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史 对辛亥革命时期经济史方面的研究,关注点主要集中在这一时段的宏观方面,如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对辛亥革命的推动作用、辛亥革命与民族经济的互动等,而对微观个体的研究则缺乏深度和广度,如对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资本家的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等。研究的内容亦不平衡,如对辛亥革命时期金融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 (一)综合研究 陈争平认为,在清朝末年中国民族产业的民营化有两条路线:一为张謇的白手起家式的民营路线,这是主流;二为盛宣怀的官营转民营(化“公”为私)路线,这是支流。盛宣怀的官营转民营(化“公”为私)并不成功,因为只是体制上改为民营,而文化层面的企业管理、企业精神并未根本改变,旧体制的影响仍然存在,经营自然难以改善[10]。张世均等指出,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举借外债落空,又在财经政策有重大失误,没有控制海关,在处理敌人财产与前清银行问题上忍让妥协,未能争取到江浙资产阶级的有力支持,致使南京临时政府财经困难增大。这是辛亥革命失败的重要因素[11]。 (二)财政 刘增合探讨了清末禁烟期间为了补偿禁烟所造成的财政困难而推行的印花税的实行状况。他指出,当时清政府实行印花税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补足因取消鸦片厘税所造成的巨大财政缺口;二是将新税税款用来重建海军;三是加强财政上的中央集权。但是,清政府在实行印花税的同时,废除了与地方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种苛捐杂税,印花税的收入也没有与地方利益均沾,因此,遭到了地方的强力抵制。这一税法的实施过程和结果,都从侧面揭示了清末中央与地方财政上的矛盾[12]。 (三)金融 中村哲夫对清朝末年到辛亥革命时期中国的金融体系改革做了研究。他指出,孙中山有良好的金融知识,有意建立新的金融体系,但不少财政、金融和通货改革方案均未实行,其原因有许多,而主要原因是缺乏金融人才[13]。徐华认为,1910年发生在上海的橡皮股票风潮是清末中国金融市场紊乱的体现,其主要原因是清政府推行“金融自由化”政策,失去了金融自主权,货币市场完全受制于西方列强[14]。 (四)商人和商会 朱英指出,辛亥革命后,商界对商人社团的社会地位、独立性、自治权利以及对法律的重要作用等的认识都明显提高。全国商会联合会的成立,使商界的组织程度明显提高。以商会为代表的民间社会力量已能在一定程度上发挥制衡国家的作用[15]。马敏认为,辛亥革命后,随着商法的不断修订,商人的立法意识与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的司法参与意识都有很大提高。并指出,清末民初,官方较多地采取了移植西方法律的办法,致使商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中国习惯”和“外国条文”间一直没有达到高度融合,引进的新法律始终没有在中国生根[16]。陈来幸探讨了辛亥革命前后海外华人商会的建立及发挥的作用,并指出,海外华人商会有使用关防的特权,有与领事同等公文程式的使用权,不仅可以通过商会制度直接向各级政府表达诉求,还可以通过横向的网络动员其他海外华人商会及中国国内商会表达诉求,推动舆论。海外华人商会甚至还成为海外华侨的自治机构,解决华人的纠纷,调解华商与华商、华商与外商等矛盾[1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