于有民众训练部、内政部的支持,仍执意推行“改革”,一方面强令各省佛教会结束、县佛教会改组,另一方面重新征求会员。 在佛教会改组的过程中,福建、浙江等省佛教会能按章进行,而江苏、湖南、安徽、四川等省佛教会则继续拖延,迟不结束。 在各县市佛教会改组为分会的过程中,中国佛教会为“统一组织、改进会务”起见,特依据修正人民团体组织方案、中国佛教会修正章程、中国佛教会各分会组织通则,拟订组织佛教分会手续暨改组分会办法通知各县市遵照办理:“凡从前成立会务,业经依法组织者,此次改组为本会之分会,应将改组分会情形,呈报当地党政机关备案,毋庸再请许可;倘从前组织分会,未符法定手续者,此次组织分会,应依照中央修正人民团体组织方案,从新发起,推举代表,连署呈请核准许可。”由于各县市佛教会在改组过程中,对于应否免除再请许可仍存疑问,使会务进行有所障碍,中国佛教会呈请中央民众训练部核示。民众训练部指出:“前已核准备案之市县佛教会,现在改组分会,自可依法呈请当地高级党部派员指导改组,不必另行申请许可。”[40](P15) 民众训练部不仅支持中国佛教会组织系统的变更,而且对于其重新征求会员的工作,也给予了支持。 在中国佛教会组织系统变更和征求会员的过程中,民众训练部给予了中国佛教会有力的支持。这种支持尽管一时推进了当时中国佛教会的“改革”,但实际上激化了佛教界内部的矛盾。中国佛教会擅自修改会章,并假借民众训练部的权威强制推行之后,使革新派对于中国佛教会甚为不满。太虚弟子法舫说:“七年以来,未曾见中国佛教会在佛教中做过一件于佛教有利益的事情。对于国家民众,除了通告全国寺院与佛教团体,做了几次祈祷和平法会,劝募了些许急赈捐款之外,并无其它事业表现。”[455](P1)这代表了当时革新派对中国佛教会的基本看法。对于佛教会内部的不和,佛教徒颇为痛心,并力图化解新旧派之间的矛盾。如常惺指出:外侮之侵凌,非有教会不足以资抵抗也;慈善公益,非有教会不足以资举办也;宣传教义,非有教会不足以提倡也;教规堕落,非有教会不足以整理也;辅国牗民,非有教会不足以资推行也。“若无健全之中国佛教会暨各市县分会,内不足以言整顿,外不足以言弘扬”。常惺期望全国佛教徒认清佛教会之责任,如能各尽其力,全国佛教徒将发生不可思议之动力,以之宏化接物,将产生特殊之效果。[45](P3-4) 事实上,至1936年夏,新旧两派之间也出现了缓和的迹象。1936年5月,大悲、屈文六陪同圆瑛于雪窦寺分院访问了太虚,以共商佛教会事宜。[20](P221) (二)国民党当局直接介入佛教内部争端 金山会议提出的主张,得到了国民党当局的支持。1936年6月,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拟定《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70条和要点说明8条,阐明了国民党中央整理佛教的原则和意见,这是国民党当局直接介入佛教内部纷争的开始。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之所以要介入佛教内部的争端,用民众训练部处长张廷灏的话来说,是因为“知道中国佛教会,因意见分歧,暗分新旧,以致会务不能进行,这是很痛心的事。如新旧两派的领袖,能开诚合作,无我无诤,那末,中国佛教会的争端,至少可以消除大半,争端不消除,则团结不能坚固,团结不能坚固,会务自然无法推行”。[48](P92)内政部礼俗司司长陈念中也说:自1929年中国佛教会成立以后,“即以教徒团结为当务之急,顾其事实,则适得其反,佛教僧寺,纠纷屡见,庙产争执,相继发生,自佛教会成立后复因派别之相异,意见之互歧,其纷争之事亦时有所闻,以佛教之本旨论,以教会组织之前途论,诚令人不免扼腕兴嗟。”[49](P110) 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之所以要介入佛教内部的争端,也与当时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有关。华北事变后,日本意欲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日益逼近,国民政府也开始有计划地对日备战。1935年11月,国民党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改组为国民党中央民众训练部,专门负责计划、指导民众训练事宜。民众训练部为动员民众准备抗日,特别是动员僧尼起来抗日,也就必将介入佛教内部的争端。 民众训练部此时介入,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不肖僧尼为日人利用。当时,日方已准备巨金,希图收买不肖僧众,藉传教为名,诱惑人民。而日方密探冒充僧尼,混入寺庵,经察觉者,已不止一次。民众训练部后来也说:“华北事件以还,一般汉奸,每藉宗教团体之名,深入内地活动,不加预防,至堪忧虑。”[32](P70)也正因为如此,民众训练部对于中国佛教会内部的争端,不再持冷眼旁观态度。经民众训练部修改的《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其要点有如下几个方面:(1)佛教会组织分子,应限于僧尼,僧尼必须入会;(2)县分会会员人数的最低限额为500人,不及此数之县,可合二县或数县组织之;(3)各级代表大会、理监事会之组织、人数分配、产生方法及会议时法定人数,务求比例相当,合乎事实与法理;(4)寺僧及僧尼登记和会员入会手续规定甚详,对于入会证之发给与换领要求明确;(5)寺庵管理与僧尼约束,实施严密之管理整顿,不法者厉行惩戒;(6)传戒与以后新剃度僧尼入会办法,力求恢复戒律精神;(7)监督总分会及各寺庵收支,有严密的方法;(8)减低会费与寺庵应纳常年捐之标准,规定会费每人每年纳1元,常年捐以纳4%计。[50]从这些问题可以看出民众训练部整理中国佛教会的决心和思路。 