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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的成书与版本(3)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光明日报 王锺陵 参加讨论

    
    郭象的《庄子》注释是否窃自向秀,这在《庄》学史上,乃至中国学术史上是一件大公案。杨明照先生缕述曰:“郭象《庄子注》窃自向秀之说,始于《世说新语·文学篇》,《晋书》遂著之于传,而高似孙《子略》,王应麟《困学纪闻》,焦竑《笔乘》,胡应麟《四部正讹》,谢肇淛《文海披沙》,陈继儒《续狂夫之言》,王昶《春融堂集》,袁守定《佔毕丛谈》,《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及《简明目录》,陆以湉《冷廬杂识》,复相率承之无异议。疑之者则滥觞于钱曾《读书敏求记》;王先谦《庄子集解》,吴承仕《经典释文序录疏证》,亦先后为之辨白。然皆铸词简阔,弗之详论也。近人刘盼遂乃作《申郭篇》,证以三事,冀雪覆盆;若子玄沈冤,可洗于千载之下焉者。”(《学不已斋杂著·郭象庄子注是否窃自向秀检讨》)杨先生自述,对兹案“久入胸次”,乃“弋釣子期解义之见存者,与郭注类聚并列”(《学不已斋杂著·郭象庄子注是否窃自向秀检讨》),加以比较,向秀解义存而郭象没有相应注释者凡三十七则不列入。比较的结果是:在总计八十九则中,“其与郭注同者四十有七,近者十有五,异者二十有七。辜榷较之,厥同踰半”。杨先生又说,刘孝标“善于攻缪,博而且精;于《世说》纰误之处,多所纠弹,此独存而不论”;“张湛训解《列子》,向、郭并采,而所引向注,与今行郭本互校,十符其八。”杨先生的结论是:“《世说》所载,信而有徵。”“子玄少有才理……。盖见子期所为解义,穷究旨要,妙析奇致,欲贪其功,以为己力。遂掠美因善,鸠居鹊巢,补阙拾遗,茑施松上。纵曾自我作故,要亦因人成事,与何法盛之剽郄绍,宋齐邱之攘谭峭,不过薄乎云尔,存心固无以异。”(《学不已斋杂著·郭象庄子注是否窃自向秀检讨》)
    《四库全书总目》曾对比向、郭注,驳斥钱曾《读书敏求记》之谓“世代辽远,传闻异词,晋书云云,恐未必信然”之说,并诘问道:“钱曾乃曲为之解,何哉?”王叔岷对此公案也很感兴趣,亦著有专文,他右袒钱曾说“不得斥钱氏之说为曲解也”,其理由为:“今据《庄子释文》《列子注》及他书所引,详加纂辑,得向有注郭无注者四十八条,向郭注全异者三十条,向郭注相近者三十二条,向郭注相同者二十八条,列此明证,然后知郭注之于向注,异者多而同者少,盖郭虽有所采于向,实能推而广之,以自成其说者也,……妄加剽窃之名,诚诬人也!”(《庄学管窥·庄子向郭注异同考》)王叔岷意在为郭象洗脱恶名。然而,王叔岷的计算方法是错误的,向有注、郭无注者四十八条,应该像杨先生那样,不列入。下余六十条,全异者三十条,相近、相同者六十条,占三分之二。因此,郭象的窃名还难以洗脱。
    冯友兰所持的是另一种理由是:“若说抄的话,郭象不仅抄向秀,而且抄嵇康,还抄司马彪。”“他的《庄子注》用后来的说法,应该称为‘庄子集注’。”(《中国哲学史新编》第4册第133页)“集注”的说法是欠妥的,因为集注是需要一一标明原注者姓名的,并且这一说法还模糊了郭象的《庄子注》基本上窃自于向秀的事实。
    冯友兰引《世说新语·文学》刘孝标注“聊应崔譔所注,以备遗忘”一语中的“应”字,为“隐”字(《中国哲学史新编》第4册第132页),明显不符合原文,冯友兰未交待所据为何,亦不知是冯友兰误记,抑或是有意改动?事实是,冯友兰恰恰由此作出了错误的推论:“向秀的《庄子注》可能来源于崔譔的《庄子注》。‘隐’是隐括的意思”(《中国哲学史新编》第4册第132页)。
    这是为了替郭象窃取向秀注辩护,而诬向秀的注亦窃自崔譔。王叔岷就说得很明白了:“释文音义中所引崔向本正文相同(与郭本异者)、注文相同之例亦甚多。盖向秀亦本崔譔之义,述而广之,与郭象本向注述而广之者实同。”(《庄学管窥·庄子向郭注异同考》)看来冯友兰、王叔岷对上引《晋书·郭象传》“向秀于旧注外而为解义”一语的理解是相当不够的。“旧注”与“解义”相对,显然“旧注”指的便是训释音义、标出异文之类,如果崔譔的《庄子》“旧注”有大量的义理阐发,则向秀再作“隐解”,就只能说是于旧注外“别为解义”,不能说是“而为解义”了。王叔岷忽视了向秀的主要贡献在于“于旧注外而为解义”。在字句训释上,向秀承袭崔譔注的情况是存在的,故刘孝标注称向秀“聊应崔譔所注”也。“应”乃“因”之借字。“应崔譔所注”者,即谓因承、沿用、依托崔譔所注本是也。问题在于向秀为人所称道的是“解义”。因为有这样一种开辟性的工作,因此,他在训释上的承袭,便不为人所计较了。故王叔岷“独加郭象以窃名,不亦冤乎”的话,是对向秀的贡献不了解的类比之词,也就是说,王叔岷未能明白“旧注”与“解义”之区别。
    冯友兰又说:“郭象注可以包括向秀注;向秀注不能包括郭象注。所以唐朝以后,向秀注和其他魏晋人的注都失传了。”(《中国哲学史新编》第4册第134页)这话是对的,但需要补充的是,阐述的原创性是属于向秀的,“解义”亦即理论阐述的方向是向秀开辟的。《晋书·向秀传》称向秀“发明奇趣,振起玄风,读之者超然心悟,莫不自足一时也”。《郭象传》也说向秀“妙演奇致,大畅玄风”。上文已述,《世说新语》刘孝标注引述了《秀别传》称向秀“隐《庄》绝伦”的话。此外,他还引《竹林七贤论》说:“秀为此义,读之者无不超然,若已出尘埃而窥绝冥。”(《世说新语·文学》)从这些记述中可以看出,向秀注出现时,曾给读者以强烈的新鲜感以及提升了精神境界的满足感。
    然而,《晋书》又是如何说明郭象注本成书情况的呢?《郭象传》沿用了《世说新语·文学》关于郭象窃向秀注“以为己注”的意见,而《向秀传》也只是说:“惠帝之世,郭象又述而广之。”所谓“述”,即是说他的注大多是对于向秀注的复述,或曰叙述,包括直用与化用。而所谓“广”,则有三层含义:一是他的注中还包括了向秀以外的其他人的注释,二是他自己也作了一些论述上的展开,三是篇目上增加了六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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