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志编纂应用口述史资料及其成果的做法 口述史资料及其成果积累了当代重大历史事件的重要史料,弥补了档案资料的不足和缺陷。因此,要解决志书普遍存在的资料性差、空话套话多、官样文章多、缺乏活资料的问题,必须要借鉴口述史的理论和方法,应用其资料和成果,这对于方志编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具体做法是: 一要重视口述史资料在志书编纂中的价值。地方志工作机构既可以按照编纂需要开展一些口述史料调查和采访,也可以直接利用已有的口述资料或成果,此项工作可以逐步展开。甚至可以在一些方志编纂部门实践的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推广。如《义乌市志》(22)是一部重修志书,上限起于义乌发端,下限止于2008年。明嘉靖年间戚继光招募义乌兵抗倭,前后共计招募16000多人,组建训练成一支以义乌兵为主力的抗倭劲旅,史称“戚家军”,名震海内。平定倭寇之后,又有数千义乌兵随戚继光北戍边地、修守长城。为挖掘义乌兵抗倭、修守长城的资料,义乌市志编辑部派人南下福建、广东,北上辽宁、河北、山东等地调查采访。不仅发掘了义乌兵参与修筑长城的史料,而且实地调查发现义乌兵参与修筑的长城至少有山海关的老龙头、北京金山岭长城、河北抚宁的董家口长城等3处,(23)从万历元年起,守御长城的义乌兵每三年调防一次,直至明朝灭亡。首轮志书对此缺乏记载,而重修本对义乌兵征调的过程、人数、战事、修长城的地点、修长城的工艺、义乌兵将领等作了系统记载,其中很多资料是通过义乌兵后裔的口述而获得的。日军细菌战口述史也是近年中国抗日战争口述史研究关注的一个课题,义乌是日军细菌战受害典型区域之一,《义乌市志》在专题资料部分收录了“日军细菌战中义乌遇难人员调查”,将全市各镇、街道每个村庄、每户人家调查采访遇难的1315个人员资料,无一遗漏地整理出来。在《侵华日军细菌战义乌受害死难者名表》中,所列项目有受害人姓名、年龄、性别、被害时间、被害地点、见证人姓名、年龄、性别、与被害人关系、见证人住址等,均来源于实地调查和口述资料。其内容真实生动、系统翔实,弥补了档案文献记载的不足,也增强和提高了志书的学术性和可读性。 二要通过口述资料来弥补志书“人”的活动不多以及底层民众社会生活记载不多的缺憾和不足。从20世纪50年代到80年代初形成了不少独特的档案材料,有的以人为主,有的以重大事件为主,如在50年代的思想改造、“肃反”和“反右”、“大跃进”、“文化大革命”中,形成了大量个人自述和内外调查的资料,志书可以审慎利用有关资料。二轮修志以重点反映和记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发展变化为主,其资料由地方政府和部门提供以外,还可借助当事人的个人工作经历的回溯,获得一些档案资料所缺载的生动资料,将这些内容经过审查处理,在志书中适当加以记载,往往可以系统地反映一些当事人和普通人的生活和社会变迁,从而将“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历史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如《邗江县志(1988—2000)》(24)设“能人巧匠名录”,收录新中国成立至2000年县内各类能人巧匠66人,其中厨师12人、理发师7人、民间医师7人、雕刻工艺师7人、建筑师3人、技工和技师8人、文化技艺名人8人、种植和养殖能人11人、其他3人,所列人物的技艺传承很多来自口述资料。如义乌敲糖帮,(25)作为卖糖食品的小商贩群体,促进了全球闻名的义乌小商品市场的诞生。《义乌市志》“市场”卷,就利用了敲糖帮的口述史资料,记述了敲糖帮的渊源发展、敲糖帮向小商品市场转化的过程,以及各类小商品市场的发展。而《海盐县志(1986—2005)》对民间邮品、票证、图书报刊、字画、钱币、印章像章、瓷器铜器、照片、烟标收藏,以及居民生活中关于生活状况和消费的记述,同样来自居民的口述资料。 三要借助口述史的理论和方法,在深度挖掘整理资料上下工夫。现代口述史是操作性很强的学术活动,操作规范比较强,它是“使用录音或录像设备,将‘三亲’者讲述的所有内容完整无缺地保留下来,其内容或为口述者的音像,或为图照,或为其他载体的文字等资料,而整理这些资料是按照学术要求和规范进行的,不许夸大,也不能任意删改,更不许将道听途说、猎奇虚构和伪造以及毫无根据的奇闻逸事纂入其中,当作‘历史’加以传播。