《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公布之时,民众训练部处长张廷灏为调解佛教内部新旧两派纠纷,赴上海访问了圆瑛,与圆瑛共商中国佛教会的整理办法,并发表整理意见。张廷灏在上海时向记者表示,“佛教会纠纷,亟应早日解决”,“团结问题,颇为重要,盼各方弗以感情用事”,并向中国佛教会转交了民众训练部拟定的《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及说明书,要求全国佛门弟子及僧尼参与讨论和研究。[51]返回南京后,张廷灏又访问了太虚。他对太虚说:“深望中国佛教会,不再有纷争症结发生,组织得日臻健全完整,而能确尽佛教会应尽之任务,达佛教会之真正目的,并本佛教慈悲平等救世利他之精神,效忠党国,福益社会,为民众团体之模范。”[52](P93-94)他要求太虚出席中国佛教会即将在南京毗卢寺召开的七届四次理监事会议,并对太虚以非中国佛教会理监事的身份出席会议的难堪表示理解。太虚自然领会当局的良苦用心,深感国难当头,全国各党派尚且能抛开政见不同,团结起来,佛教徒理应舍除我见,真诚合作。张廷灏还致函王一亭,强调《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及要点说明,“于佛教会前途,确有不可思议之利”,中国佛教会内部“长此纠纷不息,事业不振,良非释子之福,亦属教徒之羞。欲图根本解决,彻底改进,自不可不先有尽善尽美之章程,以巩固其基础,健全其组织,杜绝其流弊”。张廷灏希望王一亭敦促圆瑛速将《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及要点说明全文,刊登于《中国佛教会公报》,并送《佛学半月刊》登载,使全国佛教徒在章程核准施行以前,均有参加讨论、发表意见的机会。[53] 中央民众训练部修订之《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在报刊公布后,全国知识素养较高的革新派僧尼,都表示拥护和认同,而把持中国佛教会的旧派僧尼,则极力反对。 因时间紧迫,民众训练部一再电催中国佛教会上报出席第八届佛教徒代表大会候圈名单。 (三)中国佛教会整理受挫 民众训练部在督促第八届全国佛教徒代表大会召开的同时,也在酝酿新的整理方案。 9月,民众训练部责成中国佛教会改组,圆瑛等极为不愿,乃阳奉阴违,运动段祺瑞。一则由段致书时在广州的蒋介石,由段宏纲(段祺瑞之侄)、屈文六飞抵广州谒蒋面递,并由蒋电陈立夫,著令缓办。再则由上海名流屈文六、闻兰亭等致函时在巴黎的戴季陶,由戴电国民党中央党部,勿过问佛教。[20](P224-225)于是,圆瑛、屈文六、黄健六等召集少数常务理事,在上海办事处开紧急会议,变更前在南京理监事联席会议作出的决议,开会时间延后1月,开会地点改为上海,会议代表改由各分会选举,人选以会员为限,且须经中国佛教会审查通过方可出席。太虚得知这一消息,知道中国佛教会改组遇到了新的阻力,乃于 正当各省抗议之时, 可见,至全面抗战爆发前夕,中国佛教会内部依然矛盾重重。国民党当局改组中国佛教会受挫,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一些方面。其一,中国佛教会内部新旧两派之间矛盾根深蒂固、积重难返,一时要消除分歧,诚非易事。其二,民众训练部(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对于中国佛教会的整理缺乏系统考虑与周密安排。如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先是赞同中国佛教会取消省佛教会的做法,而后民众训练部又觉不妥,要求恢复三级制;民众训练部主张将中国佛教会改组为“中国佛教寺僧会”,另组“中国佛教居士会”,实际上又引发了出家僧尼与在家居士的矛盾;民众团体章程应由民众团体自己提出,由民众训练部起草《中国佛教会章程草案》也有越俎代庖之嫌。因此,国民党当局整理中国佛教会的若干举措,都有失妥当。 注释: ①一说刊名为《中国佛教》。参见释印顺:《太虚法师年谱》,宗教文化出版社1995年版,第140页。 ② ③也有学者认为,圆瑛与太虚两人的根本目的是相同的,都是为了佛法能够在人间久住。他们之间不同的地方在于,圆瑛主要在实践人间佛教的主张做了不少工作,把毕生的精力放在弘法利生的事业上,广度接引众生,致力于佛教在民间的普及工作。太虚着重于宣传人间佛教理论,注重佛教的理论性、思想性和学术性,在知识界中影响较大。他们二人都是近现代中国佛教的法门龙象,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只是各自施设不同的方便法门而已。参见黄夏年:《圆瑛佛学思想讨论会综述》,《世界宗教研究》1994年第1期,第145页。 ④出席大会代表的资格和人数原限定为:1.中国佛教会现任执监委员全体;2.各省佛教会代表2-4人;3.中国四大名山代表各1人;4.中国佛学团体机关(佛学院等)代表各1人;5.特请特别代表若干人。预定出席大会的代表总数180多人。 ⑤电文均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73。 ⑥监院是寺庙中掌管库房的和尚,其处理日常事务的权力仅次于方丈,通常称为“当家”。 ⑦电文、呈文均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722,案卷号1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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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学术研究》(广州)2010年3期第111~123页 责任编辑:刘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