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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系年》所见宋国史事初探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中国社会科学网 代生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清华简《系年》是一部“前所未见”的先秦史籍,对于研究东周历史有着重要的价值。其中,该篇记载了不少有关宋国的史事,可与传世文献对照,如《左传》等文献将宋人截杀申舟的原因归于不假道于宋,是楚人理亏,《系年》则明确记载申舟曾假路于宋,申舟被杀源于数年前与宋国君臣的积怨;华元弭兵是春秋时代的一件大事,但在“疑古思潮”的影响下,后世学者对此事的真实性存有怀疑,《系年》原原本本记录了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印证了《左传》记载的可靠性;《系年》还记录了许多战国时代宋国的史事,可以补充传世文献之不足。
        关键词:《系年》;宋国;假路;华元弭兵
        作者单位:烟台大学中国学术研究所 (烟台 264005) 
        清华简《系年》[1]是清华大学整理出版所藏战国楚简的第二册,于2011年底正式公布。该篇记录了从西周建国到战国前期的重要史事,可与《左传》、《国语》等文献对照,同时又能补充、纠正传世文献之不足,一经刊布,即在学术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当前的研究多是分为西周、春秋和战国史事展开,或就某个事件进行讨论,笔者以为亦可分国别整理,进行纵向研究。现据《系年》相关资料试对宋国历史探讨如下。
     
    一、    宋人杀申舟原因再论
     
    楚庄王即位后,曾问鼎中原,与晋国争夺春秋霸主,功绩卓著;但他又十分自负,经常无视夹杂在晋楚之间的宋、郑尊严,肆意侵伐。宋国为商人后嗣,处事“坚守”,因而多次与楚抗衡,文献所记宋人截杀使齐的楚国使者申舟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关于此事,清华简《系年》第十一章也有记录:
    楚穆王立八年,王会诸侯于厥貉,将以伐宋。宋右师华孙元欲劳楚师,乃行穆王,使驱孟渚之麋,徙之徒林。宋公为左盂,郑伯为右盂。申公叔侯知之,宋公之车暮驾,用抶宋公之御。穆王即世,庄王即位,使申伯无畏聘于齐,假路于宋。宋人是故杀申伯无畏,夺其玉帛。庄王率师围宋九月,宋人焉为成,以女子与兵车百乘,以华孙元为质。
    假路,即假道。根据《礼仪·聘礼》,使者路经他国必先假道,即借路,同时还要行假道礼:
    过邦,至于竟(境),使次介假道,束帛将命于朝,曰:“请帅。”奠币。下大夫取以入告,出许,遂受币。饩之以其礼,上宾大牢,积唯刍禾,介皆有饩。士帅没其竟。誓于其竟,宾南面,上介西面,众介北面东上,史读书,司马执策立于其后。(《仪礼·聘礼》)
        这是一套完整的礼仪,郑玄注释说:“至竟而假道,诸侯以国为家,不敢直径也。将犹奉也。帅犹道也,请道已道路所当由。”[2]可见假道是对一个国家“主权”的尊重,对所过国来说是莫大的“尊严”,因此古人对假道礼仪十分重视。春秋以降,王权衰落,即使周天子的使者途经诸侯国,也要行假道之礼,《国语·周语中》就记载了“定王使单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陈,以聘于楚”的事情。被经过的国家完全有权拒绝借路请求,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春,晋国要经过卫国去讨伐曹国,“假道于卫,卫人弗许。”
    再来看传世文献对宋人杀申舟的记载。《左传》宣公十四年说:“楚子使申舟聘于齐,曰:‘无假道于宋。’亦使公子冯聘于晋,不假道于郑。申舟以孟诸之役恶宋,曰:‘郑昭、宋聋,晋使不害,我则必死。’王曰:‘杀女,我伐之。’见犀而行。及宋,宋人止之。华元曰:‘过我而不假道,鄙我也。鄙我,亡也。杀其使者,必伐我。伐我,亦亡也。亡一也。’”《吕氏春秋·行论》篇也记载了此事:“楚庄王使文无畏于齐,过于宋,不先假道。还反,华元言于宋昭公曰:‘往不假道,来不假道,是以宋为野鄙也。楚之会田也,故鞭君之仆于孟诸。请诛之。’乃杀文无畏于扬梁之堤。”[3]
    由以上两书可知,楚王要求出使晋国和齐国的使者在经过郑国、宋国时“不假道于郑”、“无假道于宋”,这完全是故意挑衅。申舟对形势明了,认为自己必死无疑,因而临行之前专门与自己的儿子告别。出于愤怒,也是为了维护国家尊严,宋人才截杀了申舟。不过略有不同的是,《吕氏春秋》认为申舟是在出使齐国返回楚国的路上被杀;《左传》则说是在赴齐的过程中,似应以《左传》记录为恰。另外,《吕氏春秋》记载华元杀申舟的理由有两条,第一,“往不假道,来不假道,是以宋为野鄙也。”第二,“楚之会田也,故鞭君之仆于孟诸。”前一条强调楚人目无宋国,后一条则是回忆以往申舟曾对宋无礼。“新仇旧恨”促使宋人杀了申舟,相比而言,前一条是主要因素,也是直接原因,后一条则是宋人在强调楚人无礼时想到的“旧恨”。
    上述文献皆言申舟“过宋”,《系年》却说申舟假路于宋。“假路于宋”与“过宋”并不相同,“假路”似不可理解为路过宋国,当是先行借道。[4]上引《左传》、《礼仪》、《吕氏春秋》等传世文献将“假路”与“过”区分得十分清楚。若申舟过宋而不假道,正如宋人所云是“鄙我”,据《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记载,秦曾越过周、晋攻伐郑国:
    秦师过周北门,左右免胄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孙满尚幼,观之,言于王曰:“秦师轻而无礼,必败。轻则寡谋,无礼则脱。入险而脱。又不能谋,能无败乎?”
        在回来的路上,秦师就受到了晋国的袭击,损失惨重,这是著名的殽之战。不仅如此,晋人还借以责难秦人违背礼制,不行假道之礼:“文公即世;穆为不吊,蔑死我君,寡我襄公,迭我殽地。”(《左传》成公十三年)“蔑”、“寡”、“迭”等用词都是晋吕相绝秦时对秦国的指责,可见对晋国来说,他们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左传》定公六年同样记载了鲁不假道于卫而被卫侯追击的事情。由此可见宋人在半路截杀申舟并不为过,罪责在楚国一方。而《系年》明确提出申舟“假路于宋”,言外之意是申舟曾行假道之礼。这是与传世文献记载大不相同的。是否《系年》误记?其实细细推敲十一章不难发现,该章用较大篇幅介绍宋公被申舟羞辱的经过,再谈申舟聘齐过宋,“宋人是故杀申伯无畏”。由此前因后果,可知宋人是为了复仇申舟鞭宋公之御的事情故意杀掉申舟,事情的起源在于当年“抶宋公之御”,因而用了“是故”一词。除此之外,《左传》宣公十一年载“申叔时使于齐,反,复命而退”,申叔时出使齐国,也必经宋国,并没有受到宋国非难。所以申舟被杀一事,《系年》作者完全清楚。或许如此,才引起了庄王的暴怒,“庄王率师围宋九月”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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