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乡试卷子前面有“初考官推官炳文”和“考官林知府宗起”的批语。李炳(1305-?),字炳文,龙兴路新建县人。炳文善《易》学,中至顺三年壬申(1332)江西乡试。至顺四年三月,以《易》中会试第二名,元统元年九月廷试,登左榜第二甲第七名进士,赐进士出身,授承事郎、常德路同知龙阳州事。至正三年(1343)前后,以承务郎任岳州路总管府推官。约至正五年前后,任寿昌县尹,重建县儒学明伦堂(同上,第386页)。林兴祖,字宗起,号木轩,神州罗源人。通《诗》《易》《春秋》。至治元年(1321)登进士,授承事郎、同知黄岩州事。至正初迁知铅山州。至正八年(1348),特旨迁中顺大夫、道州路总管(同上,第149页)。这两位考官都长于《易》学,其批点也较此前的同类卷子的批语较为详尽而具体。 在《皇元大科三场文选》中,考官的批语都较简略,且是印象式的。如对于江浙董彝的“易义”科的卷子,黄子肃批:“一破已得大意,其下文如破竹,节节皆通。必深于易者,可取无疑。”陈正德的批语是:“纷纷瓦缶中见此古罍,洗心目为之豁然。易义反覆详明,前后有照应,必易中之巨擘。”柳道传的批语是:“用‘所由出’、‘所由成’包括题意,已见手段。其后节节振发,宛然详尽,必深于易者,然后能之耳。” 相比之下,此本李炳、林兴祖之批显示出了专业的水平。李炳批:“本经经文言易之变通于其先,而以圣人垂衣裳而天下治实之。于其后作者往往昧乎此。是篇深得圣人赞易之妙。一破浑然,小讲整洁,大讲佳甚,有开阖,有关锁,他卷所不及也。”点明傅常的答卷由圣人之垂衣裳、明礼制展开论说,符合儒家之解易。林兴祖的批语则是: 《易》义今制,《易》主程朱,兼用古注疏。此题程子无传,朱子《本义》惟曰:“乾坤变化而无为。”按古注:“垂衣裳以辨贵贱,乾尊坤卑之义也。”疏者曰:“以前衣皮,其制短小;今衣丝麻布帛所作衣裳,其制长大,‘取诸乾坤’者,衣裳辨贵贱,乾坤则上下殊体,故云‘取诸乾坤’。”此作主朱子《本义》而兼用注疏,盖今制所许者也。此题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盖承上面“通其变、神而化”说。吉无不利,即使民不倦、使民宜之意思。此作推本乎上文,初考以为极是。又曰:“满场无此作。”诚哉是言!论穷处、变处,正与鄙意合,尝批之他卷(见第九名易卷批云:“首得一卷,所谓洁静精微者也。”)。而“变则通,通则久”,谓衣裳之制行之天下后世,此意尤妙。论“衣裳天下治”,则用朱子变化无为之说,兼用注疏“乾尊坤卑”之义形容。“盖”字正合夫子《系辞》之意。至于结尾,则总十三卦而论之。“自天祐之吉无不利”,他作每略之。为此言见于《系辞》凡三,此作毕举而无遗,博学明经之士也。 更点明了傅常的答卷“用朱子变化无为之说,兼用注疏乾尊坤卑之义形容”,这正是元代科举官方功令的规定内容。 据《通制条格》卷五《学令·科举》,皇庆二年十二月圣旨,“经义”科中,“《周易》以程氏、朱氏为主”、“兼用古注疏”(黄时鉴校《通制条格》卷五,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76页)。这种科考程式的目的一方面是确立五经原典及程朱之注的权威地位;另一方面又要求考生对汉唐注疏有深入的了解。这种科举程式的设计是要求考生具有较为健全的知识结构,能真正领悟儒家经典的真义。这种经义录取标准一直延续到明代前期。永乐中胡广奉敕编纂《四书五经大全》,遂开士子“自传注之外一无所知”之风气,导致对儒家原典生吞活剥、一知半解的普遍现象的产生,其流弊延续至明亡。考生“不读古注疏”成为后人批评明代士子的一个众所周知的靶子。 元代科举程式对“古注疏”的强调受到了清代四库馆臣的高度赞赏。比如在评述胡广的《周易大全》时,《四库全书总目》引了朱彝尊和郑晓的话,指出,胡广的《周易大全》多编引自天台鄱阳二董氏、双湖云峰二胡氏之书,“诸书外未寓目者至多”;明代之尽弃古注疏始于颁《五经大全》之时。并指出士子尽废古注疏,“当明盛时,识者已忧其弊矣”(转引自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28页)。傅常的考卷被考官林兴祖所赞赏的正在于他既尊奉儒家原典又兼引古注疏这一点。 此外,在科举文体方面,李炳的批点强调了傅常的答卷“一破浑然,小讲整洁,大讲佳甚,有开阖,有关锁,他卷所不及也”。这种批评理念也有助于我们具体了解明代八股文之形成过程。 (作者为复旦大学中文系教授。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宋元明清程墨评点与文论的关系研究》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