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庄子》之结集,应不晚于战国末年。《吕氏春秋·季春纪·先己》篇有“真人”一词,其对于“昔者先圣王”的描写,有类似《庄子·大宗师》篇对“古之真人”作描写以表达理想人格的笔意。这有可能是受到《大宗师》篇的影响。《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吕氏春秋》“大抵以儒为主,而参以道家、墨家,故多引六藉之文与孔子、曾子之言。”“所引《庄》《列》之言,皆不取其放诞恣肆者;墨翟之言,不取其《非儒》《明鬼》者。”《吕氏春秋》的成书时间虽仍有争论,但包括《先己》篇的《十二纪》成于“维秦八年”(《吕氏春秋·序意》)亦即公元前239年秋之前,学界是没有异议的。《淮南鸿烈》引《庄子》文更多。《淮南鸿烈》是汉武帝即位当年,即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由刘安献上的。刘安门人在利用已有成书之外,也还可能对《庄子》一书有所裒集。 其后,司马迁在《史记·老子韩非列传附庄子传》中明确说,庄子“著书十余万言,大抵率寓言也。作《渔父》《盗跖》《胠篋》,以诋訿孔子之徒,以明老子之术,畏累虚、亢桑子之属,皆空语无事实”。“亢桑子”当为庚桑楚,“畏累虚”当为《庚桑楚》篇中所说“老聃之役有庚桑楚者,偏得老聃之道,以北居畏壘之山”一语中的畏壘山。 《汉书·艺文志》著录:“《庄子》五十二篇。”陆德明说,《汉志》所录“即司马彪、孟氏所注是也。言多诡诞,或似《山海经》,或类《占梦书》,故注者以意去取。其内篇众家并同,自余或有外而无杂。惟子玄所注,特会庄生之旨,故为世所贵”(《经典释文·序录》)。余嘉锡说:“今《胠篋》在外篇,《渔父》《盗跖》《庚桑楚》在杂篇,而太史公皆以为庄子所自作。然则史公所见之本,必无内外杂篇之别可知也。刘向定著之时,始分别编次。”(《古书通例》)“凡一书之内,自分内外者,多出于刘向,其外篇大抵较为肤浅,或并疑为依托者也。”(《古书通例》) 陆德明说:“庄生弘才命世,辞趣华深,正言若反,故莫能畅其弘致;后人增足,渐失其真。”(《经典释文·序录》)对“后人增足”的情况,清人章学诚曾举例阐述曰:“诸子俱有学徒传授,《管》《晏》二子书,多记其身后事,《庄子》亦记其将死之言,《韩非·存韩》之终以李斯驳议,皆非本人所撰,盖为其学者,各据闻见而附益之尔。”(《文史通义·文集》)因此,章学诚认为:“《庄子·让王》《渔父》之篇,苏氏谓之伪托;非伪托也,为庄氏之学者所附益尔。”(《文史通义·言公上》)苏东坡在《庄子祠堂记》中立论曰:庄子对孔子是“实予而文不予,阳挤而阴助之”,然而,《盗跖》《渔父》给他的感觉,“则若真诋孔子者”。此外,《让王》《说剑》,又“皆浅陋不入于道”。由此,他要求去此四篇。苏东坡是将《庄子》一书视为庄周所作,才会产生此种“昧者勦之以入其言,余不可以不辨”(《东坡文集》卷三十六)的言论。苏东坡显然不了解先秦学术的衍生状态及其典籍的编集情况。 余嘉锡在《古书通例》中明确提出,“秦汉诸子即后世之文集”。他说:“周、秦、西汉之人,学问既由专门传受,故其生平各有主张,其发于言而见于文者,皆其道术之所寄,……承其学者,聚而编之,又以其所见闻,及后师之所讲习,相与发明其义者,附入其中,以成一家之学。故西汉以前无文集,而诸子即其文集。”“周、秦人之书,若其中无书疏问答,自称某某,则几全书不见其名,或并姓氏亦不著。门弟子相与编录之,以授之后学,若今之用为讲章;又各以所见,有所增益,而学案、语录、笔记、传状、注释,以渐附入。其中数传以后,不辨其出何人手笔,则推本先师,转相传述曰:此某先生之书云耳。既欲明其学有师法,又因书每篇自为起讫,恐简策散乱,不可无大题以为识别,则于篇目之下题曰某子:而后人以为皆撰人姓名矣。古书既多不出一手,又学有传人,故无自序之例。”余嘉锡所云“又各以所见,有所增益”,正是上引陆德明所曰“后人增足”者。至于陆德明以“渐失其真”一语来论定此种情况,则过于简单化了。在“后人增足”之中,正是有着一个学派的发展与变化。这是我们必须确立的一个基本观点。 《庄子》的编集时间,由“门弟子相与编录之,以授之后学”的情况来考虑,应在庄周之后,即已有初步的编录。王充曾说:“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论衡·书解》)赵岐亦曰:“孟子既没之后,大道遂绌,逮至亡秦,焚灭经术,坑戮儒生,孟子徒党尽矣,其书号为诸子,故篇籍得不泯绝。”(《孟子注疏·孟子题辞》)据此可知,汉代所存诸子之书是由秦代传下来的,因此,如本文开头所说,《庄子》一书在战国晚期即已大体成型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汉初行黄老之治,道家学说昌盛,这一时期,《庄子》文篇仍可能有所“增足”。 崔譔曰:“《齐物》七章,此连上章,而班固说在外篇。”(《经典释文·庄子音义》)据此,在班固之时,《庄子》一书不仅已分内外篇,而且每一篇已经分章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