同时整理好的文字记录还要与录音、录像、本人以及其他可供参考的文字记录作反复核实和考订,不仅可以查证求实,而且可以明辨渊源,彰明因果,所以其内容可信可用”。(26) 从工作方法来讲,口述访谈是其主要方式,访谈前访谈者要查阅相关的资料,做好详细的访谈计划和提纲,准备好必要的器材设备。访谈过程中,首先请被访者围绕采访主题自由口述,之后访谈者可以将事先准备好的问题提出来或根据其讲述提出问题,请其回答,对讲述过程中表达不清、遗漏或自相矛盾的地方可以补充提问,访谈者要做好笔录工作,还可用录音、录像等设备辅助记录,之后要对访谈资料进行整理,或者结合文献资料进行考证,其目的就是要保证资料的真实可信。目前方志编纂虽然注意利用口述资料,但在规范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有的由于不规范难以达到资料要求的深度。所以,方志编纂采用口述史资料,同样需要借鉴口述史规范的方法。 四要加强和重视已有口述研究成果的应用。目前口述史研究成果涉及当代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涵盖社会史、人口史、民族史、科学史、文化史、军事史、建筑史、妇女史等不同学科,为方志编纂利用这些成果提供了便利条件。如欧阳淞、高永中主编《改革开放口述史》(27),选择三十多年改革开放历程中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件,系统梳理、精心选编,以口述史的形式,让亲身经历和见证改革开放历史的老领导、老同志追忆细节,让见证者感悟得失,让思想者升华经验,目的是真实、生动、具体地再现历史,为改革开放史研究提供第一手资料。 再如由江苏常州市委党史工作委员会、常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征编的《口述常州》,通过口述历史的方式,翔实地记述了常州早期经济建设、体制改革,住房、文化、教育、广播电视、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历程,运河南移改道、菜市场改造、天宁寺修复等建设经过,以及亲历者对南下接管溧阳、土改工作、知青上山下乡运动、援疆工作等内容,记录和保存了历史事件当事人或目击者的回忆,抢救了鲜活的历史记忆,提供了许多鲜为人知的历史文献资料。(28) 还有一些文章或博硕论文,利用口述资料对社会文化方面的变化作了论述。如发表的文章有梁景和、王宇英的《“文革”时期家庭问题研究论纲》(29),孟丽媛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女工研究(1949-1966)》、张弛的《十七年“家务劳动”话语研究——以〈中国妇女〉为中心(1949-1966)》、廖熹晨的《新中国初期北京地区性伦文化研究(1949-1966)》(30),李二苓的《婚恋观转变与基层行政——以1953年北京贯彻婚姻法运动月为中心》、刘玲的《20世纪80年代中国婚姻伦理嬗变研究》、王唯的《北京地区性伦理探索(1966-1976)》(31)。博硕论文有李慧波的《新中国十七年(1949-1966)北京市婚姻文化嬗变研究》、黄巍的《“文革”时期女性形象政治化研究》、唐海迪的《新中国初期女性文化的演变(1949-1966)——新中国初期女性的社会角色和女性性别形象》、李巧玲的《新中国三十年的性伦文化(1949-1978)》、姚立迎的《新中国十七年婚姻文化嬗变研究(1949-1966)》、李静的《新中国初期家庭文化嬗变研究(1949-1966)》、李兴锋的《新中国初期北京地区家庭关系与家庭教育研究(1949-1966)》、贾大正的《新中国初期北京地区婚姻文化嬗变研究(1949-1966)》、郑丽霞的《女性服饰问题研究——以北京地区为例(1949-1966)》、汤诗艺的《北京婚姻文化嬗变研究(1966-1976)》、孙卫的《20世纪90年代中国婚姻伦理的演变—家庭伦理剧透视的历史》、谭君的《“文革”时期北京民众的娱乐生活》等。这些选题都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文化变迁的研究,若将这些研究成果应用到方志编纂当中,自然有利于增强志书学术含量。因此,注重口述资料在方志编纂中的应用,无疑对全面提升志书质量及工作水平是颇有裨益的。 (责任编辑:admin